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学论文栏目提供最新城市社会学论文格式、城市社会学硕士论文范文。详情咨询QQ:1847080343(论文辅导)

论斯托雷平农业革新时期的俄国农民土地银行

日期:2018年01月29日 编辑:ad201708310846561631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500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1308061025072589 论文字数:38740 所属栏目:城市社会学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相关标签:俄国农民土地银行

前言


我国的史学工作者对俄国农民土地银行著述较少,刘祖熙、金雁、卞悟、姚海等学者在自己的著作中对农民土地银行有所提及,但大多都是一笔带过,对农民土地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具体运作模式、经营活动没有详尽的阐述,对农民土地银行的积极作用缺乏深人的研究探讨。

本论文在我国、俄(苏)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力图更加深人、细致地探讨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农民土地银行的建立和具体经营活动,打破了以往的论著大多囿于从政治角度论述农民土地银行作为沙皇政府统治工具的传统观点,通过对其整个发展过程系统、全面的阐述,试图从经济层面上分析农民土地银行客观上对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从而对其做出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评价,并以此来拓展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


第一章农民土地银行建立的背景


1861年农奴制改革以后,俄国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农奴制的残余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广大农民并没有完全摆脱对地主经济的依附,继续饱受剥削和压迫,俄国的社会矛盾日趋激化。地主经济或者由于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势而走向衰落和破产,或者缺乏实现经济转轨所需的大量资金而急于出售土地。贵族地主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都对现实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引发社会动荡,沙皇专制制度的生存受到威胁,政府日益担心农民运动的爆发。为了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和社会矛盾,减轻农民的艰难境况,保护贵族和地主利益,维护专制制度的“不可动摇性”,沙皇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少土地“赎金”、确立赎买制度、取消人丁税等,建立农民土地银行是沙皇政府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1.1俄国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土地保证是农民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列宁指出:“土地无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亚历山大二世农奴制改革后,俄国进人资本主义确立和发展时期。但是由于这种转变不是在全部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革命改造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因此改革以后俄国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保留了大量农奴制的残余。农村继续存在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农业资本主义在保留封建残余的条件下得以发一展。农奴制改革虽然使农奴摆脱了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但农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改革并没有给农民阶级带来他们所预期的“自由”,没有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迫切需求,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在俄国仍然占据统治地位,贵族封建土地所有制仍然继续是地主,农奴主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基础。沙皇政府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农奴主政权。列宁在论述农奴制改革时深刻指出:“臭名远扬的‘解放’,是对农民的无耻掠夺,是对农民施行一系列的暴力和一连串的侮辱。由于‘解放’,黑土带各省农民的土地有1/5以上被割去了。有些省份的农民被割去和被夺去的土地达到1/3甚至2/5。”改革后,.农民土地大为减少。从土地分配数量上看,被解放的2000万农民占土地1.16亿俄亩,而3万名地主却占了950万俄亩(土地质量最佳),即不到3%的地主占地45%以上,占97%以上的农民占地不到55%。在15个黑土省份农民失去143.7万俄亩土地;在21个非黑土省份失去382.5万俄亩土地;36个省份平均失去份地占农民使用土地的18%。I6]黑土地带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60年代人均耕地4.8俄亩,1880年3.5俄亩,1900年只有2.6俄亩。地主对农民土地掠夺性的侵占,加重了农民对土地原本就十分迫切的需求,使他们被迫以高价地租租赁贵族的土地,地租价格不断上涨,土地日渐昂贵,农民的生活越加贫困。土地日益被大地主所垄断,农民只拥有少量的份地。根据1877一1878年的人口调查,欧俄481358名私有土地占有者中,贵族占23.8%,农民占56.7%,9200万俄亩私有土地中,贵族地产占79.8%,农民拥有的私有地占5.5%,平均每个贵族拥有土地638俄亩,而每个农民拥有土地18俄亩,二者相差38倍以上。欧俄46省(不含波罗的海)’的467个县中,106个县竟有44914户农民完全没有得到土地。

19世纪70年代中叶起,农民土地问题日益严峻,无地或者缺少土地情况严重,农民和地主争夺土地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土地问题成为俄国社会矛盾的焦点,农民争取土地的运动继续高涨。他们要求“平分土地”,即废除土地地主所有制,把全部土地交给农民。1861年4月,康德耶夫卡村农民1万人起义,要求土地和自由。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日益扩大,许多地方发展成规模较大的暴动。1877年时有11个省发生了农民骚动,1879年,农民骚动已扩展到欧俄的29个省,到1880年时,运动已经席卷了欧俄的34个省。遭受剥削和压迫的农民不再安于自己的处境,反抗越来越激烈,严董威胁到沙皇专制制度的生存。农民事务总委员会委员兼编纂委员会主席雅·伊·罗斯托夫采夫曾指出:,“我不愿农民过得优厚,但我要防止俄国的暴动,我们把农民同土地割裂,就会点燃俄国”。人民普遍不满,革命浪潮高涨,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2贵族大土地所有制面临深刻危机


