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社区管理论文,笔者深入探究社会工作介入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按照个体层面、组织层面、社区层面顺序进行多层次的实务摸索,发挥社区居民潜能协助其履行社区成员的责任,对于社会工作介入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也提出了改善的意见与建议。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九报告提出调整国家治理方向策略,将治理重心向基层倾斜。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颁布,进一步优化城乡治理体系建设。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飞跃,尤其要促进居民参与。因此,优化社区管理方式,转变社区治理理念,创新社区创新治理模式成为社区发展的主要任务。
随着城市变迁及大量流动人口涌入,社区已演化为陌生人社会。流动人口融入度低、社区服务匮乏、社区文化淡薄等问题日益突显。而社区基层管理部门一边承担着繁杂的社区行政事务,同时依旧采取单向且被动的管理方式,社区服务职能被大大削弱,已无法适应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的要求。另外,社区治理主体单一也成为了制约因素,因此,政府开始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不断吸纳社会力量。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社会治理职能转移给第三方机构即社会组织,而社工机构则是社会组织的突出代表。
社会工作价值观与基层治理的目标一致,能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社区治理探索出新的路径方式。目前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低,体现在居民的参与意识不足、参与范围狭窄、参与深度受限,居民被排除在参与社区事务之外,基层管理部门与居民在治理共识上未达成一致方向,导致社区治理进程受阻,依然停留在初步探索阶段,社区治理关键要素未被激活。所以,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将社区居民纳入社区治理主体之中,将居民的参与贯穿社区发展的始终。居民的全面参与有助于社区问题的解决,强化其主人翁精神,将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发展的新生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能动性,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是新时代下城市推进基层治理对社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挑战。本文的研究主题是以居民参与为着力点,拓宽居民参与的路径,从而形成社会工作介入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模式。
二、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
(一)概念界定
1.社区治理
社区管理与社区治理相对,社区管理虽然也强调社区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事务,但在地位上压倒其他组织,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管理方式上以权威性控制为主,自上而下发布命令要求,社区力量参照执行。而社区治理更强调多元主体的平等地位,对话协商,共同参与社区问题的讨论与商讨最优化的解决方案。社区治理有利于改善“强政府-弱社会”权力不对等的治理局面。因此,社区治理是社区内的公私行为主体包括政府、社区组织、市场等依据法律法规或非正式的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通过互动合作、资源交换等形式,有效处理社区问题,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从而实现社区发展的过程。
2.居民参与
居民参与是指公民以社区居民的角色自觉自愿参与社区范围内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的行为,有利于凝聚社区居民的智慧,发挥居民的主人翁精神,提高社区的自治能力,从而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居民作为社区共同体成员之一,参与社区事务是其行使个人权利的表现。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生成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的内生性。该概念阐明了推动居民参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界定了居民参与的范畴,为社会工作推动居民参与的路径与方式提供了指导。
第二章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研究
国外学者更倾向采用“公民参与”概念。理查德·C·博克斯(2005)构建了公民资格概念连续谱,把公民划分为对社区事务漠不关心的搭便车者、只关心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看门人、热心公共事务与利益的积极参与者,积极参与者同时也具备了积极公民资格。[1]根据参与的程度度量公民的参与水平,SherryArnstein在《市民参与阶梯》中提出了公众参与的三种层级八种方式,第一级为最低层级即无参与,包括了执行操作、教育后执行、提供信息;第二层次可通过提供信息、征询意见、政府退让进行象征性参与;第三层次是以合作、权利代表、市民控制的形式实现市民权利。
