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公共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以沈阳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为研究内容,通过对多个社区进行调查,认为目前沈阳城市社区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政府分类回收职责模糊、分类回收宣传效果无力、分类回收基础设施欠缺、分类回收奖惩措施失准以及分类回收考核环节敷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政府重视程度不高、分类回收治理体制不健全、分类回收治理资金不充裕、分类回收治理主体不多元和分类回收治理监督不专业等。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美丽中国”首次作为执政理念出现,这一概念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发展模式带动了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生态危机。
据生态环境部历年统计的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我国大、中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七年间共计增加 7411.4 万吨。仅 2019 年,全国大、中城市的共计产生 23560.2万吨生活垃圾,较上一年增加了 2412.9 万吨,增长率高达 11.4%。详见表 1-1。
表 1-1 2013—2019 全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年增加量及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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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关于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研究
20 世纪 60 年代前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关注社会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探索并寻求可持续发展路径。同时,国外学者开始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深入地研究。因此,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更有经验,学者们的研究重点大致可以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分类回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效推动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治理的对策等方面。
1.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研究更多关注在政府与企业等多元参与机制方面。大多数西方学者基于治理理论,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认为垃圾分类治理应该成为政府公共服务改革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府要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
。珍妮特·V·登哈特和罗伯特·B·登哈特(Janet V. Denhardt,Robert B. Denhardt,2016)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从最引人注目的七种理念入手,对新公共服务的基本含义逐一进行了详细讨论,不仅强调了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更强调新公共服务的多元化。①比格尔·彼得和萨尔霍费尔·斯特凡(Beigl, Peter,Salhofer, Stefan,2004)在文章中探讨并分析了政府是否有必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问题。文章中,他们论证了在实施与不实施的两种情况下社会的整体运作情况,并得出研究结论:政府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一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有益于城市的整体环境。②户波嫩和哈夫卡宁(Hupponen, M,Havukainen,2016)等人对两个没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结果显示,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是有机废物和产品包装,这两种垃圾在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中的占比高达 40%。因此,政府需要设计更加系统的分类方法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更加详细的分类。
克里斯汀(Christine Kessides,1993)基于一个假设,即该决定的目标是促进基础设施服务供应的效率、公平和问责制,提出了将活动“市场化”以及确定政府和私营部门角色的决策标准。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各环节中,除了填埋环节的竞争性比较低,其他环节都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尤其是资源回收和资源运输两个环节,市场潜力巨大,竞争更为强烈。④迈克尔·斯帕克曼(Michael Spackman,2002)提出,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引入私营企业,既可以大幅度提升垃圾处理的效率,也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改善政府的管理模式。公私合作的 PPP 模式就是政府与企业在垃圾分类治理中的成功模式。⑤索尔塔尼星(Atousa Soltani,2015)等学者认为,生活垃圾治理是牵扯多方共同利益,若只以政府的权威,或者其中任何一方的力量,都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而是需要政府、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商讨。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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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核心概念
(一)城市社区
20 世纪 30 年代,费孝通先生的翻译并引进了“社区”这一概念,并在其著作《学术自述与反思》中提出,社区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并且是现代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部件。
社区,虽然是上世纪众多“舶来品”中的一种,但却算得上是我国社区理论相关研究的发源之处,并在学术界激发了对“社区”进行研究和讨论的热潮。
2000 年 1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共同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官方角度对“社区”一词进行概念认定。《意见》中明确了“社区”的内涵,即生活在特定地缘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同时,《意见》中也清晰界定了城市社区的概念:即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可被称为城市社区。从宏观层面上来说,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相比较而言,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成员构成更为复杂,血缘情感关系没有农村社区浓厚;但生产和生活方式则更加便捷,基础设施也更加齐全,社会组织的活动更加多样。在此说明,本文所研究的城市社区,特指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和铁西区这五个中心区管辖范围内的共计 584 个社区。
(二)生活垃圾分类
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全国各城市进行垃圾分类的要求是在 1995 年 10 月 30日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我国的垃圾分类开始步入法制化阶段。2019 年 11月 15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同时将生活垃圾的类别明确划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大类。①新版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2020 年 4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第五次修订,此次修订提出了“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的要求,具体包括: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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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1987 年,布伦特兰(Brundtland)在《我们共享的未来》中正式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做了定义:以既可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的需求为前瞻的一种发展模式。1991 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联合编写并共同发表的《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中又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有所完善:在生存于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书中还提出了可持续生存的九条基本原则。在这九条基本原则中,一方面强调了人类生产与生活的方式要与地球承载力相互平衡,以此来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及地球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也提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以及 130 个行动方案,并重点论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是要创造美好的人居环境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均位居世界前列。近年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资源消耗逐年增加,使得全国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和环境承载压力在不断增加,“垃圾围城”等现象愈加严峻。这些现象逐渐凸显出我国垃圾管理的弊端,因此亟须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研究方向和理论支撑,既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强调了“可持续发展中的公众参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观点与本文所研究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目的相一致。因此,本文旨在提出沈阳市城市社区在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健全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图 3-1 沈阳市 2013 至 2019 年常住人口数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生活垃圾年产生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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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沈阳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现状、问题及其原因...................18
一、沈阳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现状.............................. 18
(一)政府推进初见成效........................... 20
(二)社区工作有序开展.......................................... 21
第四章 优化沈阳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治理的对策.......................32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33
(一)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专项部门.................. 33
(二)制定可推进的分类回收治理方案.............................. 34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