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惩戒制度要有指导性的基本原则
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不能光为了升学、声誉和管束的需求而仰仗自己的支配方地位,制定出仅有利于自身而不利于学生的惩戒制度,从而陷入到“校园监狱化”的怪圈里。学校的领导层及决策层仍应不忘育人的初心,要在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整体素质的条件下,拟定出若干条基本原则当作惩戒制度的指导性方针,使校方和学生在共同满意的基础上,让惩戒制度的运行变得更为顺利和稳定。对此,受道德教育思想中惩罚观的启示,笔者有如下的对策提议:
第一,德育性原则。教育惩戒虽因学生对纪律、规范的冒犯而触发,但不代表是对学生自由的肆意干涉和蛮横阻扰,因为自由与纪律在实践中并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绝对冲突的关系。我们之所以在教育惩戒的制订、运用、评价等过程中强调德育性原则,恰恰是期许学生能对自由与纪律二者的关系有一个更为充分地认知和理解。毕竟从广义上看德育是着眼于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对学生进行“打预防针式”的人生与社会教育,尤其是当中的自觉纪律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法制民主观念教育的内容更是与自由、纪律的内在关系具有很强的一致性。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学生还要经历青春期,而青春期的特殊心理变化和状态又使其三观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冲击。所以为了让学生不背离正常的生长发育规律,就算行使教育惩戒也应考虑这一实际情况,即在教育惩戒里融入德育的知情意行四个基本要素,把一次教育行为完整地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六、结语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和百姓生活质量的较快进步,人们对于教育事业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最显著的变化便是人们已经对享有基本的教育要求转换为期待高质量的教育需求。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优质教育呢?相信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答案,不过在笔者看来好的教育一定有一个必备的条件——深切关注人的生存意义及成长发展的价值。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社会整体向信息化社会高速挺进的转型期,和以往的时代相比,如今的在校学习将会更加看重学生的综合素养能力,德育也被摆在了相当重要的地位,纯粹的知识文化习得虽然不会被放弃但有渐渐淡化的趋势。毕竟现在的学校是在为未来若干年后的社会培养人才,未来衡量人才的标准必定会影响到现今的教育模式,所以人们必须以更加开放、动态的眼光来注视今天的教育生态。教育惩戒的话题在最近一段时期里频繁被提起,不仅因为它在教育史上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更由于时代的前进让相当一部分人群能以较为开明、包容的心态去接纳它,尤其是深耕于教育领域的工作者们。
我们深知对待教育不能抱有万能化的倾向,但是教育却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以及一个国家、民族将来的整体实力,这是教育在客观上所能达到的影响力。教育惩戒的存在亦有类似同样的道理蕴含其中,针对教育惩戒的各种非议和质疑几乎要么都是和非人性化的体罚、不当教育惩戒等关联在一块,要么都是只看“其表未见其里”。这个“里”还可延伸到教育原理的“理”这层意思中,正如笔者在正文部分所述,教育惩戒跟个体自由、自主化及规范、纪律的关系事实上有着密切的瓜葛。校园内的学生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学生,因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很有必要提前学习、掌握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通俗地讲就是纪律才能保障自由,而自由必然要以纪律为前提,对于这层含义的内化将会使他们一生都受益匪浅。而教育惩戒只是介入到二者间的一种教育手段,惩戒向来不是以惩罚到学生感到受罪、痛苦为目的的,基于关爱、关怀的心态以教育人向真、向善、向美靠拢并达到自我管理和自我负责的阶段,才是教育惩戒的终极目的。因此倘若惩戒缺位了也必定会使教育成为一种残缺的教育,这也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们虽然认可教育惩戒但却极力反对体罚的原因所在。我们真正需要声讨与批判的应该是那种没有人文性、不合理不合规又无正当性的教育惩戒,这种异化了的教育惩戒不仅使纪律成为规训工具也无法保护学生自由全面的发展,更难以带有关切人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