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公共行政管理论文,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界定了协同治理、乡村环境治理相关核心概念,通过整理归纳相关政策文本和文献资料数据,细化了重庆市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成效和问题原因,并由此发现了协同主体共识意愿不明显、协同保障体系设计不健全、协同关系构建基础不牢固等问题。本文认为对乡村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推动协同治理的发展来深入实现,因此通过参考国内外成熟量表和重庆市乡村环境治理问题的基础下,选取了重庆市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关键影响因素并提出模型假设,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及结构方程模型的检验进行实证研究,在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优化重庆市乡村环境协同治理效果的对策建议。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乡村环境治理的现实需求
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背景下,乡村经济与环境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随之而来的乡村环境治理问题也被提上亟需解决的日程。重庆市在区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大力推进下,全市生产总值从 2013 年的 12,832.82 亿元上升到 2019 年的 20,363.19亿元①,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取得了实质性的飞跃。现阶段,重庆市凭借着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条件,在国家对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等建设规划的重视和支持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呈加速前进势态。但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资源损耗,未来对资源、能源需求量的提高,可能会造成污染排放量的增大,从而加大了乡村环境治理的难度。目前,从重庆市实施的一系列相关落地政策来看,对于环境治理的出发点和重点仍主要集中在重庆城市地区,而对于乡村地区的环境问题关注度不够,使得城乡在环境层面的“二元分化”结构仍未得到彻底有效解决。作为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在对城乡一体化推进的同时,乡村环境治理的诸多环节与问题也必须加大关注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上指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②,而乡村环境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则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配合国家战略方针,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对乡村环境治理的全方位监控和追责程序。乡村环境问题的治理效果不仅影响到乡村居民生活的幸福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重庆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新时期重庆市提高乡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性迫在眉睫。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随着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导向性战略方针出台后,学者们纷纷投入到对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探索中,从而提出了多角度的观点与意见。纵观国内外学者对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在厘清国内外已有的成果和经验背景下,本文进一步梳理与其相关的研究进程,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对协同治理和乡村环境协同治理影响因素进行归纳和评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
首先,学界关于协同治理理论的来源,主要观点是始于自然科学中的“协同论”和社会科学中的“治理理论”,并通过二者结合,进而发展的一个新兴交叉理论。而协同治理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不仅及时响应了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更加彰显了在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与事务时,政府公共部门对公共事务处理方式和态度的转变。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治理”的概念是由 20 世纪 90 年代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提出的,“治理是各种公共或非公共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可以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①,治理的最终目标应该是通过明晰运作过程中各子系统的职责义务,并进行合理引导、控制和规范②,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公众需求,产生 1+1>2 的协同效应。
第一,协同治理内涵的相关研究
“协同”的核心即协同、合作。基于日益复杂和动荡的社会环境,协同治理成为平衡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关系的“维护剂”。Lin、Liu(2016)认为协同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利益关联方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所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③。Ansell、Gash(2008)认为协同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更正式、并以共识为目标的集体决策和行动过程,在对治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鼓励多主体的参与,以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④。Freeman(1997)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对主体在治理中出现的博弈与合作行为进行分析,提出了不同治理主体通过利益博弈等行为互动,也会进一步形成协同治理框架,并推动协同治理效果⑤。
...........................
第 2 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
2.1.1 协同治理
虽然国内外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的协同治理内涵,但是关于其起源,学界基本一致认为源自哈肯所创立的协同学。《辞源》中将协同定义为“和合,一致”,提出“协同即各要素之间保持有序性与合作性的状态和趋势”①。在词源学中,“协同治理”中“协同”对应的英文名词是“Collaboration”,与之相似的单词还有“Cooperation”、“Coordination”,分别为“合作”、“协调”的意思。张贤明、田玉麒(2016)认为 Cooperation 强调参与者之间的非正式关系,Coordination 则注重参与者之间正式的组织关系②。Thomson、Perry(2006)认为协同治理就是需要有政府以外的行动者加入公共事务的治理,并通过各行动者共同的努力以顺利推进治理目标的实现③。
本文认为协同治理就是在面对动荡和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以及公民等多元主体围绕着资源和权力进行合理分配,并且互相合作、协同共治的过程。协同治理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在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促使治理效能最大化。因此,协同治理的概念要重点强调协同性,其具体特点可以概括为一是主体的多元化。除了政府以外,应该鼓励、支持第三方力量参与对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改变传统的权力分配结构,并赋予参与主体们合理合法的身份地位;二是手段的丰富化。主要是治理方式的丰富,要充分发挥各主体自身优势长处,提高治理中信息资源的平等互通程度,实现协同治理网络中资源的共享合作;三是治理的动态性。协同治理不仅要有静态的规则约束,也要有动态的协商与合作过程,从而实现公共事务治理效果的最大化,最终推动善治局面的发展。
..........................
2.2 理论基础
本文主要选取了协同治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在对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深协同合作程度,形成治理合力,以进一步满足治理需求,完成治理目标。由于在具体治理环境中,相关治理主体无法脱离环境而发挥作用,会受到外部政治因素、财力支持、关系网络等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同时主体间的治理资源也会彼此依赖,因此需要资源依赖理论对不同组织一面相互协作,另一面又产生博弈活动的矛盾行为进行解释。本文认为仅依赖于政府的参与,乡村环境治理难以实现最满意的效果,并且在特定的乡村环境氛围内,受影响的个体和群体呈现多元性特点,因此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指导,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对参与乡村环境治理主体的科学认识,客观看待乡村环境治理中出现的竞争行为,同时也有利于揭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以及村民等主体之间存在的资源依赖关系,帮助理解多元主体间行为互动的逻辑路线。
2.2.1 协同治理理论
随着“治理”一词被广泛用于国内外学术界,其重要性在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领域得到充分肯定。兴起于上世纪 90 年代的协同治理理论(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其实质是在反思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西方关于治理理论的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到新公共管理运动再到善治模式(见表 2-1),随之蓬勃发展,并逐渐运用于具体的治理过程中。Ansell、Gash(2008)认为协同治理是一种正式的协商决策过程,在制定或执行公共政策和管理社会公共项目时,需要公共机构直接吸纳非政府利益相关者的参与①。季曦(2018)提出关于协同治理理论的研究并非仅是承认多元主体的存在,还应充分挖掘多元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②。协同治理理论主要有以下三点内容:(1)治理主体多元化。打破以往“中心—边缘”的治理结构,强调除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公民等多方主体的相互配合和协同合作,以提高治理效率,并且该参与过程合法受到保障。(2)治理系统整合性。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动荡性,要求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可以依赖于稳定灵活的自主自治关系网络,主体之间可以通过合作交流、平等协商等方式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形成系统的有效整合,追求治理效益的最大化。
...............................
第 3 章 重庆市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成效分析...............................21
3.1 乡村环境协同治理主体趋向多元............................. 24
3.1.1 扩大人才机构设置................................ 24
3.1.2 鼓励多元力量参与............................ 24
第 4 章 重庆市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问题及成因分析......................29
4.1 重庆市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