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以秦皇岛市中等职业教育为研究主体,结合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秦皇岛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进一步探索秦皇岛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相关问题,提出了秦皇岛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优化建议。
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中等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它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所需的高素质职业劳动者。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为社会培养初级技能人才的任务,这些劳动者直接从事一线生产工作,与市场活动的联系最为紧密,是提高我国劳动者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的重要方式。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对于我国实施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提高劳动者从业技能和专业素质,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对技能型、服务型、生产型等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因其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学习时间较短、易于就业,受到国家的重视和劳动者的肯定,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和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秦皇岛市正处于产业调整的重要阶段,科技水平和劳动者素质的提升对于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然而科技水平的进步、劳动者素质的和工业化水平的提升与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加之,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相关政策和财政上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秦皇岛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使秦皇岛市的中等职业教育在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是,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和各大高校招生人数不断增加,虽然市场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不断上升,但大多数家长和学生以普通高中为升学目标,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招生人数也在相应减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困境和更多的挑战。因此,在职业教育发展面临困境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不论从促进经济转型、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还是从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和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方面,都肩负着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历史使命,秦皇岛市政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为中等职业教育创造更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值得思考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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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发达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历史相对较长,在这一研究领域已经形成具有本国特点的研究成果。但由于国外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比较成熟,近几年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因此,本研究主要介绍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过程中一些典型做法,尤其是政府在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的角色定位和做法: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职业教育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职业教育培训的要求和范围。例如,德国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法》,该法律详细规定了职业准备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进修教育以及职业改行教育的目标和要求[1];欧洲学者向欧盟政府提交的《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吸引力和形象》报告中对职业教育影响因素进行探讨,总结出政策措施对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影响[2]。
二是建立多元的职业教育体制,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典型的代表,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由学校和企业联合实施负责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教育模式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为企业培养其所需的技能人才,而企业将承担相应的培训资金支持和实习岗位[3];除此之外,德国政府还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普通学校学生可转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一定的职业经验,更好地适应未来职业要求。美国职业教育体系体现的是终身教育理念,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适应不同层次的劳动者的需求,劳动者可根据岗位需求进入学校继续深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4]。
三是建立权威性的管理机构。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主要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其他社会团体或行业组织联合参与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在德国,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级,主要是联邦、州、地区,各级教育部门主要负责职业教育的管理[3];此外,美国还建立了综合的评价体系,由政府、企业、行业、社会团体等多个主体参与评价标准的制度和考评工作,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相互协调的评价机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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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及其内涵
2.1.1 中等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是指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劳动生产所需的知识、技能的教育,如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再就业培训、各类职业培训以及职业学校教育都属于职业教育,其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的技能型人才。我国现有的职业教育主要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及职业培训四大组成部分。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它是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属于中等层次的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需要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备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培养他们从事某种职业技能的教育。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实施主体是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生对象是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学员,学制一般为 2-3 年,其目标是在对学生进行高中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培养能够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和管理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主要由四类学校构成: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这四类学校在培养目标上略微有所差异,主要表现在:职业高中是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产物,其大部分是由普通高中发展改造而来,招生主体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综合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和初中级从业人员,其专业设置多以第三产业为主;中等专业学校培养目标与职业高中相类似,要求受教育者能够在掌握高中阶段的文化知识基础上,同时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中等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等技术工人,其更注重学生劳动技能的提高,目的是培养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实用型劳动者,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成人中专是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是对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成年人实施中等专业技术教育,其专业设置以就业为导向,更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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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2.2.1 公共产品理论
根据公共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个人产品。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对公共产品理论进一步研究,将社会产品划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三类[20]。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受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是划分这三类产品的标准。所谓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是指某类产品或服务无法被分割为多个可供买卖的单位,其效用必须为整个社会成员所享用;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对某一公共产品的消费无法排除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某一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减少或影响其他人对该类产品的消费。纯公共产品就是同时具备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这三个特征,即每个人消费该产品或劳务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产品或劳务的消费,而准公共产品仅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和效用不可分割性,私人产品则不具有这些特性,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基于社会产品不同的特征,其有效率的提供方式也就不同,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来提供,准公共产品一般有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私人产品由市场来提供,只有根据社会产品的不同特征选择合适的供给模式才能保证其供给效率最大化。
教育属于特殊的公共产品,不同的教育阶段可以划分为不同的产品类型。义务教育属于公共产品,而非义务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而中等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物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中等职业教育有着巨大的外部效应,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公平、提升社会劳动者的劳动素质、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劳动者的需求、促进就业等积极影响,对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这是效用上的不可分割性;其次,中等职业教育使受教育者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其作为教育资源,但由于招生名额的限制,受到录取要求的限制和收费的要求,一部分享用就会减少其他一些人对它的再次享用,使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消费的竞争性。最后,中等职业教育具有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在我国目前的教育发展现状下,中等职业教育还不属于基础义务教育的范围,但其作为基础教育的延伸,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联,任何人都不能排斥其他人接受职业教育。因此,中等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它既不属于免费的公共产品,又不属于纯粹的由个人付费的私人产品,而是同时兼有公共性和私人性的产品。本文借助公共产品理论,在研究地方政府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府行为时,必须把握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准公共物品的特性,同时增强地方政府作为准公共产品提供者之一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地方政府和市场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关系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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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政府在秦皇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行为表现现状......................13
3.1 秦皇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