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及其基本思路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是从集团的发展全局出发,为减轻集团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的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筹划活动,它是现代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企业集团来讲,由于在战略选择、兼并重组、经营调整等方面优于独立企业,因此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独立企业所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一般可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一是缩小集团企业或集团的税基。例如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实现各项成本费用扣除和摊销的最大化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使集团整体适用较低的税率。在税法中除少数税种采用单一税率外,均有各种不同的税率,有的还采用累进税率,多数有着一定的筹划空间。三是合理归属集团企业或集团所得的年度。所得归属的处理,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失、费用等项目之增减或分摊而达到。四是集团整体延缓纳税期限。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类似无息贷款的利益。
一般而言,应纳税款延期越长,所获得利益越大。五是利用税负转嫁方式降低集团税负水平。税负转嫁存在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而集团内部企业投资关系复杂,交易往来频繁,为税负转嫁到集团之外创造了条件。六是平衡集团各纳税企业之间的税负。通过集团的整体调控、战略发展和投资延伸、主营业务的分割和转移,以实现税负在集团内部各纳税企业之间的平衡和协调,进而降低集团整体税负,这是企业集团在纳税筹划方面的特色。
二、税负转嫁筹划策略
税负转嫁基本上与税法无关,只是利用商品购销过程中价格的控制而将税负转嫁给他人,其行为并未侵害国家利益,亦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税负转嫁受到企业集团的普遍青睐。在税收转嫁的问题上,较为常见的是一部分税收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向后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另一部分税收则通过压低商品或生产要素进价,向前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提供者。
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供求弹性决定着税收能否转嫁、如何转嫁以及转嫁的有效程度。企业集团由众多的独立企业组成,其若干企业在整个经济链条上,都可以看做中间商。中间商应能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自己的需求弹性。如果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则向前转嫁的可能性大,即税收会更多地落在商品或生产要素提供者的身上;如果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则向后转嫁的部分较大,即税收会更多地落在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身上。影响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除了供求弹性以外,还包括课税范围、计税方法、经济交易以及市场结构类型等因素。
三、设立核心控股公司和财务中心筹划策略
由于集团内部各个企业之间税收课征的范围和税种存有差异,税率高低不一,还可能存在减免税优惠的企业等。这样核心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财务决策和战略调整,平衡集团税负,降低集团整体的税负水平。一般可以操作的方法是:一是核心控股公司设在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有较大的主动性享受税收优惠和开展税收筹划活动。二是兼并收购亏损企业。通过低成本扩张,实现产业重组,而且也可以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好处。三是分立或组建企业。集团在分立或组建新企业时,对其组织形式的选择拥有决策权,对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可以进行税负测算。四是利用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整体对外筹资,然后层层分贷,解决集团内部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
在做以上筹划时,集团的财务运作必须实行集中化管理,核心控股公司的税收筹划运作应与财务中心的设立和资本运营相结合。财务中心除了可以因财务功能集中而节约费用外,还可以将集团财务中心设在税收协定网络较发达的区域,可获得享受借贷款免征或少征预提税和营业税的好处;同时,大量利息收入就可以通过财务中心得到筹划和分配,可以取得抵免税款或延缓纳税的效果。
四、互惠定价筹划策略
互惠定价亦称转移定价,是集团根据其经营战略目标,在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专门技术、资金借贷等活动时所确定的集团内部价格。它不由市场供求决定,主要服从于集团整体利润的要求。互惠定价本身可能蕴含多重目的,为减轻税负而采用的互惠定价,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利润转移,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税负的手段。
关联企业之间互惠定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零部件、产成品的销售价格影响产品成本、利润;二是在关联企业之间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回扣、本论文来源于无忧论文网(http://www.51lunwen.org/ )佣金等以转移利润;三是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购置价格和使用期限来影响其产品成本和利润水平;四是通过提供咨询、特许权使用费、贷款的利息费用以及租金等来影响关联公司的产品成本和利润。
总之,集团公司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将税收杠杆的制约导向功能有机地融汇到企业财务决策和战略选择中,以期优化集团市场价值取向,促使集团整体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最终实现企业集团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