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会计实习论文,本文研究成果是《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见附件四)。该标准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关于顶岗实习有关的政策文件精神,分析了国内外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教训,根据建构主义、成果导向和标准化等理论,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的基础上,从满足用人单位用人需求和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角度出发,主要在实习内容和实习评价两个部分构建了广州市中职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强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规模发展、内涵发展和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深化了职业教育的改革,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最大区别就是它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职业教育在于为中国制造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课程就是实现这一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也是职业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的专业课程,因此关于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都与顶岗实习密切相关。
2014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要加速推进职业教育改革,通过制度形式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保障,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2016年4月,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现实问题,重点从制度层面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加以引导规范。2016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首批涉及30个专业(类)的70个《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其中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以规范和改进实习教学组织及实施、管理为目的,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专业(类)实习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考核与评价等基本要求,解决了职业学校在组织实施顶岗实习时无标准可循的问题。2017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95号)针对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明确指出要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2018年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合作机制为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和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从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完善包括顶岗实习标准在内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强调要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强化学生实习实训。2022年1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了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
第二节研究意义
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工匠精神,强化中职学生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顶岗实习标准是开展专业实践教学、顶岗实习实践的专业教学文件,规定了顶岗实习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考核与评价等的基本依据。构建广州市中职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对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行为,突出广州地区经济发展特色和职业教育特色,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和动手操作能力,达成顶岗实习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构建《标准》,对于规范顶岗实习过程以及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顶岗实习标准可以规范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掌握工作岗位的操作流程、工作任务和专业技能,感受企业组织管理、运作方式、制度规范和文化建设,养成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其次,构建《标准》,有利于突显中职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的广州特色。制定顶岗实习标准要根据广州区域产业发展、行业发展要求,根据广州市中职学校会计事务专业教学实际,开展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研究,制定与企业岗位、职业标准和工作过程一致的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要充分认识到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企业多,二是层次高。因此制定顶岗实习标准,必须充分考虑到信息化手段的利用。
再次,构建《标准》,有利于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企业指导教师的技术水平和学校指导教师的专业技能。事实上,顶岗实习本身就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顶岗实习的参与对象包含了实习学生、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可谓人才济济,可以齐心协力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集思广益开展技术攻关。在此过程中,学生提高了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双方指导教师提高了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同时也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第二章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第一节相关概念界定
一、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会计事务专业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概念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已有明确的定义。按照管理规程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实行全日制、非全日制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实施中等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学制三年。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是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本研究中的中等职业学校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
会计事务专业是由原来的会计专业和会计电算化专业合并形成的。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会计事务专业属于财经商贸大类中的财务会计类。中职学校会计事务专业主要是面向中小企业和会计服务机构,培养从事现金出纳、会计核算等财经相关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职会计事务专业所对应的工作岗位有办税员、收银员、出纳员、会计核算员、招标采购代理、统计员、财经文员等。中职会计事务专业的专业课程包括顶岗实习、专业实训、方向课程和核心课程等4种类型。
第二节理论基础
为了保证《标准》研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有效性,通过梳理已有文献,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确定为建构主义理论、成果导向教育理念、行动学习理论和标准化理论,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研究。
一、建构主义理论
以心理学家皮亚杰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教师简单地传递给学生的,而是学生自己建构的。学生是主动地建构知识的意义,这种建构是无法由他人来代替的。教师只是引导和帮助学生进行意义建构。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学习知识必须在一定的教学情境下,通过教师的引导与帮助,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而实现意义建构才能获得。
建构主义主张“情景教学”和“发现教学”。建构主义认为,学习必备的条件应当包括情境、协作、交流和意义建构四个部分。一是情境,学习情境是学生对学习内容进行意义建构的基础,教师要特别注意创设必要的、丰富的知识建构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建构知识的积极性。二是协作,协作应该贯穿于整个学习活动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协作,主要是收集和分析学习资料,提出问题、猜测、假设,以及自我反馈和自我评价、完善。协作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协商的意识。三是交流,交流是协作过程中最基本的方式。小组学习可以促进小组成员的交流,可以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进行合作。其实,协作学习的过程就是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学习者的想法都为整个学习群体所共享。四是意义建构,意义建构是教学的目的。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进行意义建构就是引导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完成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三章问卷调查及分析..........................17
第一节调查问卷和访谈的设计及实施情况...................17
一、调查问卷和访谈的设计依据..........................................17
二、调查问卷和访谈的编制情况...........................19
第四章顶岗实习标准构建..................................36
第一节顶岗实习标准构建原则.......................36
一、指导性原则..................................36
二、实用性原则..............................36
第五章结语..............59
第一节研究结论............................59
第二节研究价值............................59
第三节研究不足和展望..................................60
第四章顶岗实习标准构建
第一节顶岗实习标准构建原则
一、指导性原则
顶岗实习课程在会计事务专业教学标准中的定位是专业技能课程,是最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顶岗实习标准是指导顶岗实习开展的基本文件,在引导顶岗实习开展中发挥教育性功能。因此,指导性是顶岗实习标准的首要功能。
二、实用性原则
基于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分析适配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以及相关职业能力,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政策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顶岗实习标准。标准的制定要立足企业人才需求,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确保可以引导规范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
三、通用性原则
顶岗实习标准的制定是用来规范同一区域内所有中职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工作的,因此要遵循通用性原则。由于广州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建设、合作企业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顶岗实习标准应该是基本标准。
第五章结语
第一节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成果是《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事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见附件四)。该标准按照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