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公共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以云南省地方政府为研究案例,通过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性地研究了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通过调查发现,当前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方面仍存在如下三个方面问题,这也是制约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制度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就业创业服务制度体系不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监管考核制度体系不健全、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不顺畅;其次,政策落实推进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政策宣传不到位、创业资金落实不到位、创业环境塑造不到位;最后,就业创业培训质量有待提升,主要体现为:就业创业培训的优质师资力量不足、就业创业培训经费不足、就业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及专业设置不合理、现行措施难以增强退役士兵培训动力。
第一章 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
第一节 国家相关法规和云南省地方政策概况
一、国家法规及政策概况
法律法规是我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为规范。只有通过立法,方能保障行政决策的有效落实。因此,立法是保护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有效推进的根本。当前我国的《退役士兵保障法》草案尚在完善之中,目前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仍较为分散。通过查找和整理资料可以发现,对我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指导的主要有如下三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地位。其中第 55 条写道,“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将兵役确认为中国公民的义务,同时将兵役上升到保家卫国的层面,也即是肯定了士兵为国家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正因为士兵服役期间所做出的的突出贡献,因此政府机构有责任为退役士兵进行妥善安置,这为后续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士兵安置提供了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兵役法》制定于 1984 年,是我国对士兵服役退役进行专门规定的法律,目前使用的是 2011 年的修订版。该法律条文对我国士兵征集、士兵的权利和义务、训练和待遇、服役和退役以及退役安置等各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第十章详细介绍了退出现役的安置。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
第二节 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的调查
一、调查设计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为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两个方面。问卷调查对象为随机抽取的退役士兵样本,旨在掌握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情况,了解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获取退役士兵对当前政府就业创业服务的看法和建议。另外,由于本文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地方政府服务工作,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主要参与的政府人员进行访谈,访谈选取的对象为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和民政厅的部分工作人员。通过访谈了解了政府人员对当地所提供的就业创业服务情况的看法和建议,听取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从而为本文提出优化策略提供参考和帮助。
(二)问卷内容设计及实施
本次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退役士兵基本情况(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 (2)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现状(就业创业率、工资收入或创业经营情况等); (3)退役士兵接受的政府就业创业服务情况; (4)退役士兵对政府就业创业服务的看法和建议。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随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发放,共发放问卷 100 份,回收问卷 94 份,其中分析后获得有效问卷 87 份,有效率 87%。将有效问卷进行整理,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处理、分析和总结。
...............................
第二章 云南省地方政府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和体系不完善
一)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体系不完善
目前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制度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与鼓励学历教育制度、就业优惠制度、创业优惠制度等等。总体来看,当地政府可为退役士兵提供较为全面的技能提升、就业创业环境营造、咨询管理等服务。但通过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当前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部分政策表述不够明晰,执行难度大。虽然宏观的制度已基本具备,但由于部分制度不够细化,导致执行时会出现无具体规章可依的现象。例如,关于就业优惠的规定中,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表述,但何为同等条件?针对这一关键概念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是成绩同等,还是职业能力同等,亦或是其他条件同等,表述不清晰,让执行时录用方和就业方均存在疑虑,容易在退役士兵心中产生制度不够公正公平的错觉,影响政府就业服务效果和形象。
2.部分政策细化不够,影响执行效果。仍然针对就业优惠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条款,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优先录用程序如何、由谁来监管、出现违反优先录用规定的情况如何惩处,针对这一系列关键问题均无制度进行明确规定。产生的后果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条款执行过程较不规范,执行无序或徇私滥用,走后门托关系现象存在,严重损害就业服务公正性。
另外,在就业创业培训经费支付的规定方面,培训经费虽然由政府拨付,但关于何时支付如何保障有效支付问题却并得到明确规定,导致培训经费存在拖延问题,影响培训质量。又如针对退役士兵打造创业孵化基地,但基地的具体规模、经费预算和分配、配套标准等相关规定并未明确,致使基地在运行过程中处于一定程度的无序状态,无法最大发挥其促进退役士兵创业的功能。
3.创业扶持制度优惠力度较小,企业吸纳退役士兵积极性不高。当前云南地方政府对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对吸纳退役士兵数量多的企业进行表彰。表面看政策对企业具有激励作用。但实际分析税收优惠条款可以发现,由于制度规定的税收优惠为一个波动范围,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税务部门往往就低不就高,导致企业实际可获得的税收优惠较低,致使企业吸纳退役士兵的积极性不高。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部门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由于立场、工作内容等的不同,地方政府与军队对退役士兵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这种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对退役士兵在役时所作出的贡献认识不到位。士兵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他们用自己最宝贵的几年青春换取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但由于军人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的脱节,因此非常需要政府对退役士兵给予一定的就业创业帮扶。而部分政府部门人员对退役士兵在役时所作贡献理解不够,从而导致其在为退役士兵制定政策和制度时专注度不够。
其次,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重要性和作用的认识不到位。部分政府人员未充分意识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稳定军心、提升群众参军热情,增强我国国防军事力量等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对现行政府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和政策存在一些异议。
地方政府部门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政府人员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有部分人认为政府存在帮扶力度过度倾向,认为我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应当学习西方市场化行为,通过货币政策安排后将其余功能交付社会组织,取消政府过多干预,从而解决行政资源被大量占用的问题。另外也有人认可退役士兵在役时所做出的贡献,但同时也坚持应当遵循多劳多得的原则,因此该部分人认为应当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重心分配在立功、伤残等退役士兵身上。
由上可知,地方政府部分人员对退役士兵在役时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重要性和作用存在一定的认识不到位现象。这种认识不到位引发的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导致制度制定不完善、条款不够清晰、监管考核制度体系缺失、多元主体间协同制度缺乏。
...................................
第三章 国内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服务的经验和启示 ....... 42
第一节 国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服务经验 ........................ 42
一、美国 .......................... 42
二、韩国 .............................. 43
第四章 优化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对策建议 ................ 47
第一节 完善地方政府服务制度保障 .............. 47
一、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相关法规体系 ............................ 47
二、优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 48
第五章 结语 .............................. 65
第四章 优化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完善地方政府服务制度保障
一、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相关法规体系
首先,法律法规是我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为规范,只有通过立法,方能保障行政决策的有效落实。因此,立法是保护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有效推进的根本。当前我国专门的《退役士兵保障法》尚未出台,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仍较为分散,导致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缺乏健全的法规管理依据。为此,需要加紧打造以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为核心的法规体系,填补这一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