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审计论文,本文通过研究 M 集团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发现审计评价中的不足和原因。依据 M 集团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借鉴参考了同行业先进的评价体系,以“四权一廉”为框架基础,从评价内容的选择、评价指标的选取、评价方法的运用这三方面全面、系统地重新构建 M 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帮助 M 集团审计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客观,对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强化审计权威,促进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用于监督和管理企业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孕育而生的,可以帮助被审计企业检测风险、高效管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是考核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被审计人员的奖惩情况及职位任免。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在衡量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构建科学客观且可量化的审计评价体系是加强内控管理、增强审计权威、提升审计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的是被审计人员在履职期间,审计主体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真实、客观和公正的评价行为,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被审计人员的奖惩和任用。因此,在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允的同时,又兼顾明确责任的界定,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在规范企业管理、改善企业运营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不断提高经责审计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M 集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至今已快二十年了,但在集团层面上,企业仍然缺乏全面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在研究 M 集团审计中心开展的集团及部分全资子公司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过于含糊笼统。在此过程中,M 集团审计人员也曾参考过同行业企业优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相关办法及建议,并鼓励员工积极探索、提建议,不断尝试适合全集团的审计评价样本。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在现阶段的审计工作当中,M 集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几个方面进行笼统评价,部分评价内容多摘录自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的述职报告,最后以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两方面简单地划分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履职责任。人为主观因素对审计评价影响较大,即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被审计事项的评判标准存在偏差,从而导致审计结果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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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对 M 集团经责审计评价体系进行重新构建,力求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企业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考核领导干部等提供参考依据。以 M 集团为研究对象,从评价内容、指标及方法三个维度入手,剖析经责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 M 集团经责审计评价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改进,选取适当的评价内容,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评价体系,引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法,综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方法,为 M 集团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新视角与思路。
1.2.2 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研究 M 集团现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据此加以完善,使得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加准确、客观、公正。
(1)为丰富与完善 M 集团经责审计的评价指标提供借鉴
通过对 M 集团现行经责审计评价的内容和指标进行梳理和分析,结合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揭示了评价内容和指标存在的问题。通过引入企业长远发展、社会责任以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个人廉洁自律等评价内容,改变经济责任审计只重财务指标的局限性。同时,也可为完善我国经责审计的评价内容和指标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为完善 M 集团有效经责审计评价方法提供借鉴
本文引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法,综合吸收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优点,并将审计评价中的定性指标量化,克服了定性部分评价主观性强,导致审计结果不够准确的缺点。该方法对解决经责审计评价结果的模糊性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为评价结论提供了一定的数据支持,使得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加科学合理,为同行业的审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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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经济责任审计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定义的理解也是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进行。其中,从广义发展方面来看,不同经济活动开展与责任履行之间的关系较为明显,对应过程中,包含的全部审计工作被统一称之为经济责任审计;从狭义角度理解的经济责任审计会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审计专项,具体是指在特殊群体范围内开展的经济管理责任审计,这里所强调的特定人群主要是指党政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干部等。肖文娟(2016)强调,经济责任审计要参照经济责任履行状况,完成审计工作实施任务。马彦(2017)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即是指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责任管理状况实施审计。在董楠(2017)看来,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监督、评价、鉴定等工作开展实施全面监督,使其能够满足经济独立性发展要求。李占利(2017)表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内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方面所覆盖的审计监督工作内容,比较常见的如经济问题、责任问题等。
2.1.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被审计人员在履职期间,审计主体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真实、客观和公正的评价行为,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重要环节。
综合评价即从多个角度描述某一事物的基本特征,帮助人们获得更立体地认知。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下,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界定的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等规定要求,评价被审计人员在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审计委托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中可以看出,确定被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和指标时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要紧扣“任期”的时间界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时间段应为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行为,不属于任期内经济行为的可以作为补充材料进行追溯,但一般来说不适宜作为审计的重点。尤其是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的时候,对不在其任期范围内的经济责任问题,一定要和前任领导区分开来。二是要突出“经济”的审计重点。审计工作应该主要针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行为,对于其他非经济性的行为,不应该列入审查和评价之中。三要体现“责任”的落脚点。要把构成经济责任的部分和经营行为中的一般事项区分开来,要分清审计重点,避免浪费审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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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权力制衡理论
权力制衡理论主要是指在一个组织当中,当个人权利过于集中时,有可能会由于职权的滥用为自己谋取私利,或是在相关事务的处理之上过于独断而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就需要引入进来,可以对他进行制衡的力量,也就是第三方力量对现有的权力进行再分配,从而使得权力得到分散,达到平衡。在 1748 年的时候,经济学家孟德斯鸠首次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大部分的大型企业都会成立相应的监督机构或是内部审核机构来形成制约,通过权力制衡理论的应用可以使得在企业当中相对集中的权力能够有效地得以分散,借助其他力量来进行制衡和约束,可以解决企业当中的权力滥用问题,避免腐败的滋生。在国有企业当中也可以应用权力制衡理论,就是针对相关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运营当中他具有一定的权利,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责任审查,可以对负责人进行综合评价,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权力滥用等相关问题,那么该负责人则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承担经济后果。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查都是借助纪检监察部门来进行监督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查结果,以及后续对其实施的各项奖惩措施,将会对现有负责人或离职负责人的职权进行相应的制约,可以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国有资金的顺利,有序使用,对于国有资产的增值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图 2-1 马斯洛需求理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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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 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5
3.1 M 集团有限公司概况...................................15
3.2 M 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15
4 同行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借鉴........................................ 25
4.1 同行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及指标............................ 25
4.1.1 W 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及指标.....................25
4.1.2 F 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及指标..................... 27
5 M 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33
5.1 评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