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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养老金计划税收政策研究

日期:2020年11月07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829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010270959219630 论文字数:33633 所属栏目:税收政策与征管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析不同税收激励模式,本文比较以上各个税收组合模式的养老金积累和缴税情况,并假设缴费 1000 元,年收益率为 5%,各阶段适应税率为 10%,投资期限为 5年,结果如表 2-2 所示。
表 2-2 税收激励模式比较(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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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个人养老金计划税收政策与国际经验借鉴...............................17

3.1 我国个人养老金计划税收政策..................17

3.1.1 试点的税收政策简介.............................17

3.1.2 试点政策存在的问题...............................18

4 我国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税收政策评估...................... 27

4.1 模型构建与参数设置..........................27

4.1.1 模型构建................................... 27

4.1.2 参数设定................................. 29

5 结论和政策建议............................... 51

5.1 结论.........................51

5.1.1 个人养老保障水平较低.............................51

5.1.2 税收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力度不足..................................51


4 我国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税收政策评估


4.1 模型构建与参数设置

4.1.1 模型构建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属于年金保险,首先,根据精算理论可建立养老替代率模型,其由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参保期间积累终值与参保者退休后未来领取养老金的现值相等决定。其次,根据试点税收政策建立个人税收优惠额度模型,测算试点税收政策下的个人养老替代率以及个人税收的优惠额度,以分析试点的税收政策相关影响。

(1)模型假设
a.假设在参保期间个人所得税率或计税方式不变;

b.假设养老金给付形式为年金形式,且参保者在每年领取相等的养老金;

c.假设投保人每年按工资的固定比率或固定数额缴费,且工资每年按固定比率增长;

d.假设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率等于商业寿险的收益率且忽略通货膨胀的影响。

(2)替代率模型建立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的 6%和 1000 元孰低办法确定。参保者按 6%最大缴费率缴费的最大月收入为 16666 元,即年收入约200000 元。当年收入超过 200000 元时,缴费限额为每月 1000 元或每年 12000元。2018 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收入为 82413 元,本文在测算时,需剔除“五险一金”的缴纳费率。我国目前规定的个人缴纳 8%的社会养老保险、2%的医疗险、0.5%失业险,以及最大 12%的住房公积金,而生育与工伤险无需个人缴费,因此剔除“五险一金”的费率最大值为工资收入的 22.5%,即调整后的工资收入为 63870 元,按 8%的年工资增长率计算,第 15 年为 187599 元,第 16 年为20260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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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和政策建议


5.1 结论

5.1.1 个人养老保障水平较低

根据国际通行的养老金替代率衡量指标:当养老替代率在 70%以上时,退休人员将拥有其在职期间的生活质量;而养老替代率在 50%到 70%之间时,退休人员能保障基本生活质量;若养老替代率在 50%以下时,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将会明显下降。此外,一个国家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替代率较合理的比率是4:3:2,而目前我国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已低于 45%,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替代率不足 1%,因此,要想退休后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养老金替代率的合理范围应在 10%-20%之间。而根据第 4 章测算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税收激励政策下的替代率结果,在最大30 年的参保年限下的最大替代率仅为 8.69%,还未达到最低替代率要求,因此,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目前税收政策下的养老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5.1.2 税收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力度不足
根据上文测算结果,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如果按照试点试行的 6%与 1000 元孰低的原则缴费,其税收政策下的税收优惠力度随着参保年限的增加其增长,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或缴费额低于最大值的参保者来说节税效果较好,
但随着参保者收入的提升,其税收优惠力度的增长逐渐趋于平缓,即增长速度是递减的。因此,试点税收政策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所带来的税收优惠力度有限,使得政策激励性也会随之衰减,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5.1.3 缴费上限的设置有待优化

试点税收激励政策规定的缴费上限为固定的每月工资比例的 6%或 1000 元孰低者,未设定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第 4 章测算结果可知,在目前的缴费制下,养老替代率和税收优惠额度的增速均随着参保年限的增长而递减。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提升,以及通货膨胀等影响,人们的养老需求也随之提升,而固定的缴费上限会限制个人养老金计划的养老替代率和税收优惠额度的提升,从而很难满足未来人们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此外,对于不同年龄的参保者,共用一个缴费制度,会降低人们的参保意愿。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