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压力——管制”特性,科层制下的“命令——服从”秩序,使得执行机构往往偏好于政策执行的供给导向,而忽略目标群体的实际需求导向,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实施过于形式化,执行效果差以及目标群体参与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公共政策执行偏好供给导向在于保证中央的“决策一致性”,政策执行供需失衡源于中央“决策一致性”与地方“需求的在地性”之间存在矛盾,即“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之间存在张力。因此在经验层面,有关具体公共政策执行领域如何弥合中央政府决策的一统性与地方政府回应目标群体多元社会需求之间的张力,处理好“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之间的关系,以此提高公共政策执行的工作成效,建立政策执行的供需平衡机制成为了有效的治理之道。实现政策执行供给与需求的平衡,需要通过国家制度创新构建“央-地”之间的协作机制,调动目标群体参与的积极性;在制度安排上给予地方政府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让其能因地制宜地将理想化政策进行“转译”,提高政策执行的可行性;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避免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潜在的偏差行为;此外,政府应完善目标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给民众以充分的赋权,让民众的需求得以表达,进而促进公共政策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