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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探讨——以陕西为例

日期:2022年02月19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484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202161008468033 论文字数:39989 所属栏目:公共行政管理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公共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以公共管理方面的相关理论重点对政府如何促进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政府角色定位的分析,探讨政府在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在引导、扶持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时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还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进而提出支持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改革、加强对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加大对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财政支持、主动融入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放协同平台建设等一系列具体实施建议和对策,从而形成全方位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顺利发展。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法。在此背景下,加大对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必然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方式。其实,我国早在 90 年代初期就已经尝试在部分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但从最终显现出来的教育效果来看,效果较差。相对于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率较高的情况,我国创业大学生的比例仍比较低,反映出我国要全面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需求。2014 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重要讲话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为了进一步推广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面向大学生制定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到新兴产业中创业。2015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陕西作为全国的高教大省,在全省高校中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自力谋生能力的创新型人才,满足了陕西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2015 年以来,虽然陕西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鼓励陕西各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同时,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来看,陕西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从实践来看,陕西部分高校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而作为陕西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创新创业活动形式化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相对于公办高校来讲更是显著滞后。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2.1 国内研究现状

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领域:第一,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第二,关于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的研究;第三,政府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第四,政府在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分析;第五,政府在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因素分析;第六,关于提升政府在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建议研究。

(1)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目前,我国学者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多从创新教育、创业教育以及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辩证关系进行定义。高晓杰和曹胜利(2007)是对创新创业最早进行定义的学者,认为创新是指创建一种新的生产体系,而创业是指创立新的事业[1]。陈希(2010)则从创新与创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定义:创新教育更偏重于从全局对大学生全面发展进行掌控,创业教育则是偏重于关注大学生怎样进行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二者之间虽然相互制约但又彼此推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2]。东北师范大学的王占仁教授(2015)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定义进行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创新二字的后面加上创业的实质是对创新的应用属性进行了规定,是指促进创新的成果趋向市场化、商业化。在创业二字的前面加上了创新,实质是带有创业的指向性[3]。

(2)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的研究

民办高校有着独特的办学优势、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以及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具有思维敏捷、灵活好动的特点,这些都符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条件。吴婉仪(2020)认为我国民办高校三十多年的发展史,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困难,克服了诸多艰难,民办高校的发展史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创业案例,民办高校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办学特点,对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影响因素[4]。林昌榕(2020)对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进行了研究,发现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存在较强的社交能力,思维开阔且善于接受新鲜事物,这些特质符合创新创业人才所需要的能力[5]。

第二章 政府推进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理论分析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民办高校

1982 年,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私人办学”的概念:要积极组织和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采用多种办学形式举办教育事业,为民办高校健康快速繁荣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和法律保障[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高校的特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定义:第一,民办高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二,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与公办高校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2]。

民办高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与公办高校相对应,属于一种新的高等教育形式。和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办学资金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是由私人或社会组织进行筹集资金。笔者认为,民办高校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定义:从办学主体角色看,是以个人的身份出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办学;从办学经费方面,民办高校由其法人独立出资或从社会其他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办学;从学历层次看,民办高校通常分为本科和高职学历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公共行政管理论文参考

2.2 相关理论分析

2.2.1 公共产品理论

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定义可以将产品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是公共产品,第二类是私人产品,第三类是准公共产品。公共经济学中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是,不仅具有消费上、使用上的非竞争性,而且在收益上具有非排他性。对于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定义,是指一个人在享用某种产品的时候,不管是从产品的数量方面还是产品的质量方面,都没有办法阻止其他人一起享受此产品。对于收益上的非排他性,解释为一个人在使用该产品的时候,无法排除其他人在同一时刻享受此产品的权利。公共经济学范畴内的私人产品,是指在对利益进行分配的时候,所获得的利益具有独占性,同时在消费的时候,具有排他性。准公共产品在公共经济学上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它的定义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使用上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在消费时具有有限的非排他性,为国家和社会带来收益,具有正外部性[2]。

民办高等教育与纯公共产品有所不同,首先民办高校扩大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受助人群,对全社会有高等教育需求的人都提供机会,但由于其法人为私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办学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所以,它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有限的非排他性,具备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其次,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了我国高等教育的体系,为我国培养出大量的应用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作出了贡献,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在民办高校的发展中都获得了益处,因此,民办高校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虽然民办教育的办学主体是私人,办学模式属于私营企业,但是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弥补了我国公办高等教育受招生名额限制的问题,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属于公共事业、教育事业,具有公共性,因此,政府对于民办高校的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共行政管理论文怎么写

第三章 政府推进陕西民办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分析...........................26

3.1 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26

3.1.1 转变教学思维,助力产教融合.............................. 26

3.1.2 以赛促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27

第四章 政府在推进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32

4.1 调研概述......................................32

4.1.1 调研的目的........................... 32

4.1.2 调研的方式.......................................... 32

第五章 提升政府在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作用发挥策略..........................47

5.1 支持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改革....................47

5.1.1 推进民办高校进行课程改革.................................. 47

5.1.2 健全专业师资队伍,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47

第五章 提升政府在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作用发挥策略

5.1 支持陕西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改革

5.1.1 推进民办高校进行课程改革

在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高校是具体的实施者,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工作的进行。政府要深刻意识到民办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协助高校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发展[1]。涉及到该项工作的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如教育主管部门、科技创新部门等单位和部门要监督各民办高校积极改革与完善本校的创新创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授课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充分调动学校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