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社会学论文,本研究在前期文献梳理的基础上,以个案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相结合的方式,对 M 村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考察了解农村妇女在现今社区中的参与状况,进一步挖掘妇女社区参与程度低的原因,并站在赋权理论的视角之下对妇女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作进一步的讨论,直至提出提升农村妇女社区参与的有效路径。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 M 村妇女所表现出来的社区参与现状主要为以下几点,一是在政治参与中对参与机会的“弃权”;二是在经济参与中的参与能力“离权”;三是在社区文化中参与方式的“远权”。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农村妇女作为农村社区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农村妇女的社区参与现状、社区参与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反映了该社区的基层自治状况,更加反映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进一步表现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四大发展状态方面。基于此,运用“社区参与”这一特定的视角,去认识和把握这个社区发展所面临的情况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一)研究背景
中国拥有五千多年的历史文明,其发展过程源远流长,而扎根于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思想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封建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不平等思想仍然在中国范围内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持续关注女性在社会中、家庭中的地位。1998 年全国人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村民自治是吸纳和重组农民包括农村妇女的一项重要制度。次年,1999 年国家民政部在《关于努力保证农村妇女在村委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农村妇女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巨大作用,自觉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作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①,这成为第一个有关妇女参与村治的专门性文件。建国以来,联合国第四次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中提出“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主流决策”,同时还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女性政治参与、就业保障等宏观层面以及女性的婚姻状况、家庭矛盾等微观层面来维护女性群体的基本权益与社会地位。根据 2019 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在我国,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为 11.9%①。尽管如此,仍有妇女参与到村委班子,在农村治理中存在边缘化、低层次化的现象②。由此可见,对女性群体的关注更多体现在宏观政策与微观生活方面,导致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从中观层面去维护妇女的权利。然而,生活在农村社区,尤其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更需要研究者从她们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空间去开展研究,因为社区作为一个人们生存活动和发展进步的固定空间,它与妇女的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的作用。因此,在中观层面依靠社区来关注女性的生存与发展,不仅是国家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一环;对于农村妇女来说,它更是为促进妇女自身发展提供一个理想的平台,更成为推动性别平等发展的一个重要桥梁。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状况
1.关于社区参与的研究
马歇尔在“公民资格与社会阶级”一文中,将公民资格的组成要素分为公民权利如各项言论、结社、信仰等自由权,以及财产权、司法争议权等个人自由所需的权利、政治权利参政权、选举权等与社会权利福利权、继承权、社会安全权等社会保障权利①。贝拉等人在《心灵的习惯》一书中即以社区主义为立论基础,增强着去对个人的自主性及其生命快乐的重要性,是人际交往中培养关心他人、利他精神、忠诚等态度并加深团体成员感情的先决条件②。洛曼也以社区主义为基础,提出了“公民行动理论”,用以说明公民参与中社群成员建立归属感与社区意识的先决条件③。美国社区共享型自治里相关事务商议和发展项目的安排都是社区董事会举办,社区听政会来进行讨论、管理、自治,它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大型公共社区服务机构与交流平台,在政府和社区居民两个端点间起着平衡和制约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仅鼓励两者积极进行互动,而且鼓励居民参与政治讨论,使社区居民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政府和各个具体实施机构只是起着监督、提供资金和具体操作等作用,最后的评审都由社区居民自己投票议定④。
2.关于妇女社区参与的研究
(1)社区参与的内容
