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We cannot judgeNaru peoples' nightmarriage smi ply in termsof itspros and cons, butwe canstill understand and analyze it from the perspectivesof legalanthropology and legal sociology. Nightmar-riage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fact thathusbandsgo to theirwives'families atnightbutstay at theirparentshome during the day. Nightmarriage, whether it is consider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belief and prac-tices, or land resources, plays an mi portant role not onl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modern legal system,but also in bringing about social stability and harmony. This system will lastuntil it is replaced by someother system when it cannotbemergedwithmodern society.
Key words:Naru; nightmarriage; beliefs and practices; local land resources; socialharmony
摘要:不能简单地以好坏来评判摩梭人走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法人类学和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更深入地认识它。走婚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由男子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无论作为习惯法还是本土资源,走婚制都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法律社会学硕士论文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和谐。走婚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消亡,只有当它不能再与社会融合的时候才会被取代。
关键词:摩梭;走婚制;习惯法;本土资源;社会和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不断融合,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化习俗也变得更加关注。神奇陌生的民俗文化给少数民族增添了无限的神秘色彩,摩梭人就是其中备受外界关注的一个族群,它的走婚习俗在国内外都有不少学者在探讨研究。有学者认为摩梭人的独特婚姻方式不能用好坏来判定,这是一种在特定的社会背景、特定的区域和特定的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是一种适合于当地家庭生活、生产和发展的独特婚俗,而这种婚俗主要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家庭结构所决定的。确实,简单地以好坏来评判摩梭走婚是不可取的,但这并妨碍我们从法人类学和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来更深入地认识和了解它。走婚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里,由男子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无论作为习惯法还是本土资源,走婚制都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会对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因此,深入分析和解读其丰富内涵、运行轨迹及其现代法制意义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 走婚习俗:一种法人类学的初步考察
走婚是摩梭人独有的一种婚姻民俗。摩梭是一个历史悠久而神秘的族群,但它不是一个民族。摩梭人又称纳日人,主要聚居在川滇两省交界的泸沽湖周边地区,四川的摩梭人称蒙古族,云南的摩梭人属纳西族。[1]泸沽湖畔的纳西族,婚姻形式比较复杂,包括阿肖婚,阿肖同居和正式结婚。其中以阿肖婚为主。“阿肖”是永宁纳西族过走婚生活双方的互称,意思是“共宿的朋友”(肖是躺下之意)。它明确地点破了双方关系的实质是在一起过性生活。解放后摩梭人被定为纳西族的一个支系,而他们自身认为与纳西族有着本质的区别,应该是一个单一的民族,即使不这样,也应该定为藏族支系。他们的文化历史悠久而丰厚,先后融汇藏文化、蒙文化、彝文化、纳西文化、普米文化及汉文化精髓而形成独特的摩梭文化体系支配着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2]
1•走婚之缘起
走婚习俗延续至今,但它究竟源于何时还是个谜团。在走访婚是唯一的婚姻形态时,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母系氏族及其所属母系亲族,因此走婚制的历史也是摩梭母系家庭的历史。
