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导力量,但越来越多的实践表明,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和项目安排,让村民等社会力量和政府共同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有助于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益。这种参与意味着,村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之一。公共部门和村民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投入各自资源,联合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政府出钱办、群众围着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在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行政制度性供给与农村社区内源性供给缺一不可。实现供给有效和供给充分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既需要党政部门递循着制度化的供给路径,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愿望,同时给村民参与提供路径和制度保障;也需要广大村民自下而上地进行需求表达及协商、聚合,直接参与社区公共文化产品的自生产和创作。就此而言,从农村社区内部视角切入的“内生主导”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更加契合当前中国农村的现实。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