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者的隐私披露意愿决定其披露行为,且披露意愿受到了消费者自身和社交商务平台的共同作用。感知收益、从众心理、个性表达、声誉、感知信息控制能力和响应性均可以显著提升消费者的隐私披露意愿,且上述因素对消费者披露意愿的影响程度依次递减。
(2)感知风险对消费者的披露意愿呈现出显著负相关,但消费者的感知信息控制能力可以有效降低其感知风险。此外,女性消费者和对社交商务网站使用经验较少的消费者对隐私泄露的风险更加敏感。
(3)社交商务平台的隐私保护政策和为消费者提供的个性化服务对消费者隐私披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
(4)在衡量各前因变量对披露意愿影响的重要性方面,SEM与ANN两个模型呈现出部分差异性结果,这说明使用不同研究方法得到的检验结果会有一定差别,通过人工神经网络得到的结果更加符合实际。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