摩梭人的母系制①并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从纵的发展上看,它有悠久的母系氏族发展历史。摩梭家庭传统是父系,纳西的习俗是把父亲的名字放在前面,上述记载的摩梭人都是父系相传。还有摩梭世代相传的原始宗教达巴教经中流露的更多是父系家庭体系的痕迹。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逐渐形成和发展,有证据证明两者起源于元代初期。首先我们能看到的关于两者的明确记载是在元代以后才有的,元代以前并无确切的记载。其次,泸沽湖畔有一座雄伟的山,当地人称为干山,又名格姆女神山。据文献记载此山元代以前称为喇踏山,元代以后改为干木山。从历史上看山名的变迁可以表明摩梭人是什么时候开始信奉女神的,即母系家庭体制的开始。再次,元代在永宁等地设立的封建统治机构,留下了少数蒙古族官吏和士兵。他们原来就实行男娶女嫁,到达永宁后仍然沿用旧制,或者娶本民族妇女,或者娶当地妇女为妻,继续维持父权制家庭。另外据记载有一个关于忽必烈的爱情经历传说,传说的真伪不是关键,但它可以说明当时忽必烈进攻缅甸的时候,蒙古军队在村子逗留促进了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的产生。[1]
从横的关系上看,摩梭人的婚姻家庭与附近其他民族的母系制有密切的联系,是互相影响的。在周围地区,居住着不少民族,主要有普米族、藏族、汉族、回族、壮族等。比如普米族在家庭婚姻方面的发展就有三种基本类型:永宁中心地区的走访婚和母系制;木里纳窝等村的姐妹共夫与兄弟共妻制;加泽、左所等地的一夫一妻制。
2•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的“走婚”
走婚也就是存在于这样一个融合了多文化的民族。走婚又称“阿夏婚”或“阿注婚”(阿注、阿夏含有情侣的意思)而当地的摩梭人则普遍叫“走婚”,即男不娶女不嫁,两者结合用走的方式,也就是配偶双方不组成家庭,而是夜晚男到女家居住,清晨又回母家,所生的子女由女方抚养,双方除性关系外没有经济上的联系也不要承担义务。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有人将其称为“制度化的性联盟”即对那些不具备婚姻的法定地位但被本社群所认可的关系。这一名词听起来似乎有点刺耳,而我认为它的确可以说明部分问题,但是用这一概念来形容摩梭人的走婚习俗则有些狭隘,它过于关注结果而忽视了过程,以至于可能扭曲了整个事物的性质。
在传统走婚习俗中,摩梭人的孩子长到13岁时就被认为进入了成人阶段。每年的大年初一要举行成人仪式,女孩和男孩分别由自己的母亲和舅舅进行装扮,举行完毕之后就可以算是大人了,可以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但离正式走婚一般还要过漫长的九年时间,从13岁起,前三年是眉目传情阶段,下一个三年是对歌打情阶段,最后三年即19岁以后,开始偷偷地走婚,有了孩子便可以正式走婚了。当男方主动抢女方身上的一件东西女方愿意或者男女对歌时流露出相爱之情就说明双方已经认定彼此是自己的阿夏了。现在大多数青年人十八、九岁进入情场有时就坦然地直接当面认定阿夏或到了成熟时就开始走婚。[3]之后男子首次走访女阿夏时必须邀上媒人或自己较亲密的男友一人,随身带着茶叶、糖食等。女方家则盛情款待,同时将男子带来的茶、糖,分送给本村每一户人家或只分送给自己的亲族,表示自己的女儿已经有了阿夏。到入睡时,由女方母亲或姊妹将男子送到女子的卧室———花房(女性和家庭的其他成员住在一起,成年后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花楼,或称花骨,这都是美称,实则就是女性寝居的地方)男阿肖(“阿注”一词源出藏语,意为“朋友”,用“阿注”一词称呼是否恰当,摩梭人是否认可目前还有争议。“阿肖”是摩梭语,因走婚的男女在单独相处时互称“肖波”)走访女阿肖的最初阶段都要回避女子的舅舅、兄弟。换而言之这种爱情关系是在“偷偷摸摸”中进行,男方多数在夜阑人静时进入女方房中,第二天天不亮,男方必须在女方家人未起床时离开。经过一段时间后,男女双方情意笃定尤其是有了爱情的结晶后,便可以公开出入,家人也就认可,之后虽然还是继续走婚,但不必再偷偷摸摸。
阿夏关系的建立比较自由,解除这种关系也比较方便。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如果觉得性格不合,感情淡漠或破裂,无论男方或女方要结束这种关系都可以。一般情况下假若男方不愿再维持“阿夏”关系只要和女方说一声“我以后不来了”就行了,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婚约就自行解除。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就可以当面告诉男方“你不要来了”,或者在男方走访时,面带难色或拒绝进入花房,男方自觉无趣,就会理智的退出。在结交“阿肖”期间男女双方无论任何一方,如果知道对方另找“阿肖”时,通常要给其送一个用麻布包着火炭、辣椒、鸡毛的小包,以示警告或绝交。如果对方愿意悔改,就该向送包者赔礼道歉,这样就可以言归于好。
3•走婚与自由
由于大多数的外界人对走婚制的了解不深,有的将其看成是婚姻的绝对自由,十分向往,有的认为这是一种乱婚的制度,这些理解往往给人以误导。
首先,走婚不是外界所想的那么自由随意,更不是所谓的一女几男或一男几女的复杂关系。当摩梭人的孩子进入成人阶段后,要经过九年的漫长时间才开始真正的走婚,他们对待走婚是很重视的,不是随便决定都是经过交往相恋的过程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且当男方第一次走访女家也是要有一系列的形式程序称之为“明媒正娶”,很正式地告知周围人两者的阿夏关系。阿夏婚是建立在男女双方感情和伦理道德的基础上的自由恋爱没有包办代替,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