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者朱晓阳的文章,在《参与式时代谈构建“性别主体”的困境》37这篇文章中,他谈及的性别问题与性别问题研究方法,让我不断反思自己的性别研究。在私人领域和村庄生活中,在以家为共同体的制度中,他的这篇文章中关于性别划分的观点批判是成立的。但脱离了家法人制度,在以个体为单位的基层派出所,这类女性毫无立足之地和话语权的地方,他的批判则不成立。
朱晓阳老师的批判也让我不断反思自己的研究是否落入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窠臼。在女性缺席的场域研究男性权力文化,最容易落入“男性气概”的一面之词。谈及男女平等,往往会陷入形式平等、实质平等等等关于何种平等问题的争论。但大家往往会忽略,在整个社会的大背景中,男女都是不平等。
因此我以为,旗帜鲜明地做一名性别公正主义者,这不仅是为了性别研究上的立场中立,更是性别研究者应该具备的专业素养。对此,已有论文详述。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