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审计论文,本文的主要结论:1.国家治理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要求。如果没有审计结果公告,那国家审计监督作用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不利于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计结果公告是推进“善治”实施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国家审计监督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审计整改的必然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做到公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及时性、清晰性才能满足国家治理的需求。
第 1 章 绪论
1.1 论文背景与意义
我国审计监督机制是国家监督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自 2018 年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开始,地方党委书记任审计委员会主任,体现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也便于审计部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国家治理体系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证。
随着国家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逐渐增多,对审计结果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增大,导致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审计结果公告是国家审计部门对审计范围内各种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过程、结果等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并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评价的一种方式。[1]审计结果公告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了一条获取可靠信息的途径,有助于减少政府和社会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促进社会公众和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因此,审计结果公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对于国家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仅能使社会公众更加信任政府决议,还能促进政府决策在审计结果公告后根据社会公众的反应进行调整,提高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此外,社会监督的参与更能从多个方面促进我国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国家审计工作的质量。2003 年,在时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坚强代表下,审计署第一份审计结果公告发布,《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审计结果》,从而带来了 “审计风暴”席卷全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由此建立。审计署陆续提出各项制度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并且 2014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审计机关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从国家的层面对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出了要求。
目前,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历经了近 20 年的发展,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意义越发凸显,地方审计机关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工作不仅保障着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还推进着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因此,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的质量至关重要。然而,尽管党中央对于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愈加重视,我国市县级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质量还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例如范围不清、公告不及时、格式混乱等,其结果往往导致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的职能受到影响。滨州市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果公告上做了很多工作,但还存在各类缺陷和问题。本文以滨州市审计机关为例,在相关理论基础上,对滨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的具体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从市县级审计机关的角度提出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建议。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大部分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之外,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各国对于审计公告都有各自的规定,例如美国 1966 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确认了公民知情权,公民可以向政府申请审计结果公告;日本会计检察院将通过内阁将审计报告提交议会,并向公众发布。各国际组织也曾确定关于审计公告的规定,例如世界审计组织于 2013 年在《北京宣言》中提出,最高审计机关要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向社会和公民提供经核实的政府部门的公共受托责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01 年提出要保障审计报告的公开性、真实性和独立性。国外的研究多集中以下方面:
一是在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研究方面。欧美国家的审计公告制度对公告形式、范围、内容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例如,Pollitt (2003)发现英国、法国、瑞典等国家重视开发和利用绩效审计报告并将其公开,并重点关注审计透明性和效率性。Suzuki (2004) 研究发现,公众越来越希望审计机关公告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情况等内容,并作出审计机关的专业评价。Robert and John(2005)则认为审计公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扩大,不仅要包括财务信息,也要包括非财务信息、鉴证信息、审计建议等。
二是在审计结果公告质量研究方面。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认为,审计结果公告应当简明扼要地陈述和评价事实,记录审计全过程,语言通俗易懂,特别事项应当详细披露。国际预算合作组织(IBP) 2006 年开展了对各国预算信息公开程度和监督过程的调查,认为虽然各国方式和公告内容不相同,但各国审计结果公告有效性的共同特征都是及时性、全面性、易理解性和审计整改督促能力。
第 2 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2.1 基本概念
2.1.1 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又称政府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执行政府预算收支的情况和会计资料实施检查审核、监督的专门性活动。国家审计机关包括政府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县级审计局等行政机关。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审计法》行使审计职责,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有力监督。国家审计的监督是多方面的,包括对政府的宏观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对各级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对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等内容,促进了国家政策顺利实施、财政收支真实有效、反腐倡廉,保障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2.1.2 审计结果公告
政府审计结果公告是将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对社会公众公开的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后,能够增强社会对于政府的信任,也能督促政府根据社会公众的反映对实施的政策进行调整,还能利用社会监督力量防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提高我国的政府审计的质量和地位。因此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是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能,对审计监督的顺利实行起着重要作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为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管理活动提供了信息,减少公众与政府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矛盾。
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治理理论
善治是治理理论中最为理想的状态,这需要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公共权力不再独属于政府,而是属于整个社会。[3]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群众有了参政议政的意识,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还必须依靠社会公众,政府要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发挥社会公众参与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政府需要优化职能配置,凸显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实现国家治理与社会公众自治良性互动。国家审计信息的披露,为社会和公众参与提供了前提,迫使政府公开工作的内部信息,能够让社会公众监督政府工作,有效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缓解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不对称性,促进国家善治。在治理理论下,审计部门必须公告审计结果,为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治理提供有用信息,而目前审计结果公告的规范性、时效性有所欠缺,不能缓解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性,不利于国家权力流向社会。
2.2.2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认为,社会资源属于全体人民,政府只是接受社会公众的委托,行使公共权力,政府只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作为最终委托人的社会公众,有权了解各级政府的各项工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官员任免、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收益等内容,社会公众希望政府及时公开其工作内容,以保证能够及时纠正政策偏差、错误。为保证受托责任能够履行,由此建立政府审计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政府审计可以减少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委托代理关系中的矛盾,起到了保证公共资源合理高效运用的作用,审计结果公告能够使社会公众参与到国家治理中,促进社会公众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使,直接影响到政府工作效率,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在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下,审计结果公告向作为委托人的人民报告审计结果是必然的要求,既能满足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履职的信息需求,还能强化对于政府审计的约束,实现委托方和受托方权责平衡。
第 3 章 国家治理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要求........................19
3.1 审计结果公告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 19
3.1.1 审计结果公告是推进“善治”实施的必然要求...........................19
3.1.2 审计结果公告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20
第 4 章 滨州市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具体实践及存在的问题..............................25
4.1 滨州市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具体实践.......................25
4.2 滨州市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存在的问题...........................26
第 5 章 滨州市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35
5.1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缺陷......................................... 35
5.1.1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缺少硬性规定...........................35
5.1.2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可操作性差......................................35
第 6 章 提升滨州市审计结果公告的对策建议
6.1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首先,提高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立法地位,将审计结果公告变成审计机关的职责,通过法律进行规定,必须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