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手稿(影印件)的文字,也未必完全可以反映传主的"真个性,真思想,"因为其中也不乏有矫情、曲笔或饰伪之处,尤其是书信,因为收信人对象不同,与写信者(胡适)的友谊有深浅之别,因而即使在相近的时间里谈及同一件事,在给不同人的信中,所说的话往往也是有区别的,以至于自相矛盾。典型的如胡适不悔婚约而与江冬秀结婚事。因此,胡适对于不悔旧婚约的真实心态,不能只据其中的一条材料就下判断。
由于传记分类问题的复杂性,因而日记与书信等本身是否构成通常意义上的传记作品的一类,中外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①。然而,它们作为传记资料的一种,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以其文献资料级别的原始性②,所反映的史实可靠性程度,显然比之所谓的"正式传记"③更高。唯其如此,日记与书信等历来引起传记作家和传记理论家的充分重视,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换言之,如此的认识,在传记理论史上具有普遍的意义。
不过我认为必须指出的是:上述的理论认识的正确性,只是根据一般情况而言的,带有相当的拙象性。这是因为,在事实上,大量存在的却是种种特殊的情况,即大多数传主所留下的日记书信,即使是手稿原件,也多多少少地孱杂着与史实相违背的现象;至于经整理后的排印本,无论由传主本人经手,或由后人编辑处理,出自种种原因,更是程度不同地留下有意改动或无意误植之处。因此,人们把这些日记书信当作传记资料征引时,应该首先作逐一的具体分析,千万不可因为它们属于可靠性程度很高的原始资料而予以盲目的轻信。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本文且以胡适为个案作考察。之所以选择胡适,基于如下的考虑:胡适是公认的是中国现代著名的传记作家和传记理论家之一,④又几乎被公认为具有相当诚实人格的学者,况且他本人留下的日记书信等资料也非常丰富;⑤另外,近二十年来,海内外学术界对于胡适生平思想活动的研究已形成热点,由此使他本人成为多种传记的传主,而这些传记作品无一例外地存在大量征引他的日记书信材料的情况。总之,通过对胡适的日记书信的个案考察,有助于加深对于本文所提出的问题的认识。
根据笔者掌握的材料,从胡适的日记书信等来看,作为重要的传记资料,其对某些事实的记载、描述和回忆等,与真实的历史情况有所抵触的,大致有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手槁(原稿的影印件)与经整理的文字排印本有差异。换言之,前者相对说来是比较可靠的,但后者却多有改动之处。
具体说到经整理的文字排印本的改动问题,也可分析出两种不同的类型:
综上所述,无论是胡适日记书信的手稿(影印件)还是经整理的本子,的确存在种种问题,使人不能十分放心地当作准确可靠的传记资料引用。胡适如此,遑论他人。当然,相对说来,胡适日记书信中存在的问题,在绝对数量上并不太多,但数量的弱少,并不能抹去对质的影响。
同时也应该指出,唯其胡适(他人亦同)的日记书信存在着可疑之点或讹误之处,人们通过考辨订正,由此可以发掘出另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从而加深对于传主的某种思想风貌的认识。然而,这毕竟属于另一个问题,而不足以构成从史料角度肯定其可靠性准确性的理由。也正是根据这一点,笔者再次强调:对于传记作者来说,不轻信传记资料,而应对所有的传记资料作认真的校订,乃是保证传记作品的内容的真实性的第一步。
【注释】
(1)《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有"非正式自传"一类,指不准备发表的私人文稿,含"书信、日记、日志"和 "回忆录"两种。我国学者曹聚仁实际上持这一看法。就胡适而言,其1933年12月26日所作的《中国的传记文学》演讲,也是把"日记、信?quot;归入传记(自传)作品的。但上述意见显然还未在中外传记学界形成共识。
(2)依据近代的史料学原理,有"原始资料"(PrimarySourcesofmaterials)和 "次要资料"(SecondarySourcesofmateria1s)之分,前者包括"函牍手扎、日记、自订年谱和回忆录"。参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之"说明"。
(3)"正式传记"("正式自传")的提法亦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相对"非正式自传"而言,指在述往事时经过作者(传主)有意无意的遗漏或改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