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总结与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得到以下结论: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显著提升其主观幸福感,且市民化约能提升4.93%的主观幸福感。2016 年的处理组和匹配上的对照组的主观幸福感并没有存在显著差异,2018 年处理组和匹配上的对照组的主观幸福感出现了显著差异,对主观幸福感进行二次差分的显著性依旧存在。
(2)社会资本中的主观收入地位、主观社会地位、人缘关系、社会组织、父母信任、邻居信任、医生信任对主观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均十分显著,陌生人信任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负向影响;
(3)主观收入地位、主观社会地位、工作满意度、社会组织、健康状态的变化会显著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观幸福感的变化,并且市民化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可以由主观社会地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提高来解释。
基于实证结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显著提高其主观幸福感,因此我国应继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新型特色城镇化进程,本文建议根据农业转移人口的需求做好差异化落户。更进一步,本文实证发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是主观社会地位和社会组织参与,这说明户籍转换并不是终点,更重要的是从心理和行为两个方面真正实现“人”的市民化,让市民化后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快融入城市生活,因此本文从信任和网络两个层面建议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资本。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会显著影响其主观幸福感,社会保障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抵御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因此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提出要提高就业质量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有效增强群体市民化能力和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地位认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