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以人口密集为首位特征的,因此许多社会问题都较为集中地发生在城市。在社会变迁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日益成为区域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所以由城市社会问题引发的社会震荡,往往会波及整个社会,对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构成巨大影响。因而,城市社会问题不仅为一般社会学研究者关注,更为以研究城市社会问题为己任的城市社会学研究者所关注。
城市社会问题被有的学者称之为“城市病”,恩格斯称之为“社会祸害”。一般来说,城市社会问题所起的作用是消极、破坏作用,是一种社会障碍。如城市人口问题、城市污染问题、城市就业问题、城市贫困问题、城市交通问题、城市犯罪问题等等,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有时甚至会酿成社会危机。所以城市社会问题一直是城市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然而,传统的城市社会学者的研究兴趣或研究重点往往侧重业已发生的城市社会问题的解决上(这当然是重要的),而对正在孕育形成之中,尚未爆发的社会问题注意不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科学研究策略上的重大缺憾。因为,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从地域的角度看,是以城市为引擎的。这种快速的社会发展,迫使城市的管理者们必须超前认识到社会问题爆发的前兆,以期未雨绸缪、超前预控。因此,城市社会问题预警———这样一个新的、非常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研究领域便自然而然地应运而生了。
在这个新的研究领域中,首先需要讨论的是其中的最基本问题,即城市社会问题爆发的预警机理或者说是城市社会预警的基本原理问题。本文对此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权作引玉之砖。
在讨论城市社会预警基本原理之前,有必要先对城市社会预警的概念作一个简单的说明。社会预警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社会预警是在社会顺境状态下,在对社会负变量监测的基础上,对社会运行接近负向质变临界值程度的确定性评估和警情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的早期预报。其实质是对社会安全运行稳定性程度的评判,其目的和作用是识警防患,超前预控。
所谓城市社会预警,自然是对城市———这样一类特定的社会区域范围的社会预警,它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区域(主要指农村社区)的社会预警的区别,主要在于预警客体———社会问题的特征不同。城市社会问题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问题的特征。首先城市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呈“急性”状态。正如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时指出,社会机体的病态,在农村是慢性的,而在大城市中就变成急性的了。相对于农村来说,城市的各种社会问题更为集中,发展更为迅速,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强烈。其次,城市社会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一般社会问题都集结了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因素,表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城市是一种动态的、结构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远较农村社会复杂。城市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相关因素更多、连锁性更强。社会问题内部、各社会问题之间、社会问题与整个社会之间存在着比农村社会问题远为错综复杂的关系。
明确了上述问题之后,我们可以开始对城市社会预警的基本原理进行讨论。众所周知,理论和原理是有区别的。在这里,我们只对那些能够作为城市社会预警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称之为基本原理。就笔者目前的认识水平,以为至少有以下几条可以作为对城市社会问题进行预警的基本原理。
一、 建立在量变质变规律基础上的警限原理
城市社会问题的爆发有一个孕育———滋生———发展———扩大———爆发,逐步成为“问题”的过程,不是一下子就突然呈现在人们面前的。那么量变如何转化为质变,恩格斯曾深刻地论述了量变的“极限”思想,他指出“纯粹的量的分割是有一个极限的,到了这个极限它就转化为质的差别”。为了说明这一点,恩格斯列举了大量精密科学中的例子:“每种金属都有自己的白热点和溶解点,每种液体在一定的压力下都有其特定的冰点和沸点……例如,每一种气体都有其临界点,在这一点上相当的压力和冷却能使气体变成液体……在这些关节点上,运动的量的增加或减少会引起该物体的状态的质的变化,所以在这些关节点上,量转化为质。”恩格斯在这里讲的是无生命物体的情况,那么对于有生命的物体(包括人类社会),这个规律是否适用?恩格斯的回答是肯定的,并认为“无论在生物学中,或在人类社会历史中,这一规律在每一步上都被证实了”。所以,我们在城市社会预警研究中,根据恩格斯量变的极限思想提出“警限”的概念。我们在定义社会预警时说过,社会预警与社会预测的不同之处在于:社会预测是对社会现象质变的预先推断;而社会预警则是对社会现象量变的监测和对量变接近于质变的临界值即警限的判断。警限是警源由量变转化为质变(警情)的临界点,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极限”,是由此事物过渡到彼事物的中介,是横亘于安全与危险之间的一条警戒线。在哲学上,这些都可称之为“度”。由于从孳生警源到产生警情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着警情的孕育、发展、扩大、爆发等若干阶段,警限就是对于这些阶段之间的“极限”的主观判断,是城市社会问题即将爆发的“临界值”和“拐点”。警限的确定是城市社会问题预警中难度最大的,也是意义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确定警限通常是运用各种定性与定量方法划定其静态或动态的安全变化区间,即安全警限。当实际数值超过特定的区间,则表明警情出现。警限针对具体的警情指标而言就是“警戒线”。相对于不同警情指标,有各种警戒线,如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GDP,反映民众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反映通货膨胀和失业率的“痛苦指数”等等,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区的具体情况,都可以规定出不同的警戒线。所有这些,都是唯物辩证法量变质变规律在城市社会问题预警中的具体体现,因而可以构成城市社会预警的一条基本原理。
