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教育论文,在本研究中,将系统模型作为分析课后服务政策执行的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一现状,我们选择了河南省J市作为实际调研对象。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尽管政策实施以来获得了初步的效果,但仍然存有许多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1.选题原因
(1)时代背景
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双职工家属”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参加社会工作。2000年,国家教育部出台了新的规定,要求中小学每周不得超出八小时的学习,因此,中小学校必须将每个小孩的放学时段调节到三点半或四点。随着全方位放开二孩优惠政策的实施,随着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新出生的婴儿已经达到了18460万名,总数的生育率已经超过了1.7。这给城市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为双职工家属父母可能会在五点半或六点下班,这种时间差对学生的看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1]。随着二胎生育的增加,“三点半难题”的影响力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缓解方式,而是在不断扩大。许多家长没有老人可以帮忙照看小孩,因此他们把小孩送到校外培训机构,而年纪较大的小孩则被迫自行回家。送小孩去培训中心不仅没有减轻他们的负担,反而让家长们承担了更多的费用,而且在小孩们回家的路上,安全也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2)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0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开始了课后服务,但当时覆盖范围有限,未能实现全面覆盖。国家教育部于2018年出台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此项规定一出台,就导致了课外补习学校和课外补习班大量出现,家庭条件良好的父母可以把小孩送到正规的大型辅导机构,而家庭条件较差的父母则只能把小孩送到“小饭桌”、辅导班班等私营作坊,但是这些机构中的教员大多缺乏老师执照,有的还建在了年代久远的地方,这是一个存在安全风险的地方。[2]许多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调查。比如:根据赵亚男(2017)的研究,表明,目前校外托管机构的硬件设施落后,缺乏成熟的管理模式,管理不规范,校车严重超载,师资力量薄弱,归属权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管。总体来看,校外托管办学条件较差,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3]胡聪聪(2017)认为小学生校外服务的主要问题是校外服务对班级的照料和监督不足,无法满足学校教育的作用,也无法为每个学生提供有效的成长机会。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研究
2017年《指导意见》颁布以前,许多地方都已经出台了关于课后委托业务的指引文本,以确保学生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指导意见》的颁布为课后托管服务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促使各地区积极探索出更加符合当地实际的课后托管服务模式,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屈璐对我国课后服务发展的历程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是从上世纪从上世纪九十年初创阶段,为满足家长需求,学校“晚托班”演变成社会市场营利性机构开设的托管班;二是从“减负”及其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后是课后服务发展的先行阶段,我国政府部门在顶层课后服务政策顶层规划力度不足,课后服务需求较大的部分地区开始发布普遍性试点政策;三是2017年国家关于课后服务工作政策文件颁布后,迎来了课后服务发展的繁荣阶段,25个省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梁美凤深入探讨了课后服务政策的特点,强调了政府在资金保障方面的责任,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其中,以此来明确学校和社会服务之间的界限。[1]钟慧怡和李运华,比较了课后托管与课后服务二者的区别基础上提出了课后服务政策的概念界定、实施主体、内容和形式,以期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高质量的课后活动。
(2)关于课后服务模式研究
《北京青年报》2013年11月8日报道,北京市政府将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3点到5点,为小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采取“兴趣班”模式,由政府出资支持,以适应中小学生的课后兴趣爱好需要。如果老师资源不足,可以考虑引入三方力量进行托管,这将有助于缓解北京市民子女课后的照顾问题。
广东省于2018年4月提出的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校与第三方组织合作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能更有利于扬长避短,实现课后服务工作的目标,以校内委托为主,校外参加为辅,努力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为孩子提供更高品质的教育公共服务。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基本概念界定
1.课后服务
学校是一个重要的教育机构,它是一种以严谨的规划,高效的组织,健全的制度,是为孩子们提供有保障的教育场所。大多数学校,学生并非全天时间都在校内度过,因此课后服务也是不可或缺的,它可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需求,比如吃饭、休息或者延迟在校时间。课后服务是学校和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根据资料分析,在过去的调查中,“课外服务”这个词在中外的称呼上存在差异,但其界定却大体上是一样的:(1)在我国,将承担放学后还未接校的学生提供看管和教育的场所,特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2)在英国,人们往往将此活动称之为“课后照顾”(Afterschoolprograms),以5-12周岁的青年为对象,开展公共教育服务。为了让小孩在课后能够安全、有趣地进行活动;(3)在美国,放学后对中小学生的看管与照料(School-agechildcare,SACC),它旨在为学龄前和学龄中小学生提出这种托育工作,不仅要实行一般的看管,还要开展各种各样启发他们潜力的活动,以帮助一些因客观原因无力照料小孩的家庭同时具备一些经济能力的家庭,实现孩子的成长及安全陪护;[1](4)日本已经将针对中小学课后看管和教育的“放学后中小学教室”纳入了法律,法律中明文规定课后服务开展场所应为中小学校,而且为一些因家庭工作而无暇照料的小孩提出各类活动项目,主要是与小孩一同玩趣味活动、习得一些生活本领等。除此之外,法国开展“课后活动中心”提供照顾和教育服务。韩国的“课后学校”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场所供其完成课后作业及参与一些活动。它们都是以减少父母的经济压力,使父母能够安心工作为目的,因此,它们所开展的活动内容也大同小异。经过系统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不同国家对课后服务的概念界定,这不仅能更好的帮助深化有关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及形式的认知,也为课后服务政策执行的研究打下了丰厚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二)系统模型理论及适用性分析
专家学者们在中西方公众政策科学研究中努力探索截然不同的视角、方式和影响因素,以深入分析和探索公众政策执行的实施情况,并产生了多种不同的理论学派,以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公众政策。各自学派立足于各自研究的焦点形成各自具有特点的理论学说。并据此建立相应的、易于进行分析的政策执行模型。[4]本文旨在寻求一种更符合于我国的政策执行特征和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执行实况的政策执行模型。笔者在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对比现有模型,最终以系统模型为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构建本研究的更加完善的分析框架。
1.系统模型理论的基本内容
三、课后服务政策执行现状调查...............................18
(一)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的实施概况........................18
1.国家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的实施概况...................................18
2.河南省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的实施概况..........................27
四、课后服务政策执行问题原因分析...............................44
(一)政策目标与内容方面.......................44
1.政策目标比较宏观....................................44
2.政策执行相关配套机制设置不完善.......................45
五、课后服务政策执行优化策略....................................54
(一)提升执行机构的执行力..................................54
1.强化课后服务师资队伍....................................54
2.创新监督考核制度.....................................55
五、课后服务政策执行优化策略
(一)提升执行机构的执行力
1.强化课后服务师资队伍
学校课后服务的成效与教师教学的专业性密不可分,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教职员工的培养,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访谈中很多教师提及,通过课后服务让学生有新的成长所带来的成就感是比服务酬劳更有效的激励因素。因此,除了为教师们发放一定标准的服务酬劳之外,还必须让他们真正从课后服务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因此学校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是应充分考虑教师的需求与建议,让教师能在课后服务过程中能发挥自己所长,让学生真正有所成长;要坚决避免强求教师完成自己难以胜任的非专业工作。为了让教师能够长期投入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让教师有机会参加培训,以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并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别是艺体和科技类的教师,应该更加重视这方面的培训,以便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其次是支持引入优质校外师资。校内教师能力有限且工作繁忙,引进校外优秀师资能提高课后服务的教学效果,有助于激活校内教学及科研氛围。[1]然而,目前许多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缺乏明确的指导,对于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入该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资质、进入途径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给学校带来了更多的挑战。由于缺乏指导文件,该校不得不依靠自身努力来避免风险,并努力维持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