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必须有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在基础缺失情况下出现的信用不立和秩序混乱等问题,单靠加快立法、从严执法、加大惩治力度等措施从外部施压是难以解决的,只有踏踏实实地从经济体系内部入手,加强社会信用的基础建设,才能标本兼治。为此,应将广泛发展多种信用形式作为社会信用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并将企业信用建设放在首位。
关健词:信用体系 信用基拙 信用形式 企业信用
近年来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信用缺失已成为一种严重的公害。形式各异的违约、逃废债务与触目惊心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信息披露交织在一起,使债权人丧失了对债务人的基本信任。消费者动摇了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基本信任,信任危机和道德风险困扰着市场参与者,信用氛围的恶劣和信用秩序的混乱,已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加人W TO后信用缺失的恶果将更加明显,不仅将继续侵害债权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危害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削弱中资企业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且将从根本上破坏我国的投资环境和国际竞争力。整肃信用秩序、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实为当务之急。
一、解决信用缺失的问题重在基础
信用的范畴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信用中的“信”就是诚实、不欺,《论语·学而》曰: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从汉语词义上看,“信用”意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凡做到者为“守信用”,反之则为“言而无信”;英文中的信用(credit)也是相信、信任或信誉之意。而本文所讨论的狭义信用仅限于经济学的特定范畴,主要是指以按时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活动。对于借人者来说,信用是一种在约定条件下借用别人的货币或当时不用付款就可以消费商品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基础是贷出者对他的信任,借人者只有严格履行条约,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才能获得并保持这种信任,“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俗话最简约地概括了这个道理。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商品、货币关系高度发达,经济运作具有扩张性的基本特征,经济活动中的每个部门、每个环节都交织着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渗透着信用因素。一旦债权债务关系遭到侵害,其破坏力和损害面极广,极易导致债务危机、信用危机和经济危机。我国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现代信用经济,现实中信用关系的覆盖面已经很广,2001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3617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3762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112314亿元,其中企业贷款余额101600亿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990亿元;当年国债发行4884亿元①,信用关系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信用关系的正常与否已经成为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正常运作、经济往来能否正常进行、金融能否正常运作的大问题。目前欠债赖账、失信违约如此普遍,说明全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信用基础十分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要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缺失的问题,恐怕单靠加快立法、从严执法、加大惩治力度等措施从外部施压是不够的,实践表明也是高成本低效率的;只有踏踏实实地从经济体系内部人手,加强社会信用的基础建设,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社会信用的基础主要由以下四部分内容构成:m经济生活中多种信用形式齐备规范,各经济主体都可以通过相应的信用形式授受信用,信用关系成为全社会最普遍、最基本的经济关系。(z>全社会成员在经常性的信用活动中具有明确的信用价值理念和是非观念,社会成员普遍具有良好的守信习惯与意愿,信用氛围良好。(3)各种信用活动都纳人具有强大约束力和制衡力的信用规则下运行,信用秩序井然并具有自动维护机制。<4)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中介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管理机构齐备并规范运作,所建立的社会征信系统(包括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调查系统、信用评估系统、信用查询系统、失信公示系统等)高效运作,覆盖面宽并具有权威性。可见,社会信用的基础源于经济体系内部,信用的基础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货币关系及其现代信用形式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并逐渐奠定的。
