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结论与展望
(一) 结论
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本文以建筑企业的特点及纳税特征,结合税收优惠政策,从 A 公司的异地项目、计税方式、供应商选择、用工形式、筹资和投资活动五个方面去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在异地项目所在地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不同的组织形式带来的纳税方式、缴税金额、税务风险可能不同,因此企业在项目启动前就要做好组织形式的筹划。一般情况下,在异地项目所在地建立子公司是一个较优选择。
2.根据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税法规定了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计税方式。因此企业在项目启动前,就要根据项目的性质、可获得原材料发票、工程分包等具体情况,结合税法的规定,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简易计税,在适用情况下,合理地利用简易计税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3.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必须考虑可抵扣进项发票,而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可提供的发票类型就不同,可获得的增值税税率就不同,可抵扣的税额就不同,使得材料成本就会不同,因此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发票类型、税率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部分。
4.建筑企业涉及到大量的建筑工人,其流动性较大,文化程度不高,相对管理困难,2019 年员工社保又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并且个税征收环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劳务外包可以降低员工社保成本和避免税务机关和劳动部门的稽查,是优化用工形式的一个途径。
5.税收在筹资和投资环节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不同的筹资方式对税收抵减作用也不同;投资的地点、方式会影响企业是否符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及适用的税率,这将对企业的纳税数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企业在进行筹资和投资活动时,必须考虑税收的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