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本文是基于地方审计机关来说,对于目前市县级审计机关要根据自身审计工作和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制定出台符合滨州地区发展特点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为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6.1.1 明确审计结果公告原则
明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基本原则。目前的审计结果公告由于多方面不利原因导致出现了“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的现象,滨州市各级审计机关除了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向人大公开外,其余多数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主要向政府主要领导及被审计单位进行通报,未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不符合新时代对于审计结果公告的要求。想要进一步推动我国审计结果公告的发展就必须改变这一现象。市县级审计机关要更多更全面的进行公告,将审计结果公告由审计机关的“权力”变成“义务”,按照全部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公告制度,对于涉密或其他原因不能进行公告的,需要公告未公开的原因。
结论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增强社会公众知情权,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举措。目前,我国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得到了迅速发展,社会关注度逐渐提高,但是很多市县级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还存在明显缺陷,本文对于滨州市审计结果公告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发掘审计结果公告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并从实践出发,从市县级审计机关的角度出发,针对问题原因提出完善的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
1.国家治理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要求。如果没有审计结果公告,那国家审计监督作用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不利于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计结果公告是推进“善治”实施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国家审计监督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审计整改的必然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做到公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及时性、清晰性才能满足国家治理的需求。
2.通过对滨州市本级及各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情况进行分析,对照国家治理对审计结果公告的要求,发现了滨州市政府审计结果公告存在数量少、类型单一,完整性低、时效性差,公告途径单一、整改落实情况公开不到位、公告内容可读性差、社会公众关注度低等问题,并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缺陷、审计公告对审计质量存在考验、公众参与意识和良好社会氛围缺失、双重领导体制的阻碍等方面分析原因。
3.针对发现的问题,本文提出对滨州政府审计结果公告提出了四方面建议对策建议。主要包括通过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审计信息公开质量考评机制,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制度建设;通过加强审计队伍整体建设、创新大数据审计方法、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提高政府审计结果公告质量;通过深化审计“公开”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审计理念和审计文化的认识,增强审计监督体系的权威;通过增强审计干部人事管理、财物统一管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来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独立性,从而促进我国地方政府审计结果公告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