第一,妇女的政治参与。笔者在国外的文献资料中发现,国外学者较多研究妇女政治参与状况。美国学者肯特·詹宁斯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对农村妇女和男性的政治参与进行了比较研究。斯科特通过研究社会性别与种族、阶级、宗教、政治等错综复杂的交叉关系,指出“社会性别差别”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他提出妇女参政的研究应扩大范围,不能仅局限在一个“小圈子⑤。而飞利浦·安妮认为,妇女的政治参与程度可以通过“代表性”来进行标示,它可以用以指示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妇女所占总人数的比例,即数量的直观表示。布拉也指出提高妇女参政质量比妇女参政的数量更为重要。更有翰·穆勒提出平等参政权,要大规模研究妇女政治参与的是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国家主义女权主义①。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一)社 区
“社区”是德国社会思想家 F·滕尼斯最早提出的。1887 年,《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一书出版,成为了他的代表作和成名作,书中,F·滕尼斯首次提出“社区”这个概念,认为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较强人口同质性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具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这种共同体的形式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地缘和文化等自然造成的;这种共同体的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而汉语的“社区”一词诞生要稍晚一些,1948 年 10 月 16 日,费孝通先生公开发表了一篇论文《二十年来之中国社区研究》。在这篇文章中,费孝通先生谈到 20 世纪 30 年代初翻译滕尼斯的著作及汉译词汇“社区”的形成过程。面对中文和英文文化上的差异,及语言表达的不同,他感到 Community 不是Society,偶然间,他就想到“社区”这两个字样,在这之后大家逐渐援用了,慢慢流行起来。这就是社区的由来”①。
关于“社区”的概念,徐永祥等人在《社区工作》中定义为: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地域、人口、组织结构和文化是社区构成的基本要素②。
(二)社区参与
社区参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概念,在不同的时序空间,它具有不同的含义。王倩认为“社区参与是参与概念在社区中的应用,是专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或过程的参与。具体指社区参与的主体能够有效地介入与其利益有关的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公共活动中,能够有效的在社区建设的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的过程中获得相关信息,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同时能够分享社区发展的利益①。王邦佐认为“社区参与是一种集体的参与,意味着社区居民对社区责任的共享。它让每一位社区居民都有机会为取得社区共同利益而发挥和贡献自己的才能。他还指出社区参与是对社区各种决策贯彻执行的参与,是对杜区的民主管理,更是一种‘生活者’的参与,这种参与附有较多的具体利益关系”②。张韧韧、吴华认为社区参与是社区成员自觉自愿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各种公共活动,是影响社区权力运作、分享社区建设的成果的行为和过程③。其中社区参与的内容还包括了社区文化参与、社区经济参与、社区政治参与等。在本文中,妇女的社区参与主要是指妇女群体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的公共活动,努力推进社区建设,分享社区发展成果的一系列行为,最终实现社区共享共治的过程。
二、理论基础
(一)赋 权
又称“充权”、“增权”等,美国《社会工作词典》中把赋权定义为,通过直接或间接的介入,帮助个人或群体提高自身的、与他人之间的、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从而达到改善他们自身生存状态的目的的过程⑤。并且在现代社会工作理论中赋权更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强调了一个助人自助的过程,它的目的都是赋予个人或者群体一种权力,让无权者去拥有权力,通过充分调动妇女自身的潜能,发现自身的力量来解决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权力
对于权力,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看法。班德拉将权力定义为获得所需求的东西而所需的能力①。斯里莱瑟·巴特里沃拉认为将赋权视为向现存的权力关系发起挑战并赢得更多权力资源的过程。②我国学者陈树强认为权力不外乎指人们所拥有的能力,它不仅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还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即权力感,这种感受可以增进人们的自我概念、自尊、尊严感③。
2.无权
无权和权力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消权”或是“失权”。消权表现为丧失上述学者所强调的“权力”,主要包括缺乏有形的资源,如金钱、住所和衣服,还包括无形的资源,如积极的自我概念、认知技巧、健康、支持性社会网络等④。如果说权力是人们拥有获得社会资源,以谋求自身发展的能力,那么,无权就是人们没有充分的资源去影响环境的能力。因而有的学者认为人们会因环境压迫及被不合理建构而失去“权力”,长期习得性无助下而处于“失权”状态。其次,在经济和社会上的弱势者因缺乏资源而导致权力缺乏,没有能力和缺乏资源都被视为“无权”,长期处于无权的人们就会形成一种“无权感”。笔者查阅资料发现,各学者对于“失权”的界定各有所长,综合各学者成果,本文中将人们无法获得社会资源,促进自身发展的情况进而失去“权力的状态”分为“离权”、“远权”、“弃权”状态。
第三章 农村妇女社区参与的现状分析............................17
一、调查地点与调查样本............................................17
(一)调查地点......................................17
(二)调查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