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应整合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资源。(1)落实自治资源。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乡镇政府、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小组会议、村务监督机构。(2)完善法治资源。“法”即法律,法治就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宣扬现代法制规则意识。村庄治理中可资利用的法治资源主要包括乡镇政府、驻村干部及村庄法律顾问。(3)开发德治资源。继承传统德治中符合乡村治理公共利益取向的部分,丢弃其中封建迷信、落后愚昧的部分,跟随新时代的精神价值变迁,重构新时代的德治内涵,通过建立如南村的乡贤慈善会、家乡建设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等组织,充分开发村庄的历史人文宗族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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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乡村社会越发呈现出多种力量、多元要素交织的复杂性:市场经济给村庄带来了发展,也破坏了乡村内生性秩序;村庄工业化发展使得外来人口涌入村庄,给村庄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现有村级组织功能不断拓展,新兴村级组织在村庄开始涌现;宗族、乡贤等传统力量也在乡村重新复苏,为村庄带来了新的治理资源;由此造成了乡村治理的碎片化,具体表现为治理主体、治理资源、治理政策、治理逻辑等的碎片化。而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体系”即意为一个由不同要素组成、发挥完备功能、有效运转的系统。因此,厘清乡村治理体系中的要素构成、尝试构建要素耦合互动的治理体系,对于改善乡村治理碎片化困境、健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本文以两个具有相似区位特征、行政级别、经济特征、治理背景且均取得良好治理成效的广东省村庄为案例,分析村庄如何从治理环境、治理制度建设、治理资源整合、治理文化四个方面构建起一个有效的治理体系,并对两个村庄治理体系的运行逻辑进行了比较,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一个运行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应包括治理环境、治理制度建设、治理资源整合、治理文化四种要素。治理环境是乡村治理的物质与精神基础,村庄应适应其治理环境,因地制宜地构建治理体系;治理制度建设是达成村庄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且村庄公共利益最大化应作为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治理资源整合则通过对物质资源的整合,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整合,最终达至村庄秩序的整合;治理文化根植于治理环境,也潜移默化地改造着环境,为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价值指导。
第二,村庄社区记忆是乡村治理体系运行的社会基础和动力来源,将影响治理资源整合与治理文化培育。具体而言,宗族传承较好、强社区记忆的村庄,以传统型社会关联为主导,可通过感性议题、身份交叉的整合路径实现治理资源整合,培育传统型治理文化,依托其原生型村庄秩序;而宗族观念淡化、弱社区记忆的村庄,往往更易于建立现代型社会关联,利用理性议题、身份回避来整合治理资源,建立基于契约、制度、规则的现代型治理文化,从而构建并维持次生型村庄秩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