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法律毕业论文,本文意欲通过田野调查方法,呈现出当前派出所运行中所面临的问题,并尝试进行理性的思考分析,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对我国派出所法律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把握派出所改革方向,有助于重新定位派出所的职责,从而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我国已经有部分省份对派出所的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如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施行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非警务报警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北京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改革总体思路进行了机关警力前置到社区的措施,使得派出所警为占到了总警力的42.6%。这些尝试都取得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在新形势下,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下,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派出所的职责在理论层面的缺失使得派出所在实践中的执法依据显得捉襟见肘,这些现状制约着派出所依法行政及社会治理功能的发挥,本文意欲通过田野调查方法,呈现出当前派出所运行中所面临的问题,并尝试进行理性的思考分析,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对我国派出所法律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把握派出所改革方向,有助于重新定位派出所的职责,从而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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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2.1本文研究内容
第1章为绪论。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动态、及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
第2章讨论了派出所概况,分析了派出所的性质、法律地位、权力清单和核心职责。同时对D派出所的基本情况和体制模式进行了观察分析。
第3章通过案例:"治安民警的一天"观察派出所的工作负荷,并着重观察了派出所的工作任务、民警配备和办案程序。
第4章通过案例"Z与L的经济纠纷"分析了派出所非法定职责之调解非治安纠纷的法律依据及优势。
第5章通过案例"老高的求助"分析了派出所非法定职责之公共服务的法律依据及公共服务的路径选择。
第6章为总结提出关于派出所合理职责定位的思考,提出了强化派出所法定职责,充分履行并扩大调解职责,找及明确服务职责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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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派出所概况
2.1派出所概述
2.1.1派出所的性质
派出所的性质决定其职责定位。我国的第一个派出所是1944年由新四军在南京六合区竹镇组建的竹镇派出所。我国1946年公安机关成立公所,1948年改称公安分驻所,1950年改称派出所。派出所名称延续至今。
1949年以来,我国派出所的性质经历了数次变革。目前的通说:我国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狂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力量。派出所处在公安机关的最前沿,基础工作全在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机关的工作状况。
2.1.2派出所的法律地位
(一)派出所法律地位演进历程
派出所法律地位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多次变化。1949年,派出所主要管理户口;1954年的《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规定派出所只是负责治安管理工作;1962年制定的《公安派出所工作细则》(试行草案)规定;"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的派出所机关",由此可以看出,派出所承揽了除侦查和罚没权力之外的大部分公安机关职能,派出所真正赋予侦查职能是1983年严打,公安部于1988年颁布《关于改革城市公安派出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法规的形式,明确赋予派出所侦查权,并规定"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多功能的战斗实体",2002年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规定派出所具有防范职能、管理职能、打击职能、服务职能,是"综合性战斗实体",2004年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规定服务职能;2007年《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最终确定派出所的性质及法律地位:"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狂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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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文研究对象——D派出所概况
2.2.1D派出所的体制模式
体制指的是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司、个体工商户等的管理运作制度。派出所的体制模式,指的是派出所各警种根据不同的职责而划分的组织机构模式D派出所实行的是班倒"的模式,即将派出所所有的警力相对平均的分成三个警区,每个警区在年龄结构,性别、学历、能力大小上做到相对平均。便于在警区之间基本工作的维持,和警区之间的各类评比中都呈现可比性,有利于绩效考评的实施。每个警区即为一个班,共计7到8人不等,各警种在警区中平均分布,比如第一警区,治安民警为M警官和W警官,他们主要负责值班当天的接处警工作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办理工作。社区民警为Z警官,他的职责是管理辖区全部人、地、事、物、组织。内勤民警为S警官,他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和各类数据的报送统计以及后勤保障工作。三个班的值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30分至第二天早上8点30分,期间所有的警情、勤务均有值班组完成。三个班组轮流值班,使得D派出所能够24小时不停息的运转。每个班组由一个派出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第一警区的带班领导为J所长,第一警区的所有工作由他来最终负责指挥、调度、处理、决断。同时J所长是主管社区工作的副所长,指导所有社区民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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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派出所法定职责的履行...........7
3.1研究样本之一:D派出所民警工作负荷的观察.............7
3.1.1治安民警的一天..............7
第四章派出所非法定职责的履行之一................13
4.1研究样本之二:调解非治安纠纷............13
4.1.1Z与L的经济纠纷..............13
第五章派出所非法定职责的履行之二.............19
5.1研究样本之三:公共服务...........19
5.1.1老高的求助............19
第六章关于派出所合理职责定位的思考
6.1法治政府建设与派出所职责定位
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么义就是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权为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公开机制。
当前,各项条文规定要求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过于兀杂,办理程序过于繁琐,严重制约了派出所工作效率。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保护公民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也越来越细化,对行政权的限制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派出所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规范。当前办案过程中,法制部门为了万无一失,经常令派出所民警在法律手续上进行一些无谓的完善和补充,正常的思路应当是简化办案程序,而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搞出一套没有法律依据的内部规定而影响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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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派出所处在整个公安化关中的最前沿,在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研究派出所的法律问题对于理清派出所实然的职责状态,构建应然的理想模型,及下一步公安机关职责的完善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认为,应当加强派出所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并拓展调解职责和明确并细化公共服务职责,使派出所这个机构能够在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提髙派出所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参考文献(略)