1861年农奴制改革后,贵族和封建地主阶级仍然是俄国的统治阶级和专制制度的支柱。由于农民经济脱离地主经济而独立存在,贵族地主被迫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上改组庄园经营的农业经济,但地主经济的转轨过程是极其艰难而缓慢的。列宁指出:“这种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制度的过渡,当然不能一蹦而就,这里有两个原因。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条件尚未具备。需要有一个由惯于从事雇佣劳动的人们组成的阶级,需要用地主的农具和牲畜代替农民的农具和牲畜;需要把农业像其它各种工商企业那样,而不是像老爷们的事情那样组织起来。所有这些条件只能逐渐形成,所以,某些地主在改革后初期向国外订购外国机器以至招收外国工人的尝试,也不可能不以完全破产而宣布结束。不能一下子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旧的摇役经济制度只不过遭到了破坏。但是还没有彻底消灭。农民经济还没有完全脱离地主经济,因为地主还掌握着农民份地的极其重要的部分:‘割地’、森林、草地、饮马场、牧场等等。农民没有这些土地就根本不能经营独立的经济,结果,地主就有可能通过工役制形式继续实行旧的经济制度。‘超经济的强制’的可能性也仍然存在着:暂时义务农身份、连环保、体罚农民、派农民出工差等。”[l”]俄国地主经济的市场化遭遇了挑战。由于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发展新的经济条件贵族和地主生活状况日趋恶化,开始出卖自己的庄园等地产,并出现大量宣告破产的贵族。没落地主的土地被城市资产阶级和富农所购买。在1861年到1881年的20年间,破产地主卖出的土地达1655万俄亩以上。在改革后的时期,贵族地主的户数从1861年的123600户,减少到2877年的一12628户。在俄国欧洲部分的45个省中(不包括阿尔汉格尔斯克省和阿斯特拉罕省),贵族失去了2400万俄亩以上的土地,约相当于60年代初贵族地产的30%。庄园农业日渐难以为继,世袭土地大量丧失,破产的地主贵族不断增加,享有特权的贵族和地主阶级的力量受到削弱,动摇了沙皇专制统治的基石。


第二章农民土地银行的建立


19世纪80年代,俄国农业经济明显呈现出两个发展趋势,首先,相当一部分的领地贵族由于难以适应资本主义经营形式,不善于使用雇佣劳动,从而导致地主经济走向衰退:其次,一些富裕农民作为独立的土地所有者走进历史舞台。一些具有进步思想意识的“西方派”社会人士积极酝酿研究通过国家的帮助来增加农民土地的计划,这些人包括沙皇政府的财政大臣Yl.X.布戈及其继任者维什涅格拉斯基和维特。现实状况促使沙皇亚历山大三世同意成立农民土地银行,对农民购买土地给以资金帮助。1881年,财政大臣布戈主持的财政部开始拟定关于成立农民土地银行的草案。


2.1农民土地银行章程的确立1873年,伯爵瓦卢耶夫领导的俄国农业经济研究委员会最早提出组织国家对农民的长期贷款的构想。在讨论贵族土地减少的问题时,该委员会的成员提出,由国家向农民提供贷款购买贵族地主未耕种和撂荒的土地,这对缺少土地和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没有资金购买上地的农民,以及不能适应新经济发展形势的地主都有好处。当时这些建议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未能付诸实施,但关于组织农民土地信贷的问题在俄国弓!发了热烈的争论。一些地方自治局试图利用自有资金解决这个任务,并为此目的拨出了相当大的一笔款项。在70年代末,农民贷款储蓄互助委员会所属的彼得堡和莫斯科分会制定了若干个关于组织农民土地信贷的方案,这些方案得到了广泛的重视。沙皇政府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减轻农民的负担。1881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降低土地赎金的命令》和《关于赎买的命令》,并取消了食盐税。1881年,沙皇政府在商讨减少土地“赎金”的问题时,再次提出组织国家长期贷款,帮助农民购买私有土地的建议。政府认为这是防止“危险的爆炸”和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最好的预防措施。组织对农民的长期贷款的构想得到了沙皇的支持。1881年5月20日,亚历山大三世责成政府就农民利用贷款购买土地问题起草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尽快按照法律程序提交审议。农民土地银行章程的制定和批准从1881年5月20日开始,到1882年4月26日结束,历时近一年时间。银行章程的最初草案由内政大臣H.n.伊格纳季耶夫、国家财产部大臣M.H.奥斯特洛夫斯基和财政大臣H.X.布戈共同起草,并于1881年12月14日呈交国务会议。根据这个草案,农民土地银行由总赎买局管辖,建立农民土地银行是在农民与土地所有者自愿协商的情况下,为农民购买土地提供资金的便利。农民土地银行行长由总赎买局主席兼任,银行理事会的其他两名成员由财政大臣任命。在各地相应设立农民土地银行的分行。银行贷款以现金形式发放,贷款资金通过发行信用债券筹集。债券称为农民土地银行抵押债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