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国外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33
5.1 国外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的经验.......................... 33
5.1.1 美国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的经验............................33
5.1.2 日本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的经验........................34
第 6 章 优化省级电网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
6.1 理顺电网建设工程投标监管的体制
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操作机构职能重叠、平台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归根结底是监管体制存在问题,而健全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必须明确其角色定位,打破原有同体监督的状态。
实现“监、管、办”分离。理清实施、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能,明确界定不同机构需要履行的职能。要实现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有效监督,招标人就不应该作为监督主体来开展监督工作,而是应该由独立于招标人之外的单位来行使监管主体的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监管的作用,这样可以防止监督部门插手管理招投标具体事务,解决了政府电网建设工程项目中操作机构与监管机构身份重叠而难以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的弊端,使监督部门切实立足于监督职能,实现监督权与管理权分离,从而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管到位、管出成效。
细化每一个监管环节。对于省级电网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且易被监管机构忽略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强化监管措施。例如评标专家选举的监督:考察评标专家是否从国家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是否随机抽取并及时通知,成员人数是否符合规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委是否回避等。
强化监督,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全独立于政府部门,在政府监管机构执行监管职能的同时,第三方审计机构发挥其审计职能,对投标前、投标中以及投标后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审计,发挥其监督审计的作用,使得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达到更好地效果。
表 3.1 调查问卷内容以及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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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结论
7.1 研究主要结论
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其市场机制并未形成成熟的体系,难以通过其自审达到绝对的公正和客观,需要政府的介入和监管进一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和客观,但是政府依旧存在失灵的情况,所以本文对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过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其问题所在和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可行性的完善建议。本文研究最终形成几下几点主要观点:
第一,以 J 省为代表的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尚存一些问题,导致政府监管效率大打折扣,问题主要集中在招投标的操作机构和监管机构重叠错位、招投标监督平台建设不到位、招投标监管体系僵化、形式化这三个方面,而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为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人员数量、水平有限以及监管机制不健全。
第二,以 J 省为代表的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问题对招投标以及国家民生建设产生负面影响,所以为了提高政府监管的效力,从其问题、原因出发,提出了理顺电网建设工程投标监管的体制、完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招投标监管的制度和法规、优化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社会监督渠道以及规范电网企业招投标的流程及提升人员的素质四点优化建议。
第三,目前 J 省省级电网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存在一定的普遍性,但是也有部分省份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故而在实践过程中有效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例如江苏、浙江等省份,所以本研究中 J 省存在的问题并不代表全国,只代表一定范围内存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