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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分析——以2009年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公告为分析对象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526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111041431528454 论文字数:38856 所属栏目:公共行政管理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相关标签:公共行政管理论文

本文是一篇公共行政管理论文,本文基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省级机关公务员 2009 年至 2020 年的招考职位表,选取其中的中央直选及其垂直管理部门①和省直及其垂直管理部门②为研究数据,统计分析了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总体情形,分析其中存在合理性和问题。


第一章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及其功能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界定

本节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进行了界定:界定了考录标准和招考标准、工作经历标准、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内容。

一、考录标准和招考标准界定

公务员考录,是指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形式。

公务员考录标准是指党政机关面向社会或社会组织,在进行公开考试选拔录用公务员时,基于职位特性对考录人员进行选拔而设置的纳入《公务员法》这一制度中的各项基本条件。 招考标准是公务员职业准入的具体的条件。

标准分为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实质性标准包括《公务员法》规定的国籍、18 周岁、相应工作能力等条件。

形式标准具体是指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具体设置的有关年龄、性别、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学历等资格条件。

考录标准是实质标准,招考标准是形式标准。本文所说的工作经历标准属于招考标准,是形式标准。

二、工作经历标准界定

在公务员考录中要求的工作经历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基层工作经历,另一种是相关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相应的行政机关、单位有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体验。

工作经验是指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无论是有薪的还是无薪的,是全职或兼职的。在公务员招考设置的相关工作经历中指的是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标准是作为一种规范而建立起来的测量标尺,是用人单位对应考者在工作经历方面要求的表现形式,是检查和衡量应考者实际工作经历能力与职位诉求相匹配的依据和尺度。

图 1-2 专业技术类职位对专业限制情况(数据来源:整理公务员考试网中的招考公告所得)

图 1-2 专业技术类职位对专业限制情况(数据来源:整理公务员考试网中的招考公告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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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原则

本节主要论述了与制度法规相一致、与职位诉求相一致、公平性三个原则,为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提供宏观依据。

一、与制度法规相一致原则

公务员的考试和录用与我们党能否在我国的各项事业建设中取得成功以及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有关。为此,必须切实强化公务员考录法制保障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务员考录工作。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来看有一系列的制度法规和规范、细则,如微观上:公务员统一招录的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相应的命题、阅卷、考察、试用、体检等规范;从宏观上来说有《公务员法》进行了公务员考录工作过程的规定。因此,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事,让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个具体环节都有规则可循,减少用人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考试录用工作中的任意性。同时,要有效加强对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的监督管理,纪律检查监督,检察等有关部门要在整个过程中参与对公务员录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对于公务员考录中存在的灰色地带以及涉及的人员,必须依法转送到相应的审判、检察机关,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应当采用党纪和法律手段,保证公务员录用的公平正义。用人单位在划定“工作经历”这一标准时也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设置,避免“工作经历”标准设置的不合理性和随意性,此外在资格审查“工作经历”时,也要与法规保持一致,保证资格审查的科学性。

二、与职位诉求相一致原则

公务员考录考试和录用的对象都是“人”,但是选人的是“职位”,换言之,公务员考录的主体和客体是职位和人,公务员考录的目的是选取合适的人进入行政队伍,合适的人中的合适是相对于职位合适。而“工作经历”作为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资格审查内其中一个标准,那其设置和审查自然也要依据相应的职位进行,这一标准的制定与运用也要是能与职位相合适的,要与职位对人员能力诉求相一致,因岗择人,按照职位标准调查、考核和选拔公务员,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分析,研究制定有关“工作经历”标准和条件的职位标准,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选择候选人,做到择优而选,因适而用。用人所长、避人之短,积极引导,合理使用,做到各尽其职,各施其能。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岗匹配,完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图 1-1 综合管理类职位对专业限制情况(数据来源:整理公务员考试网中的招考公告所得)

图 1-1 综合管理类职位对专业限制情况(数据来源:整理公务员考试网中的招考公告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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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009至2020年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实证分析


第一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总体情形分析

这一节主要介绍了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总体情形,分别从职位类型、职位所属部门类型、地区、时间方面通过统计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录公告中对工作经历标准限定比重的平均数和标准差进行分析。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总体情形

十二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对工作经历标准运用的总体情形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招考标准中,对工作经历的限定分为无限定和有限定两类,其中,限定工作经历的又包括一年以上、两年以上、三年以上、四年以上、五年以上等不同时长的工作经历。从 12 年的数据上看,不限定工作经历的职位占比最高,其次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职位占比,并且总体上不限定工作经历的职位占比始终高于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职位占比。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对工作经历要求主要集中在无限定和限定 2 年以上工作经历之中,两种情况所占比例变化幅度较大,限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四年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情形较少,并且占比变化幅度很小。同时,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普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综合管理类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更加明确、具体,一些职位甚至要求 4-5 年工作经历。

(一)工作经历标准职位类型运用总体情形

本文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中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在工作经历标准设置中不同情形占全年本类职位比重角度分析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工作经历标准职位类型运用情形,对此情况描绘了相应的趋势折线图,如下图(见图 2-1、图 2-2、图 2-3),下面就此种情形进行分析:

从职位类型上看,十二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对于工作经历限定和不限定的情况均存在。通过对数据计算平均数(反映数据的总体情况)和标准差(即与平均数的差距,反映的是数据的离散程度,标准差越小表示数据分布越集中)来比较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三种类型职位对于工作经历标准的限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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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本节主要论述了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呈现出的基本特征:理性化程度不断提升与差异化不断彰显。理性化程度不断提升具体体现在涉及公平性敏感性标准设定日趋理性、制度设计日趋理性;差异化不断彰显表现在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直属机关之间的差异,省际之间的差异,其中尤其表现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所带来的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异。

一、理性化程度不断提升

(一)涉及公平性敏感性标准设定日趋理性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的运用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与其他的标准运用存在相关联性,公务员考录中设定的年龄标准越大,工作经历标准相应的也会提高。招考标准中年龄的设定极易引发社会的公平性质疑,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又必然提出这一标准诉求,因此,这一非直接性,但又明显体现排他性诉求的表述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招考公告的备注中,这一点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公告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在省级公务员考录招考公告中会有差异,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年龄单独设为一栏,但整体是放在备注中。出于优化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的考虑,越来越多的行政执法单位对职位竞争者年龄的限定不再局限于 35 岁以下,而是根据招考年度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现状,设定具体的年龄标准,相应的,对于工作经历标准的设定也会有所调整。招考标准运用过程中涉及招考公平性的敏感性标准的设定日趋理性,表明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标准运用管理的理性化程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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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经历标准运用问题及对策分析 ............................... 43

第一节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 43

一、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存在一定随意性 ........................... 43

二、工作经历标准运用一定程度上绝对化 ......................... 45

结  论..................... 57


第三章 工作经历标准运用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一节公务员考录工作经历标准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中央政府机构和各省级机构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一开始不限制报考者的身份和户口所在地,为从更大范围内选拔相应的公务人员做出了第一步的努力,并且给广大公民能公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提供了可能。2019 年6 月 1 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公务员职位实行分类制度。具体的为按照性质、特点、实际需要等的不同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横纵观我国的公务员考录实践,在资格审查环节,审查的主体、程序、标准不断得到了完善和发展,再加上各项相关的宏观制度政策也一直在调整和改进,使得我国公务员考录资格认定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日益提高,但从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