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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结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具有较强的系统性。自从 2001 年中央政府开始启动审改工作后,我国的各级政府已经从多个角度出发进行审批事项的精简化,有效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减少政府在市场经济当中的“错位、缺位以及越位”现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的关键点是“放管服”,在此大环境下,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将会往更深远的方向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当地政府推进相关制度的映射,我国的吉林省也该方面的改革工作上下足了功夫,并且在改革当中收获不少成果。但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市场化的机制存在漏洞、审批团队素质不高等因素依旧在阻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由此可见,本文欲综合使用服务型政府理论、政府的流程再造理论和政府管理机制理论来对“放管服”改革大环境中的的吉林省行政审批制度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导向,当下主要紧推政府职能转变,梳理政府职权关系,结合“互联网+”技术,进一步优化市级行政审批的服务局的工作条件,应当着重考虑对于服务局内部的权力分配以及外部审批工作规范化流程的调整,继而来减少制度的运作支出,减少人员办事耗时,提高效率,调整审批流程,争取达到审批迅速、效率高、服务优质的目标。本文借鉴南京、杭州等城市的改革案例,为吉林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指引方向。
本文认为今后吉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心点,是在当下“放管服”改革背景的基础上,吉林省行政审改精简细化流程、优化创新、自我审视检阅,积累优秀实践经验,并将其制度逐渐稳定化,根据发展实情完善改革制度,同时设置正确、有效的审批权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纵向深入提供可能。第一,对工作的主导部门以及相关责任进行明晰,参与改革工作的各个部门应当站在改革全局的角度相互协调,调整情绪,调动自身的勇气应对改革的困难。对于行政审批权力的分配应该做到“应放尽放”;第二,要坚定“放管并重”原则,各个部门应对自身的监管责任负责到底,严格按照“宽进严管”原则,进一步革新部门监管办法,优化部门监管形式,强化对市场主体和市场活动的管理力度,有效且针对性的提高事中事后的监察督促管理;第三,注意对改革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工作流程进行及时的调整,使得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向标准化方向推进。第四,利用当前大数据以及互联网技术促进“互联网+”业务的不断优化,使得群众能够享受到线上线下的综合性服务,强化审批服务的智能化,电子化质量。第五,努力组件专业素质较高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小组,打造政务服务的特有文化氛围,尝试政务服务功能的外包,保证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