第 5 章 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防范策略
5.1 个体层面风险源的防范策略
5.1.1 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哲学上讲,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说明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对行动具有指引作用。因此,防范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首先需要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用科学的执法理念指导实践。一方面,城管执法人员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平等权、财产权等,尊重、理解执法对象。多倾听民声,多了解民意,多为民众做好事、办实事,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利益的思维,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彰显权威”等错误思想。另一方面,城管执法人员应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将文明执法牢记在心。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对象多一些耐心和细心,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化解矛盾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三结合”执法理念。此外,城管执法人员应树立依法行政理念,遵循法律至上原则,尊重法律权威。在执法过程中,坚决摒弃“人治”,崇尚“法治”,坚决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六大要求。通过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等科学的执法理念,缓解执法矛盾,减少执法冲突,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从而有效防范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风险、工作责任风险及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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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本文以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为研究对象,以街头官僚理论、风险管理理论、依法行政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文献阅读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类型、来源及防范对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是指城管执法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因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给执法者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可能性。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执法内容繁锁、执法对象特殊、执法环境复杂,职业风险突出。具体而言,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包括人身安全风险、心理健康风险、工作责任风险与声誉风险四大类。其风险源主要来自个体、组织、社会三个层面,具体包括执法者自身执法理念偏差、执法资源不足、执法保障欠缺、考核机制不完善、公众的支持度不足等。针对上述风险来源,结合其他地区城管执法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提高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加大城管执法资源投入、增强城管执法保障、优化城管执法方式、强化公众认同等防范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的策略。
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由于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因此问卷问题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够全面,部分问题的代表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由于个人时间、精力及经济实力有限,调查对象只选择了凉山州部分城市的城管执法人员,未能实现调查对象的全覆盖,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还有待完善。此外,由于目前关于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的相关研究非常有限,可供参考的文献较少,加之个人的知识储备及学术能力有限,因此,本文的研究深度还有待提升。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