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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2689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006072200102932 论文字数:3000 所属栏目:信用管理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摘要]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信用经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有着重要的经济社会意义。目前在建立信用体系过程中存在着信用观念淡薄、信用机构主体不独立等主要问题,因此应采取强化信用观念、加快征信服务和征信行业立法等措施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
[关键词]信用;信用经济;信用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的作用

信用体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体系是指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保证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内的以社会为主体的信用系统;狭义的信用体系是指以独立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及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的社会化的信用系统。无忧论文网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也就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可以比做市场经济的神经,是经济交易主体的纽带。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只有它的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有较强信誉且公平的征信服务在全国普及时,才能保证以信用为主要交易手段的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完善的信用体系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创立信用体系有利于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如果当前我国社会中所有的人、企业都认识到重信用、守信用,那么,如今渗透到经济生活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见利忘义、三角债等现象将不复出现,人人都将认识到“信用就是金钱”,“信用就是资源”的道理,全民都警觉起来,都来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可见,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有助于强化信用观念,规范信用主体行为,给经济秩序井然打下一个扎实的信用基础。
2、建立信用体系有助于防范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对手风险(Counterparty Risk),是指在金融交易活动中,交易的一方的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银行同贷款客户之间存在着信息非对称,拥有不真实或较少信息的银行就会倾向于做出错误选择即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造成贷款效率低下。许多企业也无法考察客户信用程度,更不能对其进行信用监控,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银行信贷效率低下,企业三角债愈演愈烈,无不与我国信用透明度低,收集企业信用信息困难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信用中介机构调查、汇总、分析个人和企业的资信状况,并及时提供信用报告,可以为银行和企业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以改变信息劣势。因此,完善的信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信用风险的作用。
3、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有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我国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越来越困难,不仅单个投资者越来越需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所获得的信息, 一些机构投资者也要利用其信息。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本着“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站在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为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决策参考,有助于防止欺诈行为,减少投资的盲目性。
4、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我国适应入世后对外交流的需要。加入WTO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逐步连通为一体,我国的企业将在自己的国家里与外国企业竞争,国际商务的游戏规则将变成我们国内的商务规则。与国际经济接轨,就要按国际惯例办事, 不守规则的企业将在竞争中被市场淘汰掉。我国的信用环境和资信服务业远不能满足对外交流的需要。外国公司依仗其资金、技术、经济和服务方面的优势,垄断我国的资信市场,入世后将直接对中资信用中介机构形成挑战,争夺市场份额。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二、我国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信用制度与信用体系,经济单位以及个人间的经济联系是依靠国家指令性计划所体现的政府信用加以维系的。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政府信用向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的转变阶段,现正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用体系建设阶段(陈洪隽,2001)。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变而来的,信用基础比较薄弱,无忧论文网因而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反观我国信用经济兴起的历程,信用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社会信用观念比较淡薄。无论是个体私营业主、集体、国有企业还是地方领导,还有相当大部分人把银行的钱视为“财政资金”,不必或不愿对借贷资金的偿还承担责任。许多地方领导甚至将银行资金当作“救济资金”,产品已无销路,企业仍要求多贷款维持生产。拯救亏损企业要求多贷款,救济困难地区要求多贷款,甚至过年过节、困难救济也要求多贷款。更有甚者,有人将市场经济看做是骗子经济,似乎搞市场经济就可以不讲信誉。
2、我国信用机构的主体不独立。已有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资信评估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等多有政府背景并有政府投资甚至政府控股乃至独资,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审批方式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和业务实行垄断保护,限制了竞争。一些信用机构受政府的影响,不能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信用记录进行客观收集与分析评价。
3、信用服务活动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与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民法通则》、《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票据法》、《合同法》等一系列经济法规,初步形成了必要的法律体系, 对部分信用行为的债权保护提供了保证。但这些法规整体系统性不强,还有未规范的空白领域。截止到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关于信用制度的法律法规,除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外,没有任何关于信用制度的部门规章。而且我国没有信用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一个经济团体不守信用的行为不能通过信息传播而得到惩罚,一个守信用的经济团体也不能通过信息传播而得到好处。
4、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不规范。信用评级是一种中介性服务工作,要向社会负责,要对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责任,指标体系力求规范化,增加透明度,不同评级机构对于同一评级对象的评级结果应基本一致,以便为投资者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依据。现阶段我国信用各评级机构评审标准不一,有的是沿用项目评估的,有的直接吸收西方的信用评级经验评级。金融监管部门也未出台范本,各路专家仁智各见,形成各家评级机构各有一套体系, 自主评级的分散局面。
5、缺乏一支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高素质服务队伍。信用体系的核心是独立于市场交易之外的第三者,通过各种信用记录的客观收集与分析评价以及保障措施,为客户提供信用信息和信息交易服务。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完成,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要求较强。有些从业人员无视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对资信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现实,而是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需要去做,甚至拿结果做交易,使结果失真。更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信用服务活动中主观随意性强、科学合理性差。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的对策

信用体系的建立包括三大要素:立法、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信用体系的物质基础是完整的动态企业资信调查数据库、个人资信数据库、社会资产数据库的建立;以及依赖三大数据库进行工作的征信服务的成熟(林钧跃,1999)。针对我国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信用体系建立的三大要素,笔者认为目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立和完善我国信用体系。
1、强化信用观念,提高全民族信用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抑浊扬清,净化社会空气,大力倡导中华民族素有的“诚信为本”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一理念,造成一种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舆论环境,以此提高全民信用意识。信用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市场主体的成熟,而培育一个有生命力的市场主体,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信用意识增强有利于提高对各种非信用行为的识别能力,使其无立足之地;信用意识增强也是全民族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部分,可以提高全民族的精神文明程度。
2、健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规范运作,为信用体系的建立保驾护航。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是独立于政府的商业盈利机构,它遵循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实行等价交换,在商业运作中,应禁止信用中介与金融机构或政府机构勾结,垄断信用市场的行为,创造一个竞争有序的信用市场。此外,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保证信息的及时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实现资源共享。我国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起步晚,但面对信息技术的浪潮,完全可以选择较高起点,借鉴外国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创新品种,在提供信用报告的同时,推出符合我国的信用中介服务业创新产品。
3、加快征信服务和征信行业立法,为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环境。征信行业是利用企业、社会资产、个人信息为原材料,并在对其进行加工处理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服务。建设区域性或全球性金融、资产、个人动态信息的数据库或拥有这个数据库使用权是征信服务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无忧论文网在美国,有很多针对征信服务的各种立法,例如,公正信用报告法案(Fair Reporting Act)、公正收账法案(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 act)、公正结账法案 (Fain Credit Billing Act)、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案(Customer Credit Protection Act)、抗辩权(Right of Assert Claims)等立法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借鉴美国的立法体系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已有的经济法规,加快征信服务和征信行业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4、建立我国信用体系的惩罚机制。建立信用体系惩罚机制的主要目的之一让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无法生存于市场。所以一个健全的信用体系必须有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惩罚机制,能够对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企业的主要经营者或者公民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就应该记载在他们的信用档案中,信用档案是用这些人的个人身份证明进行检验的,处罚年限依其情节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