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 T 市税务局加大了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但是宣传不及时、宣传资料语言专业难以理解、资料获取不便等问题没能得到真正解决,使纳税人的政策性需求没能得到满足。另外,在咨询辅导方面,服务内容有限,对于发票保管期限这样的一般性疑问,热线可以给予解答,但对于非普适性的问题,如在跨地区办税时,关于《外管证》相关业务的咨询,则较难回答,纳税人的困惑没能得到有效解决,降低了纳税人的获得感。
纳税服务缺乏针对性,存在服务“产品陈列”的特点,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个性化的办税需求。作为重要的港口城市,T 市对外贸易较为发达,因此,T 市税务局针对一些外资企业主动开展了税务宣传与辅导活动,解决外资企业从事经营中所遇到的涉外税收风险问题,提高了外资企业的税务筹划能力,但这种宣传活动仅局限于某个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多样,针对性服务提供有限,将大大影响着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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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T 市纳税服务水平优化建议
5.1 转变纳税服务理念
5.1.1 增强纳税服务意识
服务型政府建设,其变革不仅体现在组织结构和行政方式层面,更需要从深层次对价值理念进行创新。转变服务理念,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重点,唯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指导服务工作。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将提供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始终作为工作的首要职责。
首先,T 市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应建立平等的征纳关系,破除重监管轻服务的思想,税务部门不再是监管者,而是服务者,纳税人也不再是被监管的对象,而是接受服务的主体,将服务的观念落实于思想,表现于行动;其次,注重实效服务,改变原先形象服务的错误思想,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站在纳税人角度考虑纳税人所需要的服务,而不是从税务部门的角度出发,优先解决纳税人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涉税业务,及时为纳税人给予高效、便捷、实用性强的服务;最后,要形成纳税服务的全过程、全员化管理,纳税服务贯穿于整个办税事项过程之中,需要全部门全员的共同参与,不应局限于专门的服务部门,因此,税务部门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无论工作在哪个岗位,都应当树立服务纳税人的意识,通过全员的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纳税服务的合力。
5.1.2 健全需求管理机制
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公众需求为服务导向,对于税务部门而言,就需要完善纳税人需求管理制度。涉税主体的不同,其办税需求相应也会有所不同,T 市经营主体多元化,因此,税务部门应根据纳税人不同行业经营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收集纳税人办税需求,在采取传统(如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研讨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进行收集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12366 智能电话服务热线等方式,收集整理不同纳税主体的办税需求,尽可能保证需求收集的全面性;对需求进行深度分析,根据企业规模、性质、所处行业的不同,准确了解纳税人办税需求,根据需求类型、征管环节、归属部门等内容分类制作需求资料库;建立需求信息更新机制,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税务部门要时刻关注纳税人办税需求动向,当出现需求变化的情况时,及时做出调整,以不断适应纳税人的需要;建立反馈机制,为保障纳税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真正匹配,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密切的联系是基础,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了解企业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堵点”,以及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真正做到为纳税人顺利办理涉税业务保驾护航,形成集“需求收集、需求分析、服务响应、服务维护”于一体的需求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