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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代刑事错案问题的社会学分析——以典型死刑错案为例

日期:2018年01月22日 编辑:ad201708310846561631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324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612281003427955 论文字数:250000 所属栏目:法律社会学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第一章 刑事错案概述


第一节 刑事错案的基本概念

系统研究刑事错案问题的第一个重要步骤就是确定到底何为“刑事错案”。在不同的国家、社会背景、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下,对刑事错案的感知和定义是有差距的。为了给我国当代错案的防范进行“对症下药”,我们需要在中国当前的社会语境下对刑事错案进行定义和划分,同时使之完整且符合科学。在中国仅具有普通法律思想的民众心中,所谓“错案”简单就是指无辜者被审判、定罪和服刑的情况。错案的“受害者”,一般都遭遇了长期的牢狱之灾,对他们及其家人的生活都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有些甚至变得家破人亡。因此,错案有时往往等同于“无辜者被冤”,它是大部分人对错案的第一印象和反映,但这也只是一个生活意义上的错案概念。显然,刑事错案的概念并非如此简单。为此,出于对“刑事错案”认识的更正,也出于错案防范能够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笔者首先将对目前学界关于刑事错案的理解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我国的“错案”概念几乎一直沿用着“冤假错案”的说法,这是错案概念最初的来源,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广义上而言,“错案”是指在办理各类案件时,由于对问题的性质进行了错误的判断或者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了错误的认定的认定发生错误,或者对案件处理过程中政策法律的错误适用,从而导致对审查的问题做出了错误结论以致对当事人进行错误处理的案件。9刑事错案,是错案的一种特殊类型。对刑事错案源头的记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时期。例如西周时期的《尚书·吕刑》 载有:“五罚不服,正于五过。”翻译过来就是说如果法官惩罚了无罪的人,那就应该追究法官的责任。又如唐代的《唐律》更是对出入人罪规定法律责任,作为司法官吏最严重的渎职罪。《唐律·断狱篇》第 487 条规定:“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杖入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失于出者,各减五等。”10从这些古文条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刑事司法活动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产生的,是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物。如果说中国古代的刑事司法活动是主要服务于帝王的阶级统治,那么现代的刑事司法活动则更多的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因此,现代意义上的刑事错案概念又和我国古代的有所区分。现代意义上的刑事错案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人权意识的不断觉醒而被社会公众所认知的。“文化大革命”后,因政治运动而被戴上“反革命”帽子、蒙冤受难的大批无辜者得到平反,从那时起,“冤假错案”一词便开始被广大民众所运用。但那时,冤案、假案、错案的界限并不十分明确。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不断加强,新闻媒体也加强了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相继报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许多刑事案件,从而使得刑事错案这一概念为广大民众所知晓。此后,司法实务界、法学理论界都加大了对刑事错案的研究力度,在刑事错案的概念研究上也取得一定的成果,同时更多的平民百姓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有学者认为刑事错案是指那些进入已经诉讼程序但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导致产生的错案。11除了一部分学者对刑事错案做出了明确的概念定义外,更多的学者尝试对刑事错案制订一套基本的判断标准,以更好地界定何种案件可以被称为“刑事错案”。当前理论界关于刑事错案判定标准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主客观统一错案说、多重标准说和语境标准说五种说法。然而,尽管刑事错案各个方面的研究都得到突破性的进展,朝着更加系统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冤假错案”仍然是他们习惯使用的称呼。笔者在将收集到的案件进行整理后发现,媒体所报道的刑事错案,多数遵从的还是广大民众的使用习惯。并且,由于本文对错案的研究并不关注法学所讲的明确的案件侦查或程序分析,而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去探讨,所以,本文所称的刑事错案,是冤案、假案、错案的统称,主要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定错误,最终对他们定罪错误和量刑错误的案件。但是,鉴于刑事错案的复杂性,本文仅选取刑事错案的一种特殊类型——死刑错案作为案例分析对象。死刑错案指的是那些将被告人判为“死刑”(或“死缓”),最终却被法院认定为“无罪”的错案。这种将无罪定为有罪,导致无辜者成为被告人而蒙冤受刑,承担了不应其所承担的罪责的错案是所有错案中最普遍、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类型,也是目前最常见、关注度最高的错案类型。如引起社会轰动的“佘祥林杀妻案”、“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杀人案”和“呼格吉勒图案”都属于死刑错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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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典型死刑错案介绍

