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表达过程中的大众传媒的特色与优势探究
[摘 要]在利益表达过程中,大众传媒的功用至关重要。又是大众传媒的特色和优势使然。当然,对利益表达中的媒体限度也应该有清醒认识,做到扬长避短,保障政治系统正常运作、合理输出。
[关键词]大众传媒 利益表达 利益输入 信息 公众利益
政府决策过程实际上就是把社会各种利益和要求输入政府系统之口并转化为政策输出的过程。在现代民主国家的政府过程中,公众利益输入与表达,是政治系统正常运作和做出合理输出行为的基本前提条件。[1](P29-38)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大众传媒在公众利益表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功用。这既是现有制度性输入渠道相对不够顺畅所致,又是大众传媒自身的传播优势和特色使然。当然,对利益表达中的媒体限度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做到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利益表达中的特殊功用,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一、现有制度化利益输入渠道的局限性
在当代中国,各级党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构成了主要的制度化利益输入渠道。途径不可谓不多,但却呈现出了单一性与不畅通性的特点。现依次简要分析如下:作为当代中国政治沟通的主渠道,党政系统不仅承担着信息自下而上的传递功能,而且承担着对信息进行接受和处理的职责,即同时具有利益表达与综合的功能。由于我国党政组织所呈现的科层制特点,使得信息在经由一级级组织上达决策层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失真与损耗。尤其是在“一言堂”、“长官意志”的氛围中,一些领导或为了彰显政绩,或为保护了地方、部门利益,经常报喜不报忧,或是隐瞒不报,或是大事化小,真正反映公众心声且有利与调整决策的信息在层级性的传播过程中被损耗殆尽。所以,由于政治惯性,党政系统在利益表达与综合中的角色与功用终究很难完全到位,当代中国的许多重大决策多数都与媒体提供的内参有关。
两会系统虽不必经过多层次的逐级传送,而是由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议、批评、质询等形式,凝聚民众的要求和意见,建言献策,进行可直接沟通决策中枢与社会的利益表达。但由于我国人大和政协委员采用的是兼职制而非专任制,这使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受到了时间、空间、精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在两会闭会期间很难担负起专门的利益表达与信息传输功能。加之我国公民相对缺乏利益自主表达的意识,有事找代表、委员的观念尚未完全形成,而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治参与意识的淡薄及参政议政能力的局限,都会阻碍公民与代表和委员之间持久稳固的信任与委托关系的建构。
而社团系统,主要是通过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信息的沟通与传递。作为党政系统的辅助机构和外围组织,各社团是党政系统在不同职业、性别、年龄和利益阶层与群体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组织。这种外围沟通机制在利益表达方面虽有一定功效,但“这些群体很少主动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不大,一般更多是由政府决策者主动对这些群体进行关心。”[2](P189) 公众的直接利益表达方式,还包括投诉、写信、上访等。信访制度可谓是当代中国利益表达的一个比较直接而且独特的渠道,较之通过党政系统若干层级的中间环节进行利益表达和综合的方式,它更能有效地反映公众的原始愿望和要求。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事务繁杂,信访机构往往不堪负荷,信件不可能及时全部转交到有关领导人处,信访机构和领导人身边的工作人员势必对各种利益要求进行筛选,公众信访的命中几率并不很高。从这个意义上说,信访作为一种利益表达的渠道也要经过诸如信访机构之类的中介,利益诉求者并非可以直达决策者本人。显然,它并非一条很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
二、大众传媒在利益表达中的特色和优势
如果说上述现有制度化利益输入渠道的局限性给大众传媒留下了发挥作用的空间,那么它自身所具有的信息传播优势更使得它在利益表达中独具特色、威力尽显。一般说来,大众传媒在建构信息环境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它通过信息的大量生产、复制和大面积传播,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同类信息传遍整个社会,形成普遍而强大的信息声势;其次,这种优势还与它所传达的信息特性密切相关。比较而言,大众传媒所传递的信息具有公开性、权威性、显著性和直达性的特点,[3](P126)不同于人们私下的口耳相传。它可以登堂入室,在社会上公开而广泛地流通;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它能够通过各种表现手法如“议题设置”等强调或“放大”某类信息,使其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作为一种直达性信息,它不必通过社会组织或群体的中介而直接抵达决策层。这些是它在公众利益表达方面最大的特色,也是其优势所在。具体说来,在利益表达和综合的过程中,大众传媒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大众传媒为公众的利益表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通道。政府作为政策行为的主体是公众利益输入的流通中心。