二、 社会运行基本矛盾关系的对立统一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是事物内部两种相互对立的方面又统一又斗争的矛盾运动过程。对立统一规律作为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其客观普遍性,已为科学发展史所证明。在自然界中,任何物质客体没有不存在矛盾的;在城市社会领域,城市问题就是这种矛盾的客观普遍性的典型表现。据此,城市社会预警的基本理念认为,社会逆境和社会顺境是交互作用于社会运行过程的客观现象,两者的产生和发展受到社会活动中两对基本矛盾关系的支配。第一对基本矛盾是“正变量”和“负变量”。城市社会作为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必然要与其他系统(如自然系统、一个区域的社会系统与另一个区域的社会系统)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在系统之间发生的千丝万缕的能量交换过程中,城市社会系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部系统种种因素的扰动,对这些扰动因素,我们按照是否有利于维持原社会系统的发展或者说良性运行,划分为“正变量”和“负变量”。第二对基本矛盾关系是“正功能”和“负功能”。城市社会作为一个自组织系统,对城市社会本身的运行具有自我管理和调控的功能,但是由于受城市管理主体认识水平和管理方式的影响,在城市管理中会发生“正功能”和“负功能”。在城市社会运行中,这两对矛盾要素所发生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然而在过去的社会发展或城市管理理论中,往往偏重于“正变量”和“正功能”对于社会运行作用的研究,疏于对“负变量”和“负功能”对于社会运行作用的研究,这种关注点和研究面上的不平衡,致使现有的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理论难以全面地和科学地解释社会运行出现的逆境现象。现代城市社会预警应当依据社会运行基本矛盾关系的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将社会发展中的不良扰动等“负变量”和城市管理中的失误、失控等“负功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过程,采用规范性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多层次多角度地研究城市社会恶性运行的客观发生规律,及其与良性运行的矛盾转化关系,警示城市社会问题的发生,揭示社会“安全”运行的管理规律。
三、 社会危机现象的周期性重演原理
社会危机是社会问题爆发的直接后果。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发现,城市社会危机的出现,具有某种周期性和重演性。其实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周期现象和重演现象比比皆是,而且人们还进一步发现,依据这种事物运行的周期性和重演性,可以对事物发展变化的未来前景进行预测和预警。例如在自然领域,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发现了化学元素周期律,并据此科学地预言和证实了一些当时尚未发现的元素的存在和它们的性质。在城市社会领域,马克思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并预言社会主义制度的到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把这种周期性表述为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他还举了许多例子论证这一规律的客观普遍性。其实对于周期性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和马克思主义之后的许多学者和智者都猜测或意识到了。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在延安谈话,对中国历史上“兴勃亡忽”的历史现象进行哲学归纳,指出了社会历史中夺权———执政———腐败———消亡的“历史周期律”。1985年美国经济学家莫迪利安尼甚至还因提出消费与储蓄生命周期假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至于西方经济学中描述经济运行周期波动的短波理论、中波理论、长波理论就更多了。与周期性相联系的是重演性,因为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通过历史现象的重演或再现来体现的。在自然领域,最早发现事物的重演现象并正式提出“重演律”的是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Ernst Haeckel),后来社会学者和历史文化学者发现重演律同样适用于解释人类社会现象和预测社会事物的发展前景。值得称道的是,人类不仅认识了周期性和重演性并据此对社会现象进行预测,而且还千方百计地想法规避或“跳出”那些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恶性周期或危害社会现象的重演。于是以规避社会危机现象恶性周期的社会预警便应运而生了。毛泽东同志认为,任何政权的覆灭都是同反民主、反人民、搞腐败分不开的。中国共产党应以百倍的警惕对待这个问题。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使党政领导干部不敢松懈,才能取信于民,也才能跳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