对于影响公民参与的影响因素,Philips·Long认为促进公众参与社区事务需要满足六个条件,一是有适当的组织,二是可以获取丰厚的效益,三是需要调整受到威胁的生活方式,四是强烈的义务感,五是丰富的参与知识,六是在组织或团体中的舒适感。[3]Daviid·Sills则认为义务感是驱使公民参与的内在动力。[4]MC Clusky则认为,为保证参与的效果,则需要居民对社区议题有足够的了解以及充分的民主讨论。[5]Matthew·Filner提出,政治参与权力的行使与个人拥有的财产密切相关。城市贫民社区参与的增加并不带来他们影响力的提升,当贫民的利益跟政府的计划发生冲突的时候,政府通过对社区的合理化来控制决策权,这表明政府对参与的价值认同影响着居民是否实质性的参与。[6]Stinner则认为投入与产出比是公民参与衡量的指标。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研究
西方社会工作介入社区领域源于睦邻组织运动,在社区秩序混乱、社区功能失效的处境下,社会工作者将社区居民组织一起资源共享,倡导居民互助共渡难关。社会工作在帮扶社区弱势群体过程中对社会工作价值观达成了共识,并探索出一系列社区工作实务模式,包括地区发展模式、社会策划模式、社会行动模式以及社区照顾模式。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一)社区参与类型的研究
已有的研究根据居民参与的各种不同取向划分参与类型,最经典的划分是“二分法”,如“真参与”和“假参与”[10]、“内生型参与”和“外入型参与”[11]、“吸纳式参与”和“关切式参与”[12],这种分类方法是研究者围绕单一因素的两种正反方向作出非黑即白的绝对化判断,过于片面忽略了其他因素的关联性,容易陷入僵化思维。
其次是“四分法”,将两个变量元素建立横纵坐标体系出现四种不同的分类结果。徐林以参与意愿、参与能力的高低划分为四种参与类型,分别为积极主导型、消极应对型、自我发展型和权益诉求型,这四种类型是在外部刺激下可互相转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13]同时,他并未对社区类型作出优劣的判断,不同的社区参与类型跟社区场景匹配时都会发挥功能。除了以上的划分方法,研究者根据参与特性、主体、方式的不同归类,如参与目的及对象的不同,分为依附性参与、身体参与、志愿参与和权益型参与。[14]社区参与类型的划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反映了居民参与的特点与参与现状。
二)城中村社区治理研究
一是城中村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机制,城中村出现的的问题可归纳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乡村向城市转型过程出现的各种阻碍,另外一方面是乡村所承担城市功能的失衡。王新认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制度真空以及法制法规滞后和不健全,导致“城中村”的出现和无序发展。[15]乡村未能建立起与城市相适应的制度,制度的缺失与衔接不到位使得乡村依然停留在低层次的城市发展水平。陈大江则认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缺位致使城中村不能胜任接纳城市建设者的使命。[16]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超过了乡村公共服务与设施的承载量,由此滋生了环境污染、公共空间有限等社区问题。
二是城中村治理的模式研究,涂晓芳和刘赫将目前的城中村改造治理经验总结为市场化主导的珠海模式、村集体主导的广州模式,北京主导的北京模式,阐述了不同的治理主体在运用模式与适用性的不同,治理主体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模式选择的话语权。[17]卢俊秀提出了城中村的出现是“乡政村治”向“双轨政治”治理模式的转型。作为基层政府代表的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和作为村集体经济代表的社区经济组织实现了社区治理的权力协作和让渡,其实质是以国家为代表的全民所有制与以村集体为代表的集体所有制分享城中村社区公共权力的治理过程。
第三章赋权视角下社工介入居民参与城中村社区治理的分析框架.................11
一、城中村社区治理的主体.......................11
(一)政府部门...............................11
(二)社会组织...............................11
第四章X社区居民参与城中村社区治理的现状与困境...........................15
一、X社区基本情况介绍.............................15
二、X社区治理现状及居民参与情况.........................16
第五章赋权理论视角下社工介入X社区居民参与城中村社区治理................21
一、个体赋权.............................21
(一)服务对象赋权........................21
(二)社工自我赋权.............................26
第七章赋权理论视角下社工介入居民参与城中村社区治理的对策
一、加强社会工作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一)社工应扎根社区、深入社区与居民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把与居民交流、走访社区当作日常性工作。根据居民的休息时间调整社工站的开放时间,增加与居民互动的频率。参与社区重大活动,主动向居民、社区利益相关方介绍社工身份。把社区任何场合当作工作办公室,注重采取非正式访谈获取居民的信息,以闲聊的方式拉近与居民的距离,慢慢与居民熟悉起来,评估居民的需求取向,再制定服务方案。观察居民的日常活动规律,比如社区哪些地方是居民聚集点,社区有哪些领袖人物等,从这些关键信息着手,以点带面,逐渐掌握整个社区的情况。了解社区的过程就是社工认识,主动融入社区的过程。当社工对社区产生链接时,更能激发社工服务社区的动力与热情,同时,更能与居民处理好关系,累积好群众基础,实现社区治理的质变。
(二)处理好社会工作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