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仅举出其中的代表作家邵洵美,他的诗歌主要集中在《天堂与五月》(1927 年)、《花一般的罪恶》(1928 年)、《诗二十五首》(1936 年)这三本诗集中,多是 20 岁到 30 岁之间完成,用他自己的话说,前两部诗集中的作品多是“少壮的炫耀”,105自我评价并不很高,后世研究者也多认为其艺术价值有限,如张新颖认为,“从诗艺上说,邵洵美的这些诗并不能算得上好作品。”106本文并不侧重评价其诗歌的文学地位,而是着重分析其风格与写法,对他诗歌中的感官书写加以梳理,并探讨感官书写在何种程度上借鉴了西方唯美主义思想,同时又如何延续了中国本土的艳情传统。
结语
费孝通曾说:“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理想,但是在文学艺术的内部,常常是“美美”无法“与共”。不必说传统之美与现代之美的差异,也不必说本民族之美与异族之美的不同,单是同一时期,同一国家,同一思潮流派。所谓的“京派”唯美与“海派”唯美就显示出鲜明的差别。
唯美主义运动的发生即是形式美对古典美的一种反击,恶之美对善之美的发难,偏邪之美对中正之美的摧残;而占据了大部分历史时期的“真善美”,也并非甘拜下风,它处于社会的主流地位,对这种叛逆式的唯美主张采取了家长式的规训与惩戒。1857 年 6 月,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刚刚出版便遭查禁,他给萨巴蒂埃夫人写信求助希望她出庭作证,证明《恶之花》中有 9 首诗歌是写给她的情诗,可是她没有出庭。1895 年,站在法庭上的王尔德着装时髦而精致,唯“美”是从的追求使他无可挽回地从原告变成了被告,艺术家的身份终究未能战胜世俗偏见。然而,美终究战胜了时间,唯美的作品最终得到了认可。
可是,处在不同空间中的人们对异质美的接受所需要的时间是不同的。法国人接受《恶之花》可能只需要数月,英国人接受《道连·格雷的画像》可能需要数年,当人们接受了这种异质美的时候,往往已经时过境迁了。当中国文学开始接受唯美主义思想时,唯美主义已经是一个被定格在欧洲的、世纪末的历史词汇了。“当郁达夫先生介绍《黄面志》时,事实上这个刊物在英国停刊已久,有关诸人士都已经去世,‘世纪末’早已成为过去,新世纪也开始了四分之一。”163中国作家接受的,又如何是当时饱受争议的唯美主义呢?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