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笔者认为城市住宅小区治理创新,是大变革时代下基层治理方式与时俱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城市住宅小区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格局的体制,还需要从制度设计、治理结构安排、自治力量培育以及治理工具开发等不断探索及研究,确保小区治理持续高效运转起来,共同开辟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住宅小区治理之路。
1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城市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代表人类向成熟和文明的方向在不断前行,城市的到来也将人们的身份转化为市民。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伴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以及国家出台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我们不难看出,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从 2020 年 9 月 1 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城市数量已有663 个(不含港澳台地区设市城市)。2021 年 5 月,国家统计局通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90199 万人,占 63.89%;与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23642 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 个百分点。宏观分析 10 年城镇人口数据,年平均增长率为 1.42%;微观分析近 5 年城镇人口统计数据,如 2019 年和 2020 年 2 年数据分析,连续 2 年城镇化率超过 60%,预期 2025 年城镇化率会达到 65%,[1]结合查阅相关数据显示,70年来,全国城镇常住人口总提高 49.96%,年均上升 0.71%,按此增速测算,我国城镇化进程可能要在 75%左右才会稳定下来,因此还有 2 亿多农村人口进城。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述评
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在城市住宅小区治理方面的研宄,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为住宅小区治理发展作出相应贡献。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的城市住宅小区的治理过程中,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能了解到,已经达到了很成熟的地步,相对于中国城市住宅小区治理研究讲,国外学者对小区治理研宄比较透彻,当然,这也是基于治理理论深入研究后的结果运用,目前已出现了很多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研究成就。
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城市住宅小区治理研究,落脚点仍旧在“治理”上,所以梳理国外关于对治理理论的研究逻辑是非常有必要的。罗兹在其开创性著作《理解治理》( Rhodes,1997)中指出,“治理”拥有六种不同含义,并表示该词本身“其实并无含义”,但没有解释他自己的“规定性定义”(sipulaive dfinition),也没有阐明规定性定义相对于其他定义的优点[9]。2004 年,凡.克斯伯根(Vam Keberer)和凡.沃尔登(V.n Warder)提出“治理”的九种不同含义。维基百科(Weiss and Thakur,007) 总括地将“全球治理”(global govermance)定义为: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机制和关系的结合,以及国家、市场、公民及政府间或非政府组织间的联结过程;由此全球层次的集体利益得以形成,权利和义务得以确立,各种分歧得到调和[10]。詹姆斯 N.罗西瑙(James N.Roscnan)在《没有政府的治理(》1992)一文中讲到治理有别于统治,它是一种强调协作、参与和互动的模式,[11]基斯.克斯伯根(Kess Van kersbergen)和佛朗斯.瓦尔登(Frans van Waarden)(2004),总结出的治理类型包括“善治”(good governance),它强调合法性和效率,包括市场制度、社会治理和经济治理。
在明确治理概念及治理理论基础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和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夫妇俩开启了治理实践研究,从大量案例研究发现公共事务可以通过合作治理来解决其复杂的内在关系,并进一步社区治理应采用综合成本效益管理模式,实现业主需求、物业功能和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以达到最佳效果(Alan Spedding)。
综上,从国外学者对治理概念及治理理论的研究来看,治理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产业。制度建设、企业人员配置以及涉及到的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并不是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来实现自我突破。为了提高治理水平,需要整合尽可能多的相关资源,实现有机统一。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城市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是指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完善的相对封闭、独立的居住群体或居住区,从规划学讲,主要包括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居住在住宅小区的居民主要关注住宅小区的构成,其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为居住设施,包括有房屋及产权、建筑配套设备与配套设施;第二类为居住环境,包括:①自然的环境,自然的环境就是指生态环境,也就是常说的小区环境卫生;②人文的环境,人文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就是常说的小区营造。城市住宅小区之所以是现代居民适应或接受的居住模式,主要基于其有自身的功能作用,其主要功能主要为提供人类居住的功能,提供多种类、多层次的服务功能,住宅小区的管理多以商业为主,具有经济功能,住宅小区的居民和为小区服务的各类主体相互联系构成社会关系,所以也具有社会功能。本文在研究城市住宅小区治理过程中,与住宅小区的功能不谋而合,契合度高,相辅相成,也进一步验证了城市住宅小区治理效能决定住宅小区功能的体现,更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的满意度。
2.1.2 城市住宅小区治理
众所周知,治理是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利用公共权力来管理社会和政治事务,以维护社会和公共秩序,来满足公众需求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我国著名政治学家俞可平提出,治理是一种政治行为,而这种政治行为偏重于工具性的,治理也是实现社会政治目标的一种手段。治理的理想目标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的体现。
社区是城市的组成细胞,社区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一般情况下,一个单元社区可含有 1 个或几个城市住宅小区。城市住宅小区治理可以讲是基层治理和市域治理的重要基石,也可以讲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是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百米”。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住宅小区治理问题越来越突出。本研究中,城市住宅小区治理主要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政府、社区组织、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既发挥好各自职能,又能在满足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的基础上协调合作,形成能够满足公共需要、保障小区发展、保证小区安全、实现小区功能作用发挥的过程与机制。城市住宅小区治理应当注重完善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中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在运行过程中,真正能做到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设实施“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城市住宅小区治理还需引导社会组织在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断强化治理队伍建设,建设精细化、信息化可供支撑的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2 运用的主要理论
2.2.1 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的研究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逐渐兴起。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协同治理领域取得了许多成就,但不同学者对协同治理内涵的看法仍然存在一些分歧。多纳休(Donahue)认为,协同治理是指政府、公共利益、私营部门和公民在有共同目标的情况下共同努力实现共同目标。扎德克(Zadek)认为,共同治理是指上述实体制定和遵守规则,共同努力实现一个共同目标。基于这些研究的协同治理理论已经被许多学科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广泛应用,协同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协同的方式参与治理过程,以有效地提高治理的有效性,增加公共利益。协同治理理论的主要特点是: 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共同治理理论认为,除了执政党的治理外,公共福利部门、私营部门和公民也是治理的主体,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公共福利部门、私营部门、公民等也是治理的主体,但政府是治理过程的主体,政府大部分是执政党的意志的执行者。执政党通常不直接执行治理措施,各执政机构在治理过程中不进行机械合作,共同治理的目的是从治理的角度有效地处理治理过程中的问题,以提高治理效率,增强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梳理璧山区城市住宅小区治理的创新探索,有些具体的内容是可以明确的:一是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自觉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社会治理规律,把社会治理和服务重点向基层不断推进;二是小区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拥有着多个参与者;三是参与的方式以民主的形式来参与,多个参与主体间进行积极的协商合作,在此基础之上来实现自治;四是对小区治理来讲,其核心所在就是治理小区内部的公共事务;五是小区治理所追求的就是“小区的事不出小区,小区的矛盾不出小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通过城市住宅小区的有效治理,实现小区各项服务提质增效。
3 璧山区城市住宅小区治理的现状和问题 ............................... 17
3.1 璧山区的基本情况 ................................... 17
3.2 璧山区城市住宅小区治理创新做法................................ 18
4 国内外典型的小区治理模式及经验启示 ............................... 28
4.1 国外城市住宅小区治理模式及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