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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同时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目前,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导致社会上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而且环境恶化压力在不断的上升。虽然实现了 GDP 的不断上升,但是,同时也出现了巨额生态赤字,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对于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若要对当前的环境形势进行更有效的治理,那么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环境,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产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包括多个方面,在输入阶段,政府应重视群众的要求与支持,不能擅做决定,应给予群众充分的发言权,拓宽意见收集渠道,保证群众意见及时完整的得到传达,充分了解民意,民主协商;在政府决策跟行为的输出阶段,政府要代表群众的公共利益,最大限度的实现群众的利益要求;在反馈环节,政府应当通过上轮的决策输出,及时收集民众反馈,从群众利益出发,通过与群众充分沟通与协商,对输出政策及时作出优化调整,充分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处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也需要发挥多个主体的力量,包括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实现效率最大化,及时稳定的处理由环境问题引起的矛盾与冲突,促进事件有效解决,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本文研究以政治系统分析理论为基础,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过程划分成三个阶段,第一,公众需求与支持的输入,第二,当地政府的决策与行为输出,第三,输出—反馈—再输出的反馈环节。通过引入四川省什邡事件与江苏省启东事件两个典型案例,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处理结果等作出说明,概括出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与一般应对。在分析中,对环境群体性事件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特征进行研究,从群众的要求与支持的输入,到政府的决策制定及后期的再输出等,能够发现,如果群众的意见表达渠道不畅通或效果有限,政府的重视及沟通不到位,将使群众意见升级,处理不好会致使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作为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责任主体,当地政府部门必须加强重视,实施科学的措施将该事件的产生抑制在萌芽阶段,防止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