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税收筹划论文,本研究选择 M 印刷包装公司作为分析实例,就其近三年财务及涉税方面的内容进行系统性分析,得出 M 公司的税收筹划活动过程存在税负率较高、资本结构不合理、税收筹划不全面问题及未积极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并分别从 M 公司对于税收筹划的重视与理解的角度,内控制度及与税务沟通的角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设计出M 公司的税收筹划改进方案。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进入到大发展时期,取得的经济成果显著。普通民众可支配收入明显增加,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基于国际市场大环境,我国之前的粗放式经营显然已不可取,需采取集约化、精细化经营理念来运营企业。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公司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必须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1]但从现实层面看,公司只要有经营活动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税,它是企业由税前利润向税后利润转化的最后一道阻碍。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事实上可以将其视作公司的成本支出,挤占利润的空间。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和生产成本的逐渐增加,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迫在眉睫。
印刷业是一种传统的制造业,在生活中基本上随处都能看到印刷品,小至书店的报刊杂志,大至国际货运中的物流集装箱,到处可见到印刷包装产品的身影,在民众越来越注重品质的今天,对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起到正面促进作用。得益于文化物流行业和经济的快速崛起,印刷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这几年增速尤为明显。基于权威数据信息可知,在 2019 年的 1 到 10 月之间,我国印刷行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的营收指标相对于 18 年来说有小幅增长,涨幅比率约为 1.2%,对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为 5274.8亿和 334.2 亿元,同比增长 10.2%,同期,印刷行业的营业利润率为 6.3%。[1]按国民经济产业分类,印刷业属于制造业 31 个小型产业之一,营业收入排名第 27 位,属于制造业低产值类别。尽管印刷行业近些年总体发展较快,但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集约化程度较低的问题仍很突出,与此同时,随着绿色环保、科学高效利用资源等政策的相继提出,印刷行业迎来了新一轮的挑战,对于 M 公司更是如此。本文以陕西省西安市的 M印刷包装公司为例,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与涉税活动的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其税收筹划及改进的可能性,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提出合理性建议,助力 M 公司实现利润增长、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力。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20 世纪内发生了三件对于税收筹划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1935 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勋爵(Lord Tomlin)在“税务局长诉温斯顿”一案中就税收筹划问题发表了重要声明:“每个人都有权利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按照法律作出的一些安排能使他少缴税,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领域的普遍认可,税收筹划第一次得到法律支持,成为税收筹划历史上的奠基案例。
1947 年,美国法官 Learned Hamd 在法院判决中积极为纳税人辩护:“人们合理安排活动以减轻税负是不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这一点,无论他是富有还是贫穷。纳税人承担国家财政收入不必超出法律要求。税收是强制性的,不是自愿性的贡献,以道德的名义要求税收,纯粹是奢侈。”这个案例后来成为税收筹划的法律基石。
1959 年,由欧洲五国从事税务咨询的专业团体和专业人士发起,在法国巴黎成立了欧洲税务联合会。[1]此后,其规模不断扩大,成员遍及英、法、德、意等 22 个国家。欧洲税务联盟明确指出,“纳税人税务筹划”是其服务的主要内容。由此,税收筹划正式进入社会实践,也逐渐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1)税收筹划初步发展阶段。Farrar 和 Selwyn 在 1967 年的《公司财务政策与投资回报》一文中首先研究了税收差异对公司财务决策的影响。此后,在研究资本结构对税收差异影响的同时,逐渐深入到了税收差异的研究中,形成了所谓的“税收学派”。[1]侯赛因·艾哈迈德(Hussein Ahmed)的税收筹划和财务报告成本:对加拿大可赎回优先股市场的研究(1995),莎朗 ·凯(Sharon Kay),《公司迁移的税收和非税收激励措施》(1997),凯思伦·戴安娜(Kathryn Dianne)解决税收筹划问题的框架。[10]Black Scholes 定价模型也是在这一年由 Melens 和 Coles 提出并被应用,并就基于模型的税收筹划做系统分析,证实税收筹划的核心目标在于增加企业的净利润。