然综观现有的各种制度化利益输入渠道,毫无例外地具有间接表达和中介输入的特点,公众普遍性的利益诉求并不能直接被反映到相关决策层。由于大众传媒具有信息量大、包容性强、影响面广、利益输入比较直接的特点,自然成为重要的公众利益输入渠道。一方面,它减少了利益输入的中间环节,有助于使重要的公众要求接近决策核心,实现自主利益的有效表达。另一方面,作为沟通公众与政府的桥梁,传媒往往以弱势群体代言人的身份为很多无法与决策系统接触的人群提供了表达问题与意见的窗口,从而扩大了政策问题的来源,有效地克服了政府决策的一些“盲区”。其次,大众传媒增强了公众利益输入的效能。公众处于社会的基层,是许多问题的当事人和见证者,其内在的利益表达要求十分强烈。但由于现有的利益输入渠道中介太多、环节过琐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官僚作风严重、形式主义泛滥等,导致公众意见“人微言轻”、不受重视。
如假冒伪劣产品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早为公众所深恶痛绝,许多人也曾多次强烈呼吁,然由于输入效能较偏低,一直没有引起决策层足够的重视,直至出现一系列严重的事故且造成恶劣的影响后,才被提上政策议程。[4](P15)如果这种利益表达能得到大众传媒及时有力的支持,进而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那么它转变为政策输出的过程肯定可以大大缩短,效能反而可以大大增强。正因如此,在科学与民主决策成为必然趋势的现代社会里,大众传媒由于它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与无可比拟的传播优势,备受人们的关注。在中外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大众传媒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压力,往往会构成某一政策调整的先声。最后,还需指出的是,大众传媒可以提高公众利益表达的理性。知情是参与的前提,大众传媒通过自上而下的传播,使公众知晓了社会运行的基本状况和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意识到问题的轻重缓急及是否具有代表性,从而可以帮助其提高有效表达和自主表达的能力和水平。
三、媒体限度在利益表达中的表现及影响
如上所述,作为公众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大众传媒承担着重要的政治与行政功能。然而,应该承认,从我国大众传媒在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行及其影响来看,它所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当然其中原因颇多,但媒体代表性不足应被视为主要原因。所谓媒体代表性不足,是指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者,不能自然而然代表所有公众的意见,由此导致一部分公众尤其是一些弱势群体的声音被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被“淹没”,其利益无法经由媒体渠道去表达。具体表现为:首先,在宏观层面上,媒体充当“党和政府的喉舌”[5](P20)之角色有余,而充当“公众喉舌”之角色不足。这固然与我国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因素不无关系,但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的缺陷,即表达渠道的缺乏及其不畅更不应被忽视。无庸置疑,传媒应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创造舆论环境,增加公众对政党和政府活动的认知上来,因为这的确是其理应承担的责任和功能,但如果仅仅局限于此、满足于此。显然距离党和人民的期望及要求甚远。毕竟,从功用而言,大众传媒作为与行政、立法、司法相并列的“第四种权力”,它来自于民,理所当然服务于民;从本质上说,作为一种双向媒介,大众传媒的传播模式是多点对多点交互式和网络状的信息流动而非一点对多点的单向信息流动。
以上两个方面决定了它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公众代言人”的角色,及时而全面地反映公众愿望和利益诉求,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最大限度的公众支持,为政治系统输送强大的社会动力。这就要求大众传媒在秉承原有之政策宣导的功用之外,对来自大众的声音给予足够的关注。形成多元的、顺畅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惟有如此,才能充分激发政策形成的外在动力,此外,在实践中还要致力于强化大众传媒的监督功能,使其成为当代公民监督与制约政府及其官员的有力工具,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其次,在微观层面上,媒体传递和表达的信息在客观上具有差异性。理论上讲,作为“社会之公器”的传媒在利益表达过程中应整合各社会阶层而不仅仅是某一部分群体的观点和意见。但事实上,近年来,公众在媒体的使用上也逐渐出现了身份差异。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面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目标,读者和广告商两个“上帝”的艰难抉择。于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媒体人提出了有效发行的概念,把受众分成了若干层次,每个层次都面对着特定广告主。
表面上,这种“大众传播小众化”,通过媒体的细分化和专业化能给更多的人带来福音,似乎每一层面的人都有可能拥有为自己代言的媒体;但事实上,媒体在运作时会不约而同地把目光瞄向那些年轻、富有且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因为他们有很强的购买力,是广告商最为青睐的对象。这种潜在的商业价值使得许多媒体纷纷对自己的读者群“换血”,将清贫者变为富有的,将业余者换成专业的。某报的广告人曾坦言:其报纸在投放广告时,就力图换血,让一部分不够专业的、文化水平不太高的、购买力弱的群体退出来,换上对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