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厘清权责清单,完善问责机制.........................38
第 5 章 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治理对策
5.1 健全体制机制,坚守“为官必作为”
5.1.1 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是严惩党员干部违法腐败行为和“四风”问题,同时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行为重拳出击。亮剑“为官不为”,需要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整合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等监督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完善监督机制。
(1)加强群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首先,可以通过提高基层干部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其次,可以扩增群众监督的方法和方式,提供多样化、全方位、更方便的监督渠道,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最后,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并为其提供一定保障机制,保障群众在监督的同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领导干部处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下,从而有效减少“为官不为”的现象。
(2)强化民主监督。首先要强化民主监督意识,破除监督主体认为政协没有实权,监督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改善监督客体表面重视、实则轻视的现象。其次,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对具体运行程序进行规范,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民主监督的效能。最后,提高民主监督主体的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能更好的进行民主监督,从而使“为官不为”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
(3)不可忽略舆论监督。舆论监督被无产阶级精神领袖马克思称为“第三种权力”。利用媒体的力量,通过新闻报道、曝光以及社会舆论对违法乱纪者和“为官不为”者进行监督,同时,舆论监督要坚持正面导向,宣扬积极有为的领导干部,秉持客观公正的理念对领导干部在改革进程中的错误予以报道,淡化社会的仇官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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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 论
6.1 研究主要结论
为了促进社会发展、经济繁荣、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作为公权力行使者的领导干部必须积极践行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指导下,一种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新政治生态正随着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而逐步形成。但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的高压下,“为官不为”现象逐渐升温,十分不利于贯彻落实我国各项战略任务。因此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对策,既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也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把“为官不为”现象看作是政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患上的一种疾病,基于此,对“为官不为”这一病症从看病、问病、治病三个步骤开方抓药。
看病就是要看出病症,本文在联系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政治生态环境背景下,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关于“为官不为”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为官不为”现象的内涵进行剖析。在厘清“为官不为”现象的内涵之后,得过且过“拖拉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消极懈怠“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应付工作“表面为”的“五个表症”逐步浮现[45],随之造成阻碍政策执行,增加政府行政成本;破坏干群关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影响经济发展,阻碍社会发展进步;败坏干部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病症”。
问病就是要问出病因。“为官不为”的“病症”正是由体制机制因素、组织及社会环境因素和个人内在因素三部分“病因”造成的,首先,体制机制因素有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合力不足;问责机制不完善,权责设定不清;干部考用机制不科学,难以发挥激励效用;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难以提供制度保障。其次,组织及社会因素有全面从严治党高压下干部的恐惧感;不良文化和不良风气对干部的影响;群众和媒体对领导干部的舆论压力;最后,个人内在因素有领导干部信仰动摇,责任担当思想缺失;领导干部能力不足,无法匹配岗位需求。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