1996 年 4 月 9 日晚上,呼格吉勒图与工友闫峰一起在呼和浩特一家卷烟厂外的小饭馆吃饭喝酒。之后,呼格吉勒图出门路过女厕,听见有人喊里面出事了,两人就去女厕查探情况。结果看见一个下半身裸露的女尸躺在卷烟厂女厕内,系被奸杀。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共同向当地公安局报警,呼和浩特市新城分局立马成立专案调查组进行调查,该案件被称为“四九女尸案”。呼格和闫峰被警察带走讯问。经过两天的讯问后闫峰被当地警方放走,呼格吉勒图却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流氓罪”被警方立案侦查。此后案件的发展过程十分迅速,1996 年 5月,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14不到半个月,内蒙古高院在 6 月 5 日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审理,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并依据当时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死刑。155天之后,呼格吉勒图被立即执行死刑,当时他只有 18 岁。从“四九女尸案”案发到被告人被执行死刑,这个过程一共就经历了短短的 62 天!呼格吉勒图被枪决 9 年之后,案件却突然出现了颠覆性的转机。2005 年初,乌兰察布市一下子发生了数十起惨绝人寰的奸杀案件。警方鉴定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2005 年 10 月,系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最终被当地警方抓获。令警方吃惊的是,赵志红主动说出了 1996 年案件中诸如“南北朝向,女厕在南”的厕所方位、内部结构,对被害人身高、年龄、当时扼颈杀死被害人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17这一情况在中国引起震动。2006 年 03 月,当地政法委的组织重新调查了该案件最终确认“呼格案”为冤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在听闻赵志红是“四九女尸案”的真凶后,开始走上了申诉之路。2014 年 12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182014 年 12 月 16 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就赵志红“四九女尸案”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19至此,“呼格案”终于沉冤昭雪,在被告人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的 18 年后,正义才迟迟到来。2015 年 2 月 9 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赵志红案,认定其为“四九女尸案”真凶,赵志红本人也承认该起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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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错案的发生机理


第一节 办案方式及手段不科学、不合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弥补认识的有限性,人类通过改造工具、使用工具来达到认识和改变世界的目的。科学技术,作为一项使用工具,在帮助人类弥补认识论的缺陷、提高认识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司法能力,尤其是司法中取证、查证的能力。DNA 鉴定,无疑是在众多应用于司法的高科技中最为普遍和最具代表性的科学技术。DNA 技术的运用,扩展了人们的手和眼,延长了可探知的世界。DNA 鉴定结果近乎完美的准确性,使其成为最具说服力和影响力的证据种类之一。自从 DNA 鉴定被用于刑事诉讼以来,对于侦破案件发挥了难以想象的重大作用。世界上已有 120 个国家和地区将 DNA 用于法庭鉴定,也因为 DNA技术的应用,大量无辜者最终平反昭雪。在美国,DNA 鉴定的出现引发了美国刑事司法界轰轰烈烈的拯救无辜者行动,有数以百计的无辜者通过 DNA 鉴定得以平反。但是,我国错案情况表明,在我国,DNA 鉴定技术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佘祥林”杀妻案轰动一时,一具与他毫无瓜葛的女尸让她不明不白地背上了杀人罪名,被剥夺了 11 年的人身自由。在佘祥林案中,警方只是简单地根据死者的外貌、体型等特征就草率地认定死者就是不久前离家出走的张在玉,对死者的身份完全没有经过 DNA 的鉴定,不仅如此,当张在玉的家属提出做 DNA 鉴定时,警方竟然以没有办案经费、张家无法承担鉴定经费为由就直接省去鉴定过程。佘祥林就是在这种毫无事实和科学依据的情况下被简单、直接地认定为犯罪嫌疑人。48这样草率地做结论不禁让我们感到震惊。这个无名女尸的错误辨认成了这起错案的源头和关键。公安局当年认定“女尸”就是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仅仅是因为女尸的年龄、体态特征与张在玉家属提供的特征“很像”,死亡日期与张在玉的失踪日期 “基本吻合”。最关键的环节——DNA 鉴定却因为经费问题被完全省略。当佘家人向派出所质问凭什么认定女士就是张在玉时,警方的回答竟然是:“这个不由你说了算,政府肯定没有错。”49这种不负责任、不科学的回答让我们感叹。后来佘案被打回重新调查时,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到要求公安机关对尸体作 DNA 鉴定,导致佘祥林案的真相就这样越走越远了。相信如果佘祥林案发生之时,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能够给哪怕一次机会对死者作 DNA 鉴定,错案就可以完全避免,佘祥林也就更不会成为“杀人犯”而去承担 11 年的牢狱之灾。在浙江张氏叔侄杀人案中,虽然做了 DNA 鉴定,但鉴定结果却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重视和恰当的利用。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司法机关曾经提取过王某 DNA做过一份鉴定,这份鉴定的结果在当时就完全可以排除张辉和张高平的嫌疑,但是在案发的当年这份 DNA 的鉴定结果并没有得到重视和利用。50直到在再审法庭上,杭州市公安局将这份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