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五种权力。各种权力相互作用,形成治理的结构和过程,即权力配置方式和运行机制。而权力得以行使以法律条例为依据,以恰当的方式通道为原则,而制约它的正是管理监察。就权力的分配而言,行政权与学术的权力并不能混为一谈,需要有明确的界限,在让高校自主管理的同时,行政方面也要积极配合,实现对于高校管理的简政放权,合理划分二者所应负的责任的同时,二者也要共同负担,让其管理中责任主体不拘泥于单一部门,各方权力构成达到制约平衡、良性发展。院系治理必须纳入三个相互博弈而又密切配合的权力场域,一个是学院自身作为一个独立的场域,二是学院所在的学校作为第二个场域,三是学校所在的外界环境作为第三场域。三个场域的权力互动形成了不同的组织治理形式。
(2)三个形式不仅在权力、学术等价值的衡量有不同的选择,在各院系、社会等不同场域的系统结构、在运行架构如决定分配等方面都各有千秋,全然不同,这也是高校成长中的不同道路。然而这三种形式都含有自己不可避免的缺陷,在实际运作中也面临着不同问题。打个比方,我国多数高校是以行政权力为领导的主流管理模式,但却有根深蒂固的行政化色彩,不利于大学学术本质的彰显;学术主导模式体现了大学学术本位的回归,往往以改革者的身份出现,但又存在效率低下和协调困难的问题;市场主导性模式体现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与学院对市场与社会的回应,机制独特灵活,但功利色彩浓厚。对这些问题和困境的反思,将对学院治理改革提供现实根源。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