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信用管理论文,笔者认为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必然要求,将对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纳税信用整体水平和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章相关概念及理论
第一节相关概念
一、纳税信用
纳税信用因纳税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而形成,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法律关系中而确定,并被征纳税双方及社会大众所普遍认可和信任,能够反映出征纳双方的信任程度。在一定程度上,纳税信用具有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特点,即税收当事人选择并做出的守信或失信行为,除了会对自身带来影响外,还会带来不同的外部效应,如守信行为对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带动作用,以及失信行为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政府财政收入、其他纳税人税负公平等的不良影响。
二、纳税信用管理
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服务的对象是其辖区内的纳税人,在纳税信用管理中,他们根据纳税信用管理要求,专门针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纳税信用管理活动,包括信息采集、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发布和应用等。实践当中,全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由税务总局主管,省以下所辖地区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则由省以下的税务机关组织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是税务机关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实际的开展过程中会涉及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等方面的利益。
三、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或称纳税信用级别),由税务机关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后产生。当前共设置了A、B、M、C、D五个等级,五个等级的划分规则是:评价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A级;在70分以上,但不满90分的,则较A级低一级,为B级;新设立的企业如在评价年度没有发生直接判D所列失信行为,以及在评价年度内未发生生产经营收入并且得分在70分以上的企业,为M级;40分以上且不满70分的为C级;相应地,不满40分,或者存在直接D情形的也就是最低的D级。
第二节基础理论
一、契约论
社会契约理论最早由托马斯·霍布斯提出,契约经济理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契约经济理论中,契约的目的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所以在现实市场经济当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需要依靠契约规则来加以消除和解决。随着契约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广泛运用,其为税收研究提供了新方向,并有力推进了税收契约理论的形成。在税收契约理论中,税收是产生和存在于国家和纳税人当中的契约,纳税方据此履行纳税义务,国家据此获得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收入为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广大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同时,税收契约能够对税收信用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税收信用随之变化。我国学者蔡昌将税收契约分为两类,一类是交易税收契约,另一类是法律税收契约,它们共同影响税收活动中各个主体与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将契约论与纳税信用结合起来分析,纳税信用水平取决于税收活动涉及的各类契约的履行,因此要提高纳税信用水平,需要契约设置科学合理,以保障契约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并需要对契约履行有所规范,以确保契约中涉及的各主体严格遵守契约规则,而这种契约规则就是纳税信用制度。
二、社会信用体系理论
随着传统人际信用的缺失,社会信用应运而生。在此背景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理论探索开始出现,以保障社会信用得以建立和实现。我国学者刘建洲(2011)在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中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指由一系列法律、规则、方法、机构所组成的支持、辅助和保护信用交易得以顺利完成的社会系统。⑫其中包括了公共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个信用体系,而公共信用体系也就是政府信用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础是一些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核心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并需要以强有力的监管体系来作保障。
第二章腾冲市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现状分析
第一节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管理相关制度
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基层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税务局等上级税务部门制定颁布的各类规章制度、通知办法、文件要求等开展工作,在纳税信用管理方面亦是如此。近年来,为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事项、加强纳税信用的管理,税务系统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在税务系统单部门制定印发的文件上,笔者将搜集到的目前仍在执行的一些重要文件,按照出台时间顺序依据文件制定的层级及类型、制定的目的及涉及到纳税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并根据其在纳税信用管理活动中的所处环节将文件整理归类如下表:
从表2-1可以看出,税务系统自2014年整体全面对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作出规范后,充分结合税收征管及服务工作变化持续加强对纳税信用的管理,并陆续出台了各种政策和措施,且将重点放在了其中的等级评价、确定和应用环节。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了对纳税信用管理的制度建设,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要求,拓展了纳税信用管理范围、放宽了信用评价条件、深化了评价结果在发票注销等日常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同时结合社会经济环境,考虑社会生活实际及纳税人需求困难,及时调整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举措,充分显现出税务部门在服务国家社会、体现人文关怀中的责任与担当,进一步优化了纳税信用管理。
第二节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
一、纳税信用管理内部运作情况
在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出台的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文件制度中,税务总局已从纳税信用管理的全环节、全流程明确了税务机关在纳税信用管理中应执行和实施的相关工作。那么,在此要求下,基层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又是如何落实和实施的呢?笔者以云南省腾冲市税务局为研究对象进行了调研:当前腾冲市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主要分工为纳税服务部门全面参与到纳税信用管理全过程当中,并负责各环节的统筹工作,管理分局负责纳税信用评价的确定及审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采集和纳税信用信息平台搭建,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和网络安全归口管理。同时,业务股室、管理分局、征收分局等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将纳税信用等结果应用到日常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活动当中,并相互深化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纳税信用管理外部协作情况
在实际工作当中,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方面,2018年腾冲市在市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正式成立了腾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腾冲市税务局在内的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到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共同建设当中。为加快推进本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腾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9年以来带头建立了本级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插件及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本地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和平台建设,极大推进了本地社会信用数据的归集、应用和共享,促进了良好社会信用环境的创建。
第三章腾冲市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25
第一节纳税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5
一、辖区纳税人整体纳税信用水平不够高............25
二、信用信息采集准确性及全面性不足............26
第四章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优化影响主体分析.........38
第一节纳税信用管理优化有关影响主体......................38
一、税务机关..................39
二、纳税人..............39
第五章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优化的对策建议...........45
第一节发挥税收职能作用..............................46
一、提高税收征管纳服水平.......................46
二、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模式.......................47
第五章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优化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税务机关处于所有利益相关者中的核心地位,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对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巩固基层税务机关在纳税信用管理中的权利,增强基层税务在纳税信用管理中的行为可预测性和利益关联度,让基层税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主动、更能轻松地接受和推进纳税信用管理优化呢?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提高税收征管纳服水平
基层税务机关应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通过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纳税信用管理的优化提升。在税收征管方面,通过日常维护、定期核查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基础数据及申报纳税数据的核实与监控,以解决纳税信用信息采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对纳税信用等级结果的应用,借助系统自动判别、人工识别判定等方式,在日常税收管理、稽查评估、税务行政许可和处罚等工作中实现对纳税信用的智能化监控、响应式管理,不断深化对不同等级纳税人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纳税人日常征管情况的跟踪与记录,及时反馈涉税费信用数据,实现纳税信用的全程跟踪与动态调整,推进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等,有效解决纳税信用管理中存在的对评价结果内部动态管理欠佳的不足。在纳税服务当中,通过电子税务局、各类税企互动平台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缴费方面的合规通知或提醒,包括在办结期限前及时提醒纳税人按期履行纳税缴费义务,在期限办结后迅速告知纳税人及时补救、减少扣分,通过事前事后的提醒和告知,帮助纳税人维护并修补其纳税信用,不断提高辖区纳税人整体纳税信用水平;逐步推进税收宣传、服务规范、权益维护等事项与纳税信用管理相互嵌入、有机融合,在网络办税、移动办税、自助终端办税、现场办税等不同办税模式和场景下体现对纳税信用的重视与应用,并为不同渠道中提供的办税服务提供以信用为基础的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信用在纳税服务中的强制嵌入,有效推进对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