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渭源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优化利用路径................................ 49
一、完善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49
(一)厘清权能归属,明晰行使主体................................ 49
(二)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制度,规范宅基地合法流转........................ 50
第五章 结语............................. 58
第四章 渭源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优化利用路径
一、完善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
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生活生产的“命根子”,符合时代发展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将有利于宅基地这项农村社会资源的优化利用。近年来,宅基地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的热点问题,国家也不断出台各项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政策来更好的应对宅基地问题。“但是,纷繁复杂的管理难题并非一日形成,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从根本上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使其适应并促进现代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①。”
(一)厘清权能归属,明晰行使主体
关于宅基地权能与主体,从国家宪法到国家政策文件都在不断进行明确与完善,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宅基地管理的规范化。自2018年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和资格权“三权分置”的宅基地制度从此拉开了序幕。宪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并且《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列为特别法人,明确了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填补了村集体在主体定位上的“真空”①。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是在日常管理中依旧存在权属不明确,行使主体不清,因此,需要相关主体不断明确自身权属,履行好自身义务。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安家立业的基础,只有充分保障农村居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断探索使用权在增进农民福祉方面作用,放宽宅基地使用权,才能让农民做好主人翁的角色。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村居民能否符合条件到宅基地的权利,享有资格权就意味着能够建设房屋,拥有宅基地。宅基地 “三权分置”是当前宅基地制度探索的主要内容,为发挥宅基地在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厘清三权权属,明晰三权主体,赋权于民,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探索三权权能、权利边界及三权相互关系,从而做好顶层设计。
(二)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制度,规范宅基地合法流转
目前,我国并没有形成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体系,且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面法律制度条目复杂,存在不明确、不健全、效力低下等问题。因此,建立健全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体系已迫在眉睫。在充分尊重农民权益与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村居民将闲置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租赁、互换、转让、股份合作、退出等多种合法方式的流转利用。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专门程序,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备案,严格审核交易双方资格,避免交易违法现象。从上文中对渭源县农村8个样本村的调研分析发现,样本村宅基地流转频率较低,8个村庄,其中有5个村庄出现宅基地流转情况,但是流转数量并不是非常多,只是较少出现或者偶尔出现,3个村庄没有出现宅基地的流转情况。
第五章 结语
本文以城镇化、乡村振兴及新修土地管理法为背景,梳理国内外学者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公民参与理论及土地集约与利用理论三个理论为指导,选择渭源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优化利用问题为研究对象。从宅基地的概念到闲置宅基地的概念界定,梳理我国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内容,深入渭源县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对村干部与村民问卷调查了解到渭源县农村宅基地情况。经过对访谈与问卷数据的整理,从闲置比例、闲置类型、处置现状等方面分析了样本村宅基地闲置现状,然后对于渭源县宅基地闲置的原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得出导致渭源县宅基地闲置的主要原因有农户自身条件变化,如收入水平提高、外出务工等;宅基地管理政策因素,如政策体系不完善、政策执行宣传不到位、村镇土地利用规划缺失等;社会因素,如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建房热潮及传统文化影响等。针对渭源县宅基地闲置原因的分析,进一步从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加强宅基地利用管理和发展农村经济三个大的方面提出优化利用闲置宅基地的10条对策建议。闲置宅地基是一项重要的农村资源,有效利用闲置宅地基关系着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打破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的瓶颈,让农村居民、企业、政府等多方力量参与进来,其中最为主要的是发挥政府关键作用,提高政策等各项支持,引导农村居民采取多种方式优化利用闲置宅基地,让闲置的土地资源造福于民。
本文所提供的对策建议对渭源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优化利用有一定的指导及现实意义,但宅基地闲置是一项复杂多变的管理问题,宅基地方面的国家政策一直处于完善与探索之中,且宅基地管理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都有着很大的差异,本文更多的是理论层面的研究,且调研村庄相对较少,问卷调研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差,仍有很多的不足与改进之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