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论文范文:《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推广的现况、问题及策略分析》
[摘要]关于《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推广的现况、问题及策略分析》的公务员论文范文:本文通过对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七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情况的调查,对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机关推普工作现状和问题成因进行了研究,从推普意识、经济地位、交际习惯、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加强机关公务员推普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公务员;普通话;现状;对策
1999年,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和语委决定,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江苏省人事厅、教育厅和语委也颁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本文根据江苏省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现状,对做好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加强机关推普工作作些分析,并寻求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 机关公务员推广普通话的现状分析
笔者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课题“江苏省各方言区普通话训练与测试研究”,对省会南京、苏南的苏州和无锡、苏中的扬州和南通、苏北的徐州和淮阴等具有代表性的7个市的党政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调查情况作了一次梳理和分析,结果如下:
从以上调查表分析可以看出:
1.推广普通话工作在各地机关尚未得到广泛的开展。调查显示,仅仅作过一般性宣传和未开展的共占73%,说明各地机关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
2.机关公务员讲普通话的情况不容乐观。认为“在任何场合使用”普通话的占22•6%,最差的地区为0。
3.各地机关领导对本单位推广普通话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要加强。机关公务员选择“无所谓”和“未作要求”的占到44•1%,机关对公务员讲普通话的要求远低于学校、窗口服务行业对学生和员工的要求,机关尚未能发挥推广普通话的带头作用。
4.各地机关基本未把使用普通话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机关公务员选择“不作为条件”的百分比为55•7%,远高于教育系统和窗口服务行业,说明机关有助于普及普通话的建章立制工作和考核措施有待加强落实。
5.机关干部的普通话整体水平一般。http://www.51lunwen.org/gwy/从调查情况看,选择“一般化”的最多,占52•4%;从地区来看,苏中的普通话水平略低一些,例如扬州,认为本地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较差”高达72•4%,这与该市机关“尚未开展”推普工作的调查比例结果最高是吻合的。
6.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和使用情况不成正相关。调查表明,苏州、无锡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相对较高一些,但是使用率较低,苏州选择“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为0,无锡选择“基本不用”比例为33•8%,具此选项的最高值。这说明推普工作不仅要通过培训测试提高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更要着力建设使用普通话的良好环境。
二 机关公务员推普工作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不是一种孤立现象,与当地的经济、文化、教育以及人们的观念等都有一定的联系,并受到其相应的制约。概括而言,当前机关推普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如下:
(一)党政机关推普意识较为薄弱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奠定了普通话的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为公务用语”。作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对此都应有所了解有义务去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可调查发现,尽管机关公务员对推广普通话的意义有一些认识,但陈旧的习俗和狭隘的地方观念仍根深蒂固,机关内特别是市、县和乡镇一级机关还没有形成说普通话的氛围。不少党政机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到位;公务员对此知之甚少,推普意识薄弱。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中推广、普及普通话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经济优势地位而导致的优越感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苏南地区的经济出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其经济优势地位日益突出,并带来教育和文化发展程度的不平衡。在经济优势地位的作用下,产生了这样两种倾向:一是苏南等经济优势地区公务员的优势心理,认为他们的一切包括发言在内都处在优势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针对苏北地区的方言优越感,构成学习和推广普通话的障碍;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经济优势地区的趋向心理,这无形之中增强了经济优势地区民众的心理优越感。这两种倾向的出现,使得经济优势地区的方言在当地有呈全方位渗透的趋势,就如同前几年随着广东经济的发展使广东话随之走俏一样,从而造成该地区推普意识淡薄,甚至产生排斥心理。