4>尽管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中的精华之一,历史上诚信的原则也是作为民事行为和传统经济关系的基础,在国人的道德伦理观和文化传统中历来受到崇尚和褒扬。然而由于几千年来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缓慢,高利贷信用占主导地位,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现代信用形式一直未能得到充分发展,信用基础非常薄弱。新中国成立后又由于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各种现代信用形式大多被取消,国家将信用高度集中于银行,并成为计划分配的一种稀缺资源,信用关系未能得到正常发展。改革开放之后虽然陆续恢复发展了多种信用形式,但至今仍是银行信用占主体,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基础信用形式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快速裂变的市场化进程中,由于两种体制包括经济关系、价值取向和文化意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传统的信用价值观念和文化受到冲击,现代信用的理念和规范又尚未确立,加上市场经济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法制制约尚不完备,在信用活动中出现了大量的无序和不法行为,社会信用基础再一次遭到严重破坏。上述分析表明,迄今为止,我国从未认真扎实地进行过社会信用的基础建设,而在基础缺失情况下出现的信用不立、秩序混乱决非外力治理所能奏效,只有夯实信用基础才能真正建立和规范社会信用。
二、广泛发展多种信用形式是奠定社会信用基础的主要渠道
社会信用的基础建设需要有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同时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大量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实现,而很难靠制定法规文件或舆论宣传来解决。人类在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创造并形成了多种规范的信用形式,按参与主体可以划分为企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个人信用等几种。这些信用形式各具特色,不仅可以分别满足各类经济主体的不同需求,成为各经济主体立信于社会的方式,也是奠定社会信用基础的主要渠道。
1.企业信用。它指以企业为主体授受的直接信用,主要形式是以商业票据为工具的商业信用、以债券为工具的企业债务信用和以股票为工具的企业股份信用。由于现代企业均以负债经营为基础,企业信用使其能够利用社会资金作为资本来扩大再生产,并成为其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改变资本有机构成、节约流通费用、促进产品销售、加速资金周转的必要条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若某个企业因违约成性而失去信用,将被断绝一切负债来源以致无法生存,因此,信用被视为企业的商业生命和立业之本而倍加珍重,他们会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的信用例如企业之间利用商业信用形式不仅可以满足短期融资的需求,而且可以在彼此授受信用的过程中获得对方的信任,并在信用维系下建立起密切的经营伙伴关系;企业利用债务信用不仅可以解决各种期限的融资问题,而且可以在债券的发行与偿还过程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和信任。
2.政府信用。它指以政府为主体授受的直接信用,主要形式是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与社会各部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当代各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强化离不开信用,发行国库券已成为各国政府调节年度国库收支的基本手段,而发行政府债券则是其筹集资金用以干预和参与经济运作的主要渠道,政府在不断地发行和偿还债券的过程中严格履约以取信于民,即使更换政府也将继续守信还债,否则不仅难以继续利用信用,而且将失信于民。
3.个人信用。它指以居民个人为主体授受的直接信用,主要形式是消费信用和消费贷款。居民个人也只有建立自己的信用,才能通过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或消费信贷等方式满足即期消费和支付的需求,解决收入与消费之时间差的矛盾。在社会信用基础健全的市场经济中,个人良好的付款和还款记录是其信用的最佳证明,任何违约记录都将成为永久的信用污点和耻辱,影响的不仅仅是其信用能力,更严重的是影响其就业、晋升乃至个人声誉。
4.银行信用。它指以银行和各种金融机构为主体授受的间接信用,主要形式是存款和贷款。专营货币信用业务的银行和各种金融机构的共同特点是自有资本比例很低,主要依靠存款等负债形式聚集资金并通过贷款等授信形式运用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的信用是其成败的根基。例如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是以随时足额满足存款人的提款或支付要求为保证来立信的,银行只有保持足够的支付能力才能得到存款人的信任,才能有持续不断的资金来源;而银行的支付能力主要取决于借款人是否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一旦借款人违约,银行就会因资金周转失灵导致支付困难,从而动摇甚至失去公众的信任,不仅得不到新的存款,严重时将爆发挤提存款等银行危机,并通过“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连锁反应,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因此,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通过严密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保持流动性以护维自身的信用。
可见,广泛发展多种信用形式的过程,实际上正是社会各个经济主体规范信用行为和树立信用的过程,也是社会信用的奠基过程。各个经济主体只有在频繁而日常的信用活动中,才能产生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并据以建立和充实社会征信系统;才能养成守信习惯,树立社会信用价值观和内在道德约束,自觉遵守信用规则,增强守信意识和愿望,彼此间建立起互信、互助、互利的信用关系;才能确立失信成本递增的违约制裁机制,使短期违约收益大大小于失信成本,让守信成为一种最优的理性经济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起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奠定厚实的信用基础,也只有在此基础上,外部的法制监管和道德约束等才能起到满意的作用。
三、着力发展企业信用是当务之急
在我国社会信用的基础建设中,企业信用应该是第一位的。这不仅因为企业是社会最基本的经济主体,企业信用是最基础、最普遍的信用形式,而且因为目前企业失信已成为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近年来,在我国经济运作中企业欠债赖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