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研究,本论文客观地分析了乡镇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乡村振兴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路径,然而在实践中将所有对策付诸实施并取得相应的效果并不容易,因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并且乡镇政府的工作关系和工作内容错综复杂,实现乡村振兴下乡镇政府的准确定位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农民团体等各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不可否认的是,本论文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了有效探索和创新,希望可以进一步深化并加以实践应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第一章 绪论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十九大报告提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城市化建设,城市发展突飞猛进,但是农村物质水平依旧低下,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最大的短板。因此,为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推进乡村地区建设,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并且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为乡村的全面振兴提供了政策性的指导。然而,任何战略的落实落地都需要实施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否则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乡镇政府在中国政权组织中处于最基层的位置,是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政府,起着对农村社会直接进行社会管理以及对农民直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功能,对乡村治理、推动乡镇发展以及乡村走向现代化担负着重大职责,在国家行政体系中不可或缺。因此,乡镇政府的作为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必须转变和调整乡镇政府职能,有力支持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
行政生态学研究指出,行政生态环境深刻地影响着政府职能的形成、扩展和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会随着行政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发生转变。自 20 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恢复乡镇建制以来,乡镇政府不断适应变化着的行政生态环境,其职能也在不停地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解散,各地建立起乡镇政府,其职能也重新确立,其主要职能就是作为国家政权的“代理人”控制农村、农民以及乡村社会资源。与人民公社相比,乡镇政府除了资源汲取,还将重点放在了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上。1986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对乡镇政府进行改革,理顺党政关系,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府职能。随后,在 1993 年和 1999 年又进行了两次乡镇政府改革,主要内容为合并乡镇、精简机构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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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研究较少,大多数学者是在政府管理改革的视角,对政府职能和改革路径进行分析和理论探讨。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西方一些学者对政府定位及其职能进行了全新的理论重塑,尝试用新的理论对政府职能转换进行方向上的调整,从而形成了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上的变革,主要代表人物和代表观点如下。
“政府再造大师”戴维·奥斯本认为应当重塑政府,以企业化的管理方式来管理工业化社会下的官僚主义政府。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政府无法掌管一切事务,其主要角色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主要发挥统筹和引领作用,并且服务对象应是顾客而非政府官僚。因此,需要从根本上对政府进行再造,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改革政府工作目标、权力架构、责任机制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社会治理能力。
以詹姆斯·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提出了有限干预的政府职能观,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市场中个人利己主义的存在,常常使得个人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忽视社会的整体效益,从而导致“市场失灵”。政府机关本身存在效益低下、机构臃肿、决策失误等种种问题一起导致了“政府失灵”。其主张对经济活动进行有限的干预,同时主张用经济学方法来重塑政府。换句话说,就是要用有限的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以经济学方法来弥补“政府失灵”。[2]
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罗伯特·B·登哈特和珍妮特·V·登哈特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对新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阐述: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并且要服务于公民;重视人的作用和公民权;承认责任并不简单;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政府行为的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他们认为,应按照新公共服务理论来重塑政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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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及理论基础
一、基本概念
对论文所涉及的核心概念进行理解和解释是论文研究的必要步骤。本文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镇政府职能,需要对乡村振兴战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职能这三个概念加以界定和解释,这不仅有利于论文的清晰性,也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一)乡村振兴战略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2018 年 1 月 2 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古以来,乡村是人类活动的重要空间,乡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一半,乡村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十九大以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不断进步,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尤为突出,在这一客观情况下,党中央作出了实施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农民,对农村采用现代化的治理方式,促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的目标分三步走:到 2020 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到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具体涉及精准脱贫、加快农业现代化、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建立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等多项内容。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国家重大战略之一,其内容非常丰富,注重乡村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发展。实施这一战略部署能够促进农村现代化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美丽中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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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基础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由美国的罗伯特·B·登哈特和珍妮特·B·登哈特提出来的,这一理论研究的重点是政府和公民的关系,追求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精神。新公共服务理论从公民的利益出发,更加注重公民权力,以及政府对社会的责任感,关注的问题是政府尽可能减少公共决策,而将精力放在提高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上,它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发挥服务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重新定位自身角色,将公民居于社会主体地位,通过调解、协调等方式为公民服务。第二,政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登哈特夫妇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是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个人自我利益的集合,而应当开展社区对话和参与,让广大公民参与到社会管理过程中,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三,重视公民参与和社会建设。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共同生产来源于社区和公民权的理想,应将执行焦点放在公民参与和社区建设上,有利于增强公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公民之间的凝聚力,为政府更好地治理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基础。[21]第四,政府的服务对象是公民。政府的服务对象不是“顾客”,在提供服务时,仅仅考虑“顾客”的需求是不够的,应更加关注公民,并且与公民建立良好的关系。第五,政府责任是复合性和多元化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是公民赋予了政府权威性和合法性,政府的一切行动要对公众负责。“责任被广泛界定为包含了一系列专业责任、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民主责任”。[22]第六,政府执政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不仅包括尊重公民,而且要尊重和重视公务员,公务员不仅是政府的雇员和市场参与者,而且要以民主的理想和对他人的服务为动机,期望对别人的生活产生影响。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镇政府职能,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观点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应定位于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发挥服务作用,切实为农民服务,让农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最终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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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对乡镇政府职能提出的时代需求........................................14
一、发展壮大乡村产业......................................14
二、繁荣发展乡村文化............................................15
第四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的现状分析.........................20
一、现阶段乡镇政府职能行使取得的成效.............................20
(一)乡镇公共服务质量提升...................................20
(二)乡镇经济状况好转.................................21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