(三)方言交际的便利心理 当然,普通话作为其政治、经济、文化价值主要是通过社会交往而实现的。应当承认,人们交流思想、传递信息常常更多地借助于自己的方言,生活在特定方言区的人比较容易学会自己的方言,发挥语用技能的最佳媒介也是当地的方言。公务员个人选择何种语言行为往往是由特殊情境决定的。各级机关尤其是市、县级机关公务员的主体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本地,主要接触对象也是当地民众,其沟通信息的交际语言无疑会使用当地方言,而非普通话。
(四)政策措施制约疏略 国家机关是国家为推行政务和管理事务依法组建的行政机关体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严密的层级性、严格的政策性和牢固的稳定性。机关工作运行主要维系的是“相应的政策规定和严格的法定程序①”,如果缺少法定条文,缺少政策规定,那么推广普通话工作在机关是难以深入和持久的。尽管颁布实施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但尚需制定切实有效的贯彻实施细则。机关公务员在对推广普通话理论问题的认识上,在涉及到宏观政策问题时,能从行政机关的性质出发,肯定推广普通话的意义,但在个人坚持使用普通话和部门推广普通话工作现状方面问题较大。调查表明,有38%的被调查对象反映本单位领导对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未作要求,有56%的被调查对象反映普通话不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的条件。由此可见,缺少相应的政策规定是在机关公务员中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
三 加强机关公务员推普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创设机关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李岚清副总理强调指出:“我赞成把‘说普通话’列入对公务员的要求”,“公务员和教师一样,要带头说普通话②”。国家公务员带头说普通话,是机关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意志的高度体现,不仅具有维护国家统一和人民团结的政治意义,而且也是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机关公务员素质、树立机关文明形象、建设机关文化、铸造机关精神的重要内容。为此,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语言规范化、标准化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把推广普通话提高到具有国家意识、主权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和开放意识的高度③,提高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的高度来认识。
(二)制定政策,形成制度,构建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将使用普通话列入公务员的相关考核指标,是机关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必要措施和根本保证。为此,必须制定相应措施,加大政策的导向、调控和保障力度。首先把好“入口关”,各级机关在吸收录用公务员时,要把会说、能说、肯说普通话作为录用条件之一,严格把关。其次把好“考核关”,把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作为考核公务员能力水平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江苏省明确规定,凡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不达标者年度考核一般不得定为称职等次④。第三把好“评比关”,把推广普通话与机关“三优三满意”文明创建活动、机关行风评议、执法检查、公务员评优评先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评比考核,做到奖惩兑现。
(三)遵循规律,突出重点,科学指导 学习普通话的过程是从单一使用汉语方言逐步向全面掌握普通话的过渡⑤。现阶段党政机关公务员都接受过较好的教育,普通话的书面语较好,在词汇、语法上的失误较少,普通话水平集中体现在口语语音的规范程度上,一般公务员在接受测试时,“往往会或多或少地遗留方言的(底层)语音习惯⑥”。因此,在教学和训练中,首先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普通话培训测试队伍,增强语音的示范作用,体现培训测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培训测试质量。其次,要根据公务员在职、成人的特点和普通话测试个体性的原则,采取集中授课、个别辅导、自学自练、循环往复的形式,加强发音实践训练,逐步提高公务员普通话发音的标准度。第三,要针对公务员原籍地区的方言特点,注意分析和掌握本地方言与普通话语音的对应规律,突出训练的重点,找出发音的难点,科学指导,逐一突破,加快由方言到普通话的过渡进程,达到语音训练的最佳效果。
(四)分层推进,逐步扩展,有计划地实施 根据我国人口众多、方言复杂、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的国情,在各级机关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和推广普通话工作应该坚持积极稳妥、分层推进、先易后难、逐步扩展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波浪式前进。今年江苏省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将对全省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并明确到2003年培训测试结束,这样的时间周期是符合实际的。至于具体培训测试的工作思路,从纵向层次分析,可以由省级机关向市、县级机关推进;从横向层次分析,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文化部门、广播电视部门等管理使用语言“大户”的机关向其他类型机关推进;从方言特点分析,可以由比较接近普通话的北方话方言区的地区向其他方言地区推进。这样的思路比较符合各地、各级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实际水平和推普工作规律,便于培训测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