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税前所得留在低税地区......................31
5 本案例研究的结论和启示........................42
5.1 研究结论....................42
5.1.1 国际税收筹划的成因建立在不同国家税法制度差异上............42
5.1.2 全球化经营中的五大税收筹划基本方法....................................42
4M 通信公司国际税收筹划成功的原因分析
4.1 恰当选择避税地
4.1.1 税后所得分配到有税收协定关系的所在国
税后所得分配到有税收协定关系的所在国,是为了享受较低的预提税率。M公司在荷兰开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利用荷兰税制的以下优势:一是居民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参股免税规定,荷兰母公司持股 5%以上,且通过税法和资产测试,持股获得的股利和股权利得,无须缴纳荷兰公司所得税;对外支付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征收预提税;分公司利润汇出不征收预提税;二是广泛的税收协定。荷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可以享受欧盟法令的有利条款,欧盟内关联公司之间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率为零。另外,荷兰已同美国、英国、中国等 100 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对美国、英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股息预提所得税税率为零。与中国大陆协定持股 25%以上股息预提税 5%,其他情况下为 10%。协定利息预提税 10%,工业、商业、科学设备等方面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6%,其他特许权使用费 10%。因此,欧洲区域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分配给 M 荷兰控股公司的股息可以免征预提税,并且享受远远低于国内 25%企业所得税率。
4.1.2 税前所得留在低税地区
税前所得留在低税地区是为了降低东道国标准税率,甚至降为 0 税率。M 通信公司把负责采购和销售的子公司设立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是基于两国宽松的国际税收环境。新加坡国内所得税税率仅为 17%,对总部经济提供较低的优惠税率,所有在新加坡境内建立或注册的、为其区域性的或全球性的公司网络提供总部服务的企业如承诺在新加坡开展实质性总部活动以管理、协调和控制区域商业业务,可享受先锋奖励,企业符合条件的所得在特定时期内可享受免税、5%或 10%的优惠税率,优惠幅度取决于新加坡总部在集团中的重要性;同时,新加坡与多国签订了税收协定,新加坡与美国双边贸易没有关税,这为 M 公司向美国出口商品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从新加坡向境外支付股息,一律免税,因此,新加坡 M 公司向中国 M 公司支付股息免税。
图 2-1 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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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案例研究的结论和启示
5.1 研究结论
本文在大量阅读国际税收筹划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对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征进行了系统阐述,对国际现行税制的差异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内外动因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了简要介绍,在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对 M 通信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及其成功的原因和路径做了具体详细的分析。可以说,国际税收筹划的市场将会一直存在,它对于跨国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具有非常巨大的促进作用,是跨国公司必须长期学习和实践的一项理财活动,通过国际税收筹划可以为跨国公司极大地减轻税收成本,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其全球市场竞争力。本文的研究结果概括为以下几点。
5.1.1 国际税收筹划的成因建立在不同国家税法制度差异上
通过对 M 通信公司国际税收筹划案例的深入研究,认识到国际税收筹划的本质是对各国税法的深入理解、认真遵从和合法运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客观上产生了国际税收筹划的条件,跨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品牌战略的驱动下,需要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跨国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成为了一种必然。在不同的避税地设立控股公司、采购、销售、筹资、研发等子公司,会带来不同的税收利益,控股架构的选择也是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规定搭建出的架构体系,转移定价是利用各国税收法律政策形成的税收洼地形成的筹划方法,最终把利润留在低税率国等。只有对各国的税收制度和特色进行了深入研究,才能灵活根据跨国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节税方法,最终都是遵从各国的税收法律。随着“一带一路”税收投资通道的打开,我国对外投资企业应更多的关注国际税负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协定以及各国税制差异等税收筹划途径,达到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