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选题背景
每逢年底,政府年终突击花钱问题便成为社会热门话题,饱受社会各界关注与诡病,成为我国财政资金支出工作的一大难题。根据财政部官网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突击花掉的财政资金将近1.2万亿元,而当年的全年财政收入为5万亿元,这就意味着最后一个月财政支出占全年的1/4,2008年,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财政支出为1.5万亿,2009年的财政资金支出为2万亿,2010年为1.8万亿,2011年为3. 5万亿元,而当年的瑞士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就这个数字,2012年全国财政支出为124300亿元,而前11个月的财政支出为104896亿元,即如要要完成“财政支出任务”,在12月需要突击花掉1. 94万亿元1。年终突击花钱现象是一种顽疾,几乎每年都会上演,对于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中国而言,公民意识的逐渐觉醒,使得人们在社会中的角色从“老百姓”向公民、纳税人的角色转换,在此过程相伴的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逐步回归,2009年,福布斯杂志“税负痛苦与改革指数”排行榜将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排在全球50个国家或地区的第二名,我国现在财政支出过多的用于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或者“三公”消费,挤占了民生支出,不但没有提升纳税人享受公共服务的幸福感,反而出现的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结合其他财政问题更加刺痛人们的神经。从严格意义而言,政府年终突击花的钱都是经过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资金,在年终突击将其花完并不算违规。但是从我国政府突击花钱的具体情形来看,政府的突击花钱并不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实现公共利益,而是将部门的预算资金当成本单位的“小金库”,为单位内部谋取私利,抑或“三公”消费,只是将钱花光,而很少关注花钱的实际效果,这样?来,不仅无助于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反而出现行政成本滥用的问题,以及行政机关内部腐败。除了每年都有的天价晚会、购置超标轿车等,还有与时俱进的采购32G的市果iPod等新鲜事。我国现行预算法和预算制度很多弹病,使得政府突击花钱这一现象愈演愈烈,似乎积重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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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的主要问题及意义
政府年终突击花钱为社会各界所诟病,然而对于它的讨论只停留在非公开场合和匿名的互联网上,很少有系统的文章对其研究,仅见于报纸,网络和个别专家学者的发言和论述中,相关的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大多涉及的是预算法的改革、绩效预算、零基预算等等相关制度的探讨,在论文中不同程度的提到政府年终突击花钱,少有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涉及到此问题的研究,基于此,本人以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法律规制为研究方向,汲取前人的成熟研究成果,分析政府突击花钱的原因,提出政府突击花钱的法律规制之道,对政府年终突击花钱问题的解决有着一定的意义。本文釆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分析、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等。具体而言在论述政府突击花钱的历史发展上将采取历史分析的方法,意在对政府突击花钱进行追本溯源以及分析其历史发展过程;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政府突击花钱的原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来探讨两大法系国家和我们台湾、香港地区对政府预算的监管等成功做法,从而进行比较研究,在上述基础上对我国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规制之道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一些浅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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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现象概述
第一节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现实表现
根据我国有关财政资金在年底的集中使用的显示表现来看,可以认为有以下两种状况属于突击花钱,其一是政府的收入预算到了年终的时候出现了超收,而超收的这部分资金由于在年初的财政预算安排中没有相关的制定用途,所以会突击使用。其二是出在预算自身的实际执行中,因为预算的实际执行进度比预算安排的时间大为滞后,到了年底还有相当多的预算资金没有执行完毕,因此为了完成已经批准的预算,在短时间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造成了表象上的突击花钱。当然,突击花钱不一定是违法的或者不一定会和腐败贪污产生必然联系,但根据这些年媒体屡次曝光出来的事例来看其存在的弊端相当严重,这将在后面相关部分中展开论述。另外,从宏观角度而言,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各类矛盾的高发期,公众所诟病的社保、教育、医疗资金缺口相当庞大,但其预算执行进度一直远远滞后于行政成本的支出和完成进度,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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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历史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财政的绝大部分财力都要进入国家预算,预算外资金很少,而体制外资金则是不存在或很少存在,中央政府对各地下达计划指标,地方政府只能严格按照计划的要求编制自己的政府预算。以前政府的财政收入不高,不会产生太多的财政资金结余,因此人们对政府突击花钱没有概念,也没有比较深刻的切身体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大幅度地朝着市场化方向演变,尤其是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來,财政收入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大幅度提升,近几年,财政收入的增速几乎是GDP增速的两倍,同时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奉行通过财政支出拉动经济增长政策导向,鼓励政府“花钱”。2006年12月全国财政支出10812亿元,占预算的28.2%; 2007年12月支出11697亿元,占预算的25. 1%: 2008年12月支出16767亿元,占预算的27. 6%, 2009年,近2万亿元的巨款,需要在最后一个月花掉。2010年,财政部门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突击花掉3. 5万亿元,2011年全国财政支出预算约10万亿元,仅仅年末一个多月,就要花掉3.5万亿,2012年,年初的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报告显示,今年全国财政支出124300亿元,增长14. 1%;而公布的2012年前II个月的财政支出为104896亿元,即如果要完成“财政支出任务”,在最后的这个月里需要突击花掉1.94万亿元。也就是说,“年终突击花钱”的顽疾,依然难以避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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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现象的原因分析......... 7
一、预算编制设计不科学........ 7
二、预算审批质量不高 ........9
三、预算执行未落到实处........ 10
四、预算监督力量薄弱........10
五、预算法律责仟不明确........ 12
第三章域外相关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14
第一节关国的预算制度........ 14
第二节法国的预算制度........ 15
第三节日本的预筧制度........ 16
第四节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预算制度........ 17
第五节域外预算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18
第四章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的法律规制........ 20
第一节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规制的预算法视角........ 20
第二节对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的法律规制........ 23
第四章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规制的预算法视角
前文对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原因分析中,提出了造成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六个方面的原因,综合起来,可以归结为现行预算法不足所造成。现行预算法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对预算的规制,确保政府预算权力规范运行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促进与依法治国方针提供了法律支持,但不容忽视存在不少的缺陷,运行将近20年之久的《预算法》,其中很多内容过于粗糖、简单,应当规定的有些内容基本上付之阙如,很多制度上的漏洞是造成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的重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修改现行《预算法》已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需要。讨论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规制的理论,笔者以为,应首先探讨预算法修改与完善的理论,在正确的理念指引下,坚持中改、整体刚性与适度弹性相结合等原则,修改完善现行预算法,从而以期对政府年终突击花钱的解决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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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政府年终突击花钱是带有中国特色的顽疾,但并不是无计可施。当下的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的同时,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等民生支出资金缺口极大,亟需大量的资金,年终突击花钱无疑刺痛民众脆弱的神经。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觉醒与进步,对年终突击花钱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有更深一步的期待,通过完善乃至建立相关的预算制度,改变现行《预算法》的弊病,以及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在诸多合力的推动下解决政府年终突击花钱行为,使政府财政资金结余这块好钢用到改善民生、提高民众幸福感,实现中国梦的刀刃上。本文只是对这一问题的简单分析,有很多瑕疵,限于作者的学术水平仅做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用美利坚合众国缔造者之一的汉密尔顿的话为自己这篇文章做一结语:“掌握财政预算的权力被认为是最完善和最有效的武器,任何宪法利用这种武器,就能把人民的直接代表武装起来,纠正一切偏差,实行一切正当有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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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