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22
5.1.2 探索治理方法新路径................22
5 黑龙江省边境地区流动人口的政府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5.1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1.1 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
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口的治理应当形成“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⑩政府需汇集多元力量促进流动人口协同治理。[53]因此,政府应履行相关职能,在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促使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其领域内为流动人口治理贡献力量。多元主体能够有效弥补政府治理的不足。既可在就业、教育培训等方面贡献力量。又可通过交流协商机制,表达民众的利益需求。[53]这在综合治理体系中至关重要。流动人口在进行自我管理、服务的同时,充分有效的配置资源,以实现自身利益诉求。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治理的有效性,进而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5.1.2 探索治理方法新路径
通过掌握流动人口的活动方式及范围,积极创新治理方法。积极探索并形成“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治理新路径。政府需不断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治理体系。
第一,强化“以证管人”的力度。通过划分区域范围,落实排查责任。采用入户调查方式展开摸排,精准、详细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努力完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大力发展“居住证”制度。促使流动人口和当地居民享有相同的待遇,建立当地主人翁精神。将“以证管人”更加人性化,从而增强治理成效。第二,探索并完善“以房管人”的措施。一是强化流动人口居住治理。严控治理形式,落实相关监查责任。二是对住宅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健全相关登记备案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改,防止出现安全隐患。第三,明确“以业管人”的责任。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治理业主负责制。明确“以业管人”的责任。强化各项治理制度和措施。动态掌握流动人口信息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从而使流动人口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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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加强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制。提高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一切优势。以此实现对边境事务“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治理功效。主要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界定边境地区、流动人口、协同治理等相关概念有利于明确研究方向。同时阐述了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过程中的理论依据。即善治理论、人口迁移理论及协同治理理论。为全文奠定理论基础。
(2)通过对边境地区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为第五章对策建议奠定基础。深入剖析边境地区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现状,指出政府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协同治理分权化、部门化、碎片化、单一化等四个方面问题,并深入剖析了其成因,为后续的政府协同治理对策建议打下了基础。
(3)归纳总结国内外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的成功经验。对提出边境地区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的对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通过对国内云南边境、广西西南边境以及国外美国、日本等政府治理经验的梳理,总结归纳对黑龙江省边境地区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的经验启示,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治理手段现代化、加强政府创新性治理。
(4)科学、系统的推进黑龙江省边境地区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提出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政府协同治理机制、创新流动人口协同治理形式、发挥非政府组织协同作用四个方面对策。从而推进黑龙江省边境地区流动人口政府协同治理。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