(2)有效税收筹划阶段。Sholes(2002)认为,税收筹划的实践关系是复杂的。不仅需要考虑筹划操作的复杂性,还应关注并总结税收筹划的普遍规律,并首次提出了“有效税收筹划理论”,现实中进行税收筹划时经常涉及到这一理论。Marks (2006)认为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的本质区别在于实施者因何种目的进行税收筹划,要强调的一点是税收筹划侧重的是合理避税,也就是巧妙借助国家法律法规来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支出。[12]Myron’s. Sholes (2009)与其伙伴釆用动静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分析,其结合了会计、财务管理和微观经济学知识,对税收筹划技术的有效运用提供了指导,尤其是在当代,经济增速提质非常快,税收筹划的实用性更强。
2 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研究基础
2.1 税收筹划的定义与特点
2.1.1 税收筹划的定义
“Tax planning”,中文翻译过来即税收筹划或是税务筹划。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国内外学界存在一定的分歧。国外学术界对税收筹划所持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意指纳税人会在运营过程中提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避税的准备,使企业的税收成本得到控制和压缩。从而享受到最大的税收优惠;有效税收筹划理论则要求明确交易方的含义,税收筹划需要宏观审视交易各方,要站在全局角度去筹划经济活动。而且在公司进行各种经营决策时,既要分析显性成本,还需要考虑其潜在的隐性成本。[19]而国内理论界则普遍认为:税收筹划表示的是没有纳税前对经营活动做出调整和相应安排,达到少交税或者免税的目的,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利润,进而达到企业的战略预期。
2.1.2 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经济学中存在理性人的假设,事实上每个人都想要少交或者不交税,这样可以使个人利益增加。上升到公司层面,作为一个纳税人必须尽可能地去降低税收带来的负担,前提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实现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如果越过法律的红线去实施税收筹划安排,则无疑会变成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就合法性而言,能够理解成如下两点:一是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建立在违法违规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要与法律要求相结合,特别是要和税法精神相统一,即要和税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二是税收筹划相关活动不仅要在法律框架下,同时与经济政策也不能相互冲突。我国征收税收的原因是要充实国库,反哺民众,税收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二次分配上具有正面促进作用,税收性质与作用决定了税收政策是为支持宏观经济、为我国整体利益的发展而服务的。法律一般很难与实践所需同步,有些税收筹划行为虽然不违法,但却与政府制定的宏观政策导向背道而驰,这显然也是不被支持的。很显然,此类活动既需要置于法律框架下去考虑,更需要在政策的引导下开展,因此合法性便成为税收筹划活动最显著特征。
2.2 税收筹划的方法
2.2.1 纳税人筹划法
纳税人,又称纳税人,是根据税法有义务向政府纳税和直接纳税的自然人和法人。对于不同类型的税种,如何定义纳税人,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将直接影响公司税负的大小。在公司发生纳税义务前,合理筹划并选择自己的纳税人身份,以使得纳税人的税负降至最低或避免成为纳税人。
(1)纳税人类型的选择
这里的纳税人类型不仅指特定税种的纳税身份,也指不同的纳税人主体类型。 前者如增值税,纳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不同的纳税身份,其计税依据以及税额计算方法也将有所不同。通常而言,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实行进项抵扣制,征税对象是影响税率的主要素。在实践中上首先用纳税人在纳税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当期购进商品或劳务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即进项税额,在不考虑前期留抵税额和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两者的余额即为当期应交增值税额。对于小规模,同一般纳税人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不能抵进项,在税额的计算上直接用当期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其计算结果即为应纳税额。
后者不同的纳税人注意类型通常指人们在注册纳税主体组织形式的时候,通常有不同的组织形式选择,公司按组织形式可划分为法人公司、合伙公司、独资公司、个体工商户 4 大类。不同类型的主体,其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种也不尽相同。比如同样为生产经营所得,对于公司而言,应就其在纳税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缴纳公司所得税。而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公司以及合伙公司,则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的界定
我国部分税种对纳税人范围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土地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4]因此,税收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可将旧房转作公租房,并严格控制旧房增值额的比例,从而避免成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第 3 章 M 印刷包装公司税收筹划现状与问题分析 ........................ 15
3.1 M 印刷包装公司的基本概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