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基于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理论基础,以及对于发达国家已经取得的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成果的借鉴,从多个维度分析、反思了我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现状,并据此提出了对应现状的、可操作的行政伦理制度化构想和建议。
第一章 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内涵与外延阐释
第一节 行政伦理基本概念界定
一、行政伦理的概念
“伦理”一词第一次出现于秦汉时代的《礼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伦”有类别、辈分、顺序、秩序的意思;“理”的含义则包含治理、区别、调理、道理等含义。伦理是一种习惯,是有关于道德的规定。从“伦理”的字面意思来看,“行政伦理”一词是“行政”和“伦理”二者的组合。伦理与道德二者是紧密相连的,它们作为一种比较特别的行为规范,道德本质层面的特征是自律(法律的本质特征是他律),而伦理则是道德在更深层面上的发展,是包含但又高于法与道德的一种社会关系。相对于“道德”一词而言,“伦理”则存在着更积极的含义。①行政伦理就是普遍的伦理在行政这一方面的一种特殊表现。要对于行政伦理的涵义进行界定,虽然可以从“行政管理”和“伦理”这两个维度来表达,但行政伦理应该更偏向立足于行政管理这一方面。所以,“行政伦理”的含义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从行政人员个体的方面来说,行政伦理是将行政道德意识、实践活动和行政伦理相关规定的结合。 第二,从政府行政组织的群体角度来说,行政伦理是各级行政组织及其具体执行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比如决策、监督、执法、管理等所应该遵守的各种道德要求和伦理规范。
要了解行政伦理的含义,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重理解:第一,行政伦理的本质是个体和制度在伦理层面的融合,即对行政行为的道德化。而行政行为的道德化包括两个层面:制度和个体伦理,即对于整体的制度约束和基于个体的自觉行为。这两个维度反映了其内外在,主客观,特殊和普遍的统一,这些形成了行政伦理的基础内涵。制度伦理是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形式对行政活动提出的道德要求,即它在制度的安排上中需要具有适当的道德标准,还包括如何保障道德实现的制度。个体伦理的主语是行政主体,是行政主体的一种自觉方式,它要求作为道德主体的行政主体,在行政的过程中秉承道德的价值取向,做到处理行政事务公平公正。其次,行政伦理是道德与实际的结合。一方面,行政伦理制度化水平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辩证统一。另一方面,行政伦理不仅是一种特别的社会意识,它通过影响与主体有关部分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合作,进而提升主体的道德水平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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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伦理制度化基本概念界定
一、行政伦理制度化的概念
卢瑟福曾经说过,“制度作为行为的准则,通常被社会普遍接受。制度对于具体情境中会出现的举动做出细致的规定。所以,自我实现与外部权威实现是其完成的唯二途径。"①而在诺思的观点中,制度是“一系列为控制主体利益或约束主体只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而制定的规章”。②由此,制度的目的是调节主体之间的关系,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制度也包括道德制度,通过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用来调节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对人们的道德行为进行约束。行政伦理制度化是指将政府的伦理道德诉求通过制度表达,将不具体的伦理价值目标转变为具体、可操作的形式和规范,成为具有强制性、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约束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制度力量,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伦理失范。
(一)行政伦理制度化是指“制度化的行政伦理”
行政伦理制度化兼顾了道德规范和行政制度的普遍性和抽象性,使其成为一种强制性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制度,以限制人们的行为。的确,制度化的行政伦理是行政伦理的要求和规范的表达方式。根据行政伦理的要求和行政道德秩序的制度化,行政主体需要遵循的一些具体的行政道德规范。 因此,一些学者认为,行政伦理体系中的伦理制度就是最直接的道德规范要求和标准。因为制度化的行政伦理道德可以把隐藏的内在要求转变为明确的行为准则,因此人们可以更加直观地进行理解。
(二)行政伦理制度是内外兼顾的制度
行政伦理制度是一种以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和保障行政主体伦理问题的制度。它把行政制度与行政伦理道德相结合,以道德精神和价值观对行政伦理提供指导,并适用于普遍的行政主体及其行为。可以看出,道德规范是基于群体的传统价值观念、群体信念以及舆论方向上的,所以,道德的约束作用存在局限性是人们较为普遍的想法。行政伦理制度化就正好能够弥补道德约束的软弱性,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这种转变具有两个不同的特点:首先,对行政主体的道德行为进行强制性和系统性的监督,制度化的行政伦理不仅是道德标准和规范的保障,而且还是一种促进道德建立的监督保证机制。其次,行政伦理制度化它是行政制度的有效补充。所以,行政伦理制度化是制度化的自律与以伦理为动力的自律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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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历史嬗变
第一节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生成背景
一、行政伦理制度化的政治背景—行政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行政体制改革,每一次的改革都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每次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伴随着政治关系的调整、政治文化的创新,在不断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进一步推进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以此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现代化进程。所以,促进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是目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要加强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建立约束行政伦理的机制,切实提高我国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社会的安定有序和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经济背景—市场经济发展
从经济角度来讲,我国的社会经济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化。虽然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向市场经济转变之后,我国的法制依然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市场经济具有平等、竞争、包容和开放等特点,我们需要使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伦理的制度化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就很有必要性。
三、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社会背景—价值多元化
在社会方面,不同的价值观念纷纷出现,这些价值观都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伦理文化也常常出现互相冲突和矛盾的现象,社会的安定有序的氛围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传统的行政伦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了,特别是在行政领域,行政人员经常会面临个人利益和组织利益相冲突的局面。价值观的冲突混乱以及经常出现的行政伦理失范问题,都显示出了我们要把行政伦理进行制度化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为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的道德准则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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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发展历程
一、筹备阶段(1978 年之前)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行政伦理制度化,出台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关于行政伦理的相关规定。1954 年,在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紧密联系群众,了解人民所需所想所求,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力竭为人民服务,这就从根本上奠定了我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基础。1957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详细明确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奖励和受到惩处的标准,这标志着我国行政伦理的制度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起步阶段(1978-1989)
我国在 1978-1989 年间开始了对于行政伦理制度化在经济层面的实践,严格管理行政人员的经济往来。期间,我国对于行政人员及其近亲接受经济馈赠、参与经济活动和其他涉及到经济的活动作出了限制。比如出台实施《关于在对外活动中不赠礼、不受礼的决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等等,在这段时间里,我国的行政伦理制度化呈螺旋式上升趋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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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问题反思....................... 29
第一节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理论基础反思............................ 29
一、中国传统部分伦理思想权力至上局限......................... 29
二、当代中国行政伦理思想体系有待完善........................ 29
第四章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理性建构.......................... 35
第一节 行政伦理制度化理性建构的思想基础...................... 35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制思想.................... 35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制度伦理内蕴.......................... 37
第四章 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制度化的理性建构
第一节 行政伦理制度化理性建构的思想基础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制思想
伦理道德与制度的融合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之一。从春秋到明清,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礼节制度已成为道德和制度相结合的载体。伦理制度化和制度伦理思想虽然有很多弊端,但在中国传统的农业文明社会中,礼仪制度已成为兼具有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功能的制度,在政府行政管理、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伦理与制度的整合,对于我们今天来说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礼法合一的伦理制度理念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中,儒家的政治精神通过演绎法应用于制度中,体现了道德规范与社会政治规则相结合,即礼仪与法律的融合。此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作为内部标准的伦理道